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新就这么错过了剖白心迹的机会。 琅璀也慢慢睁开了眼。 冯小菀看他醒了,忙问:“你叫什么?家住哪里?” 琅璀看着陌生的年轻女人,痛苦地皱起眉,低喃着:“水……水……” 冯小菀听了,忙去倒了一碗水,端给他喝了。 琅璀喝完水,舒服了些,但头脑昏沉沉的无力,又躺回去,闭上了眼。 冯小菀见他还睡,就急了,一把拉住他,催问:“哎,先别睡了,你说你是谁?家住哪里?我好通知你家人来接你。” 琅璀听着她的询问,皱紧了眉:“家、家人?” 他扶着疼痛的脑袋,发现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记不得了。 这让他生出恐慌,骤然坐起来,满眼防备:“你是谁?你们是谁?” 他又是谁? 他怎么会在这里? 嘶,腿好疼。 他低头看向自己的右腿,正绑着木板,动弹不得。 “我叫冯小菀,你的救命恩人。” 冯小菀如实介绍自己,看他盯着自己的伤腿,又说:“我从山上救了你,你摔断了腿,还发了高烧,我已经请郎中帮你正骨了,不过,宋郎中的医术一般,你等回家了,再找个好郎中瞧瞧吧。” 琅璀听着,扶着额头,眼神茫然:“我的家……我不记得了……我是谁?我、我不记得了……” 冯小菀听到后面两句,脸色顿时大变:“什么?你不记得了?什么意思?你怎么能不记得?” 她可指望他报恩给赏钱呢。 琅璀也很焦急,甚至开始捶脑袋,但脑袋就是一片空白,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是谁?你们真不认识我吗?” 他看看冯小菀,又看看宋新,又目光转回来,看着冯小菀,露出无比单纯的眼神。 冯小菀觉得救命钱可能不保,就很嫌弃:“不认识。你衣衫华贵,想来是个富贵公子,我们小老百姓,怎么可能认识你?” 她回答间,去推宋郎中:“快,别睡了,给他瞧瞧,宋郎中,你把人治傻了!” “什么傻了?” 宋郎中在旁边醉醺醺打着呼噜,被冯小菀推一把,猛然惊醒,睁开眼,瞧着冯小菀,又惊又懵:“你说什么?” 冯小菀指一下床上的男人,故意说:“他失忆了!你治的!” 宋郎中惊得几乎跳起来:“不可能!我那药就是退烧的!” 他起身后,忙去给琅璀把脉,觉得他脉象比之前好了很多,又去摸他的额头,烧也退了些,但这记忆? “你真失忆了?” 宋郎中捋着胡须,摇晃着脑袋看着他。 琅璀点头,先是彬彬有礼道了谢,再是询问:“敢问老者如何称呼?是否认识在下?” 冯小菀见他询问宋郎中,一副当他是救命恩人的样子,就不高兴了:“哎,你这人几个意思?是不信我吗?” 其实是琅璀见她年轻,觉得她有些不靠谱。 宋郎中也没冒领救命恩人的意思,便说:“老夫姓宋,算是半个郎中,真的不认识你,但这位姑娘确实是救了你。” 琅璀听了,皱起眉,颇有些不情不愿地说:“谢姑娘救命之恩。” 他不知为何更希望宋郎中是他的救命恩人。 冯小菀也感觉到了他的这种心思,就蹙起眉,撇着红唇,直接问了:“那我这救命之恩,你打算怎么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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