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卓曾是平民出身,但在祁隐的上位之路助力良多,深得他的信任,随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父亲现在显然是顶着儿子的光环在外面装大爷。 琅璀这么一想,也很配合,做出惊愕而恭敬的样子:“原来是忠义王的家眷。我倒不知忠义王还有这么漂亮的妹妹,还请为我介绍一下。” 他确实不知道沈卓还有个妹妹,就很怀疑是沈父老不羞,想纳小妾了。 他的怀疑对了一半。 沈父确实老不羞,但他打主意打到自己儿媳身上了。 阮乔乔是沈卓兄长沈宣的妻子,两人青梅竹马,感情很好。 可惜,沈宣天生病弱,眼看着要病死,沈家就预备给他娶妻冲喜。 这个妻子本来不是阮乔乔,但阮乔乔很喜欢沈宣,就主动做了冲喜妻,不想,冲喜失败,沈宣死在了新婚之夜。 阮乔乔是阮家独女,阮家经商,富足而开明,并不嫌弃成为寡妇的女儿,在沈宣死后,让她在沈家守了一年寡,便将她接回了家。 他们是想阮乔乔改嫁的,但阮乔乔没同意,就一直在娘家为亡夫守寡。 一晃四年,沈卓发达了,沈家也从小地方搬进祁都,成为祁都新贵。 所谓人一有钱权,就容易膨胀。 沈绪就是如此。 他感慨长子命苦,黄泉孤单,就利用权势,把阮乔乔这个遗孀逼回了沈家,想她继续为长子守寡。 阮乔乔跟沈宣成婚时,才十四岁,如今四年过去,生的雪肤花貌、我见尤怜,沈绪看多了,便有了霸占之意。 但阮乔乔怎么可能从他? 她一直躲闪,还进了清心庵,想着落发为尼,但父母家人在他手里,她怕激怒他,才迟迟没有落发。 不想今天清心庵会遭了火,沈绪更是趁机派人来抓她。 她该早些冲进火里的! 意外而死,总不会激怒沈绪了。 就是可怜了她的父母,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这、这是——” 这是大少夫人还是老爷姨娘? 两个男人对视一眼,也不知道怎么介绍了。 阮乔乔看到这里,觉得面前男人有些身份,便出声问了:“大人认识忠义王?” 她知道小叔子沈卓,一直想求助于他,但他跟妻子关系一般,很少回王府,好像职务还很忙,经常留宿宫中,她是没见过他的。 如今若是能见一面,或可改善目前的处境。 “嗯。认识。姑娘是?” “我是他嫂嫂。我叫阮乔乔。” “原来是大少夫人。” “大人如何称呼?” “在下琅璀。” 这是个家喻户晓的名字。 琅璀,赤琅族的少主,当今皇上的表哥! 阮乔乔果断抓住机会:“琅大人,我想——” “夫人慎言!” 两个男人都有些慌了:家丑不可外扬啊! 阮乔乔看出他们的威胁,有那么一刻是犹豫的,如果沈卓也这么想呢?如果他包庇自己的父亲呢?他连自己的妻子胡月染都不怜惜,会怜悯她吗? 但机会只有一次。 如果被带回王府,她这一辈子就完了。 “我想见忠义王。” 她猛地推开拖拽她的两个男人,扑跪到琅璀身边,仰起头,长发散乱,闪着一双红通通的桃花眼,哀哀戚戚道:“还望大人救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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