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初是看脸救的人,后来看上了他的财,现在则看上了他的权,但仅限于钱权,对他的人是没想法了。biqubao.com 她有自知之明,她这样的山野村妇,还是个寡妇,怎么敢高攀他们这样的世家贵公子? 当然,她也不想攀高枝儿。 她现在有钱有房还有他恩人这个身份,足够潇洒了,真攀他这个高枝儿,别说攀不攀得上,等他热情褪去了,等相看两厌了,不见得有如今的好生活。 甚至现在每次见面,都在消耗那点恩情。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还是远些好。 因此,她这么大咧咧说出来,也是让他适可而止、注意分寸。 琅璀发誓:他真没想跟她有什么露水情缘。 他不喜欢她这样的姑娘,自大又粗俗,但她到底是他的恩人,他自然上些心。 “冯姑娘,非礼勿言。” 他主要是看不得她的放浪——她竟然想找小倌!她知不知那些戏子之流最擅长蛊惑人心,就她那点家底,早晚被人诓骗了去。 冯小菀觉得他假正经,不耐烦地摆手:“行了,我就喜欢说这些,你不想听,赶紧回去吧。” 琅璀:“……” 他是看天色不早了,才回宫去了。 冯小菀看他被抬上马车,立刻转身回去关门了。 伺候她的小丫鬟秋叶在门旁边等她,也听到了两人的对话,就问了:“琅大人那般人物,相貌好,出身好,奴婢瞧着他对姑娘也很上心,姑娘怎的对他那么冷淡?” 冯小菀一脸兴致缺缺地说:“他们这种天潢贵胄,我可消受不起。” 主要他还喜欢管着她,就跟冯文松一样,总觉得她是个弱女子,得听他的,烦的很。 “怎么就消受不起了?” 秋叶还是不懂。 冯小菀也不想多解释,径自回屋去了。 她本来想去寻小倌解闷的,也没了心情。 等洗漱好了,躺到床上,又觉得后悔:哎,她还是该去找小倌的。 守寡的日子不好过。 人一吃饱喝足了,就想着床上那点事。 她其实为女儿时,不是这样的,都怪冯文松,他哪里来的那些手段?怎么那么会伺候人? 她好好的身子被他灌坏了。 该死的冯文松! 他养大了她的胃口,还抛下她去打仗,害她年纪轻轻守了寡。 她恨死他了。 明天她就去找小倌! 夜至子时。 夜色深深。 琅璀已经坐着马车回到了皇宫。 他的腿脚不方便,便获准坐马车进出,这会马车直奔他暂住的寝殿而去,马车速度很快,约莫一刻钟,马车停了下来。 他被侍卫们抬下马车。 他一下马车,就询问了祁隐的事:“皇上今天心情如何?可睡了?” 本来今天宁小茶醒来,他不打算出宫的,奈何听到了冯小菀去寻小倌的消息,还是没控制住出了宫。 “皇上还没睡,亲自给皇后娘娘煎药呢。” 从殿里出来搀扶他的小太监说着皇帝的消息。 他们这边离乾正殿不远,自是留意皇帝的一举一动。 “煎药?皇后娘娘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琅璀询问间,很不放心,就调转轮椅,改了方向:“走,去乾正殿。” 他虽然失忆了,也不记得祁隐跟宁小茶了,但还是本能地关心他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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