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因为玉佩啊! 老刘头是个老鳏夫,玉娘是个俏寡妇,便是再缺钱,也不会因一块玉佩跟他好吧? 不过,那可是一块价值千金的玉佩。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也许玉娘还真没底线呢。 她这么想着,笑道:“那就有热闹可瞧了。” 恶人自有恶人磨。 她那个二嫂如果能给她寻来玉佩,以后她再嘴贱,她会手下留情的。 秋婶是个安分老实的人,听她那么说,还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忍不住叹气:“哎,邻里之间的,何必呢?” 冯小菀笑而不语,同时,手里摇着扇子,继续煎着药。 秋婶看了,想起她救来的男人,就问了:“那人怎么样了?严重吗?你现在这身份,不便留个男人,要不送我家里去?” 她家里有男人,人也四五十了,不会传闲话。 冯小菀知道她是好意,但委婉拒绝了:“不用。等他醒了,我问了姓名,就把他送走了。” 秋婶听了,点头道:“也好。也好。” 她转身想走,也走了两步,又想起一件事,就回了头:“对了,小菀,我有个外甥,不久前也丧了妻,才三十,是个猎户,每次进山,那都是满载而归,家里日子过得也好,你要不要见见?” 冯小菀一喜欢钱财,二喜欢吃肉,馋得很,一听是猎户,还真有些兴趣,但想想对方三十岁的年纪,就有些犹豫了:“那个……他有孩子了吧?” 三十岁的年纪,作为庄稼人,怎么也该有孩子了。 秋婶也没瞒着,尴尬地笑了下,如实说了:“是有两个孩子,但都是姑娘,最大的都十四岁了,过两年就出嫁了,不影响的。”biqubao.com 冯小菀知道自己肯定会再婚的,毕竟她才十八岁,守寡到老不现实,而且,她也需要男人,不然日子太无聊了些,但给人当后娘,那是没想过的。 “哎,是没啥影响,但我松哥才走没多久,说这些太早了。” 她是冯家童养媳,跟冯文松是青梅竹马,如今他没了,怎么也得守个一年半载的,也算全了他们的一场夫妻情。 现在正好拿来当挡箭牌。 秋婶误会了,没听出冯小菀的婉拒,就看了眼四周,确定没人,压低声音继续说:“我明白,就是你们先见个面,彼此有个印象,等时间差不多了,咱们再往下进行,不然,这么好的对象可就被别人抢走了。就那玉娘,托我好几次了。” 她还知道制造危机的。 但冯小菀没上当,笑说:“好事多磨。辛苦秋婶了。” 她真不想给人家做后娘啊。 尤其她现在救了个男人,没准能捞一笔钱,到时候去城里买个宅子,再买几个丫鬟、小厮,啧啧,反正她守寡的日子也很有盼头。 她想得美滋滋,见药炉咕噜噜沸腾了,便说:“我这药好了,得忙了,秋婶,就不陪你聊了。” 她准备去厨房取碗,一抬头,就见宋新站在厨房门口,也不知站了多久,正目光复杂地盯着她。 几个意思? 他不会听到她们的对话了吧? 说来,她要贪那点肉,想嫁个猎户,这不就有现成的? 年纪合适,还没婚配,相貌比亡夫冯文松还出色,瞧那浓眉大眼高鼻梁的,还有高大健硕的身板儿,床上肯定不差,何必嫁个年纪大还带娃的? 男人嘛,多的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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