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老汉何尝不想要个儿子呢? 他这个年纪,黄土都埋到脖子了,做梦都想听人叫一声“爹”,是以,他也有贪心,再回头看一眼那白白嫩嫩的孩子,就意志不坚定了:“那咱们……留下来?” “必须留下来!” 杨婆子很强势,点着头,说服他,也说服自己:“你看他穿得破破烂烂的,还是被个小女孩卖过来,想也不是什么靠谱人家,不然,这么漂亮乖巧的孩子,可不得看得像个眼珠子?定然是爹不疼,娘不爱的,才会被一个小女孩带过来卖了!你是不知我刚见他时多可怜,一张小脸红肿着,额头还流着血,被那小女孩卖的时候,畏畏缩缩的也不敢说话,显然是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 杨老汉不明真相,都听得心疼了:“哎,真是个可怜的娃崽!” 杨婆子继续说:“是啊!多可怜!我们留下他、养着他,那是积福的事呢!” 杨老汉就这么被她说服了,跟着点头说:“对,你说的对,我们这是积福的事儿!” 祁予安多少能听到夫妻俩的话,见两人误会了,忙走过去说:“伯伯,大娘,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这伤,是那个姐姐弄的,不是我爹娘弄的,我爹娘可疼我了。” 尽管他还没见过母亲,但母亲一定会很疼他的。 他想着母亲,更不想在这山里待了,就说:“伯伯、大娘,我爹是做大官的,你把我送去府衙吧,我爹娘会重赏你的。” 他其实不想暴露身份,一直以来也都很配合段玉璋隐藏身份,但段玉璋初心不纯,也保护不了他,他也觉得需要冒下险,借助他人的手,回到父母身边。 他想的很美好,但现实很残酷。 杨婆子见他这么说,自动忽略了他说父亲当大官的话,紧紧皱起了眉:这孩子想回家啊!这孩子跟他们不是一条心啊! 杨老汉也意识到这点,也自动忽略了他说父亲当大官的话,就又拉着自家婆子到一旁说话了:“怎么办?这孩子想要回家呢。” 杨婆子听了,不以为意地说:“他懂个什么?他还那么小,便是爹娘对他不好,他也是想待在爹娘身边的。常言道,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他啊,刚来,怕生,我们养他几天,他就知道我们的好了。” 她一厢情愿、一意孤行,就是想把孩子留下来。 杨老汉这会又短暂地恢复了理智:“可他看起来都记事了,还有,你看看他那双眼睛,一看就有股机灵劲儿,怕是养不熟了。” “还没养呢,你就说养不熟,家门口那匹马,才买的来时候,你说性子可烈了,也说养不熟,现在呢,哪次见了你,不冲你甩尾巴?” 她举例举的好。 杨老汉又被说服了,同时,还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孩子说他爹娘对他很好,万一是真的,他爹娘来寻他,可怎么好?” 杨婆子一听,也觉得有道理,略作思量,就说:“先去城里住吧。你不是说在城里买了房子,选个吉日就搬家?那女孩是这山里的,估计他爹娘也是这山里的,只要我们搬去城里,他们准找不到了。” 杨老汉眯眼听着,想了一会,一拍脑门同意了:“行,就这么干,快,你先收拾值钱的东西,咱们今晚就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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