刘协能买下金元阁,是阎象跟甄家主事之人甄尧进行的交易。 钱货两讫,甄家人本不该来相扰。 现在却有人自称‘金元阁主人’找上门来,听声音还是位女子,这就有意思了。 四楼露台有一道屏风,从里面能看见外面的景象,外面却看不到露台内的情况,这极大的保护了客户的隐私。 刘协转头望去,能清晰看到堂内的甄宓。 甄宓身材纤瘦高挑,肤白胜雪。 在紫色衣裙的映衬下,一种高贵典雅的气质油然而生。 刘协看得暗自惊讶,虽然女子的真容隐藏在面纱之下,可刘协依旧能看出这是一位绝色美人。 如果说大乔是大家闺秀中的温婉女子,似百合,那么眼前的女子就如窗前明月。 这样的女子,绝不是无名之辈。 ‘甄家的绝色女子…难道是号称‘洛神’的甄宓?’ 刘协回望曹植,发现曹植也被甄宓的身影牢牢吸引,眼睛都挪不开了。 不多时,阎象从楼上走下。 他看到甄宓时也有一瞬间的失神,旋即便恢复了清明,对甄宓施礼道: “四海商会阎象,见过贵客。 贵客自称金元阁之主,不知来我醉仙楼有何见教? 金元阁是在下从甄尧先生手中购得,钱货已然两清了。” “小女子甄宓,见过阎先生。” 甄宓对阎象盈盈一拜,轻声道: “甄尧是我三哥,他在出售金元阁的时候,并没有经过甄家商会的一致认可。 经过深思熟虑后,我甄家还是觉得金元阁对甄家商会至关重要,不可随意出售。 所以我才亲自来到许都,希望把金元阁买回来。 不论先生开出怎样的价格,我甄家都绝不还价。” 出售金元阁,是甄家老三甄尧做出的决定。 甄尧身处河北,很清楚河北袁绍的实力有多强大。 袁绍带甲百万,兵精粮足,只需挥师南下便可一统中原,踏灭曹家。 在这种情况下,甄家只需牢牢绑定在袁氏这辆战车上就可以了。 至于中原许都的产业,对甄家来说无足轻重。 为了表现甄家与袁氏共进退的决心,甄尧作主将许都的商铺尽数出售,其中也包括甄家的招牌金元阁。 甚至甄尧还与兄长甄俨商议,打算将妹妹甄宓嫁给袁绍的次子袁熙为妻,让甄家与袁氏结成姻亲,与袁家同享富贵。 但是甄宓对天下大势的看法,明显与自家三哥不同。 甄宓觉得曹操手中有天子,就有了号令天下诸侯的大义。 虽然汉室衰微,可天下向汉之人尚在,袁绍想要战胜曹操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甄家还是应该控制住中原之地的产业,万一袁绍在与曹操的对峙中失利,也好有个退路。 经过与甄家族人的商议,甄宓决定亲自将金元阁买回来,重整中原之地的产业。 甄尧却对此嗤之以鼻,他跟甄宓打了一个赌。 如果甄宓能收回金元阁,以后甄家商会的经营大权就由甄宓说了算。 如果甄宓买不回金元阁,那她就得嫁给袁熙,成为甄家与袁家联姻的纽带。 甄宓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甄尧的赌约,亲赴许都。 阎象对甄宓微笑道: “贵客想必也能看出,我家主人为醉仙楼付出了很多心血。 虽然醉仙楼前身是你们甄家的金元阁没错,可现在他已是我主的招牌产业了。 我主也不缺钱,不论你们甄家出多少钱,他都不会出售醉仙楼。” “阎先生,您不是醉仙楼的主人吗?” “我只是商会主事,代为打理罢了。” “既然如此,小女子能否见一见醉仙楼的主人?” “抱歉…我家主人不便见客。” 甄宓眼神一黯,只要能见到醉仙楼的主人,她就有把握说服对方,将金元阁买回来。 现在连人都见不到,她恐怕彻底没有机会了。 难道当真像三哥所说那样,嫁给袁熙,让甄家成为袁氏的附庸? 甄宓总觉得此事不妥,如果袁家衰败下去,甄家恐怕也要跟着完蛋了。 “阎先生,能否跟你家主人通禀一下? 给小女子一个机会?” “甄小姐,我说得已经很清楚了。 我家主人…” “仲宇!” 就在阎象准备再次拒绝甄宓的时候,一道清朗的声音从四楼露台传来。 “让甄姑娘过来说话吧。” “唯。” 阎象躬身而应,对甄宓道: “甄姑娘,我家主人请你一叙。” “多谢阎先生。” 甄宓轻移莲步,踏上露台。 在她进入露台的一刹那,刘协和曹植都感觉到一股清新的香气扑鼻而来。 刘协抬了抬手,对甄宓笑道: “甄姑娘,请坐。” “多谢公子。” 甄宓优雅的坐在桌前,轻声说道: “想不到四海商会的主人竟然如此年轻,真是英雄出少年。” 刘协举杯笑道: “甄姑娘看上去年纪比本公子还小,却能执掌甄家商会,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小女子只是继承父兄的产业,即便如此,甄家也不是妾身一人说了算,让公子见笑了。 小女子此来,是为了买回被家兄卖掉的金元阁。 不论公子开价多少钱,小女子都不还价。” 甄宓的声音十分好听,刘协却摇了摇头,对甄宓道: “甄姑娘,客人来到主人家做客,是要遵守礼数的,对吧?” “公子此言何意?” “我是想说,我们在这谈生意,姑娘却戴着面纱。 这是不是不太妥当?” “公子此言极是,是妾身不懂礼数了。” 甄宓坦然摘下面纱,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就这样出现在刘协和曹植面前。 甄宓长了一张绝美的瓜子脸,双眸深邃,琼鼻挺翘。 曹植身为相府公子,有生以来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美人,不由心跳加速。 在这一瞬间,曹植突然感觉自己手中的酒不香了,一直以来所追求的诗文也索然无味。 似乎世间任何美好,都不及眼前的女子。 曹植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动,他想为眼前的绝美女子写一首诗! 刘协对美女的抗性就比曹植强多了。 除了没有甄宓身上清冷的气质外,大乔、小乔在容貌上并不比甄宓逊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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