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给宋新戴高帽,眼里只有钱。 宋新见她这么说,趁机拿出了几个发钗,柔声道:“就捡了这些,刚好我也用不到,都给你吧。” 其实,他买来很久了,早就想送她了,但考虑她新寡的身份,又觉得冒失,便忍住了。 冯小菀不知他的心思,一见发钗,就两眼放光了:“真漂亮。” 主要有个发钗是金制的,掂量两下,像是真金的。 “不过,这里怎么会有女人用的东西?难道刺杀现场还有女人?” “许是那位公子有心上人?” 宋新故意说出这个猜测,很怕冯小菀对那男人动心。 冯小菀还真被他误导了:“看他那年纪,没准都成家立业了。眼下他出了事,不知他妻子多担心呢。” 宋新附和着:“是啊。我们定要早些帮他找到家人。” 冯小菀点着头,又去马车搜查一遍,自然什么都没搜到,本想去那些尸体上摸摸有没有什么值钱的物件,但宋新拦住了她:“我都看过了,没什么。他们都死了,死者为大,你一个女子,不能不敬。” 他这么说,冯小菀也就压住了自己的爱财之心。 虽然她想着给他们收敛尸体做回报的。 眼下他这么说了,那么,她就心安理得地使唤人了:“你说的对,死者为大,得敬重些,快,你把他们埋起来吧。” 天气这么热,尸体很快就得臭,而且在山上,也容易引来野兽。 宋新点了头,拿来自己准备的锄头,开始挖坑埋尸。 冯小菀没跟他一起,借口回家照顾病号,就背着竹篓走人了。 路上,还割了猪草。 回家后,先看了眼男人,见他老实躺着,就去喂了猪,然后开始烧火做饭。 她奔波一上午,早饿了。 食物的香气飘散。 琅璀闻到了,肚子顿时呱呱叫起来。 他好饿,也好无聊,这么躺着像个废人,实在煎熬他的身心。 “冯小菀——” 他喊她的名字,一是无聊,二是想知道山上的事。 刚刚冯小菀跑进来看他一眼又跑走了,他都没来得及问她山上的事。 冯小菀正在厨房忙活,听到他的呼唤,没理会,就安心做饭。 饭是米饭,菜是土豆炖肉片。 她无肉不欢,几天没动荤腥,已经忍不下去了。 等炒好了,想着卧室里的男人,给他盛了一碗土豆,至于肉片,她很“大方”,给他两片。 想他那样的有钱人,应该也不稀罕吃肉。 “喏。吃吧。这是我家最好的东西了。” 她端了一碗米饭、一碗土豆片放到他面前。 琅璀看得皱眉,总感觉自己没吃过这么寒碜的东西。 冯小菀下意识心虚,但嘴上说:“这样已经很不错了。你知道村里多少人家连带点油水的菜都吃不上吗?你还想去我二嫂家,她家三个娃,别说菜了,米饭你都吃不到,你过去,就是啃窝窝头,你明白吗?” 琅璀听得皱眉,想说什么,又忍住了。 不想,说二嫂,二嫂就到了。 像是故意打她脸似的,葛菜花不仅端了一碗米饭,还端了一碗肉,里面一个粗长的大鸡腿特别显眼。 “哎,公子,我来了,你这受了伤,可得好好补一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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