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璀被冯小菀背进了一个小破屋。 还好小破屋收整得很干净。 冯小菀把人放到床上,转头请人去叫郎中。 等郎中来的时候,她把村民们驱散了,寻来帕子,浸了水,给琅璀擦了脸,摸到他额头高热,就折叠帕子,放到他的额头,给他降温。 “哎,醒醒?醒醒?” 她忙碌一番后,试着把人喊醒。 但琅璀没有醒来。 他的脑袋流着血,染红了枕头。 冯小菀看到枕头上的血红,皱起了眉:这是她喜欢的枕头套,可贵了。 她又瞄了眼他的穿着,拿着他是有钱人来安抚自己。 等下,他腰间那块玉佩呢?biqubao.com 她救人之前,可衡量过他的价值,那块玉佩少数两千两,她就冲那块玉佩才救的人,可不能丢了。 她忙出去寻找,在院子里遇到了被请来的郎中。 郎中年近六十,头发花白,瘦瘦小小的老头儿,被搀扶来的时候,一身的酒气。 “宋郎中,你怎么又喝酒了?” 冯小菀皱起眉,这宋郎中没少喝酒误事,有次喝醉花了眼,给人开错了药,差点把人医死了,没想到还没改掉这个坏毛病。 当然,不喝酒的话,他的医术还是很不错的。 也该那男人倒霉,撞上了喝酒的宋郎中,如果被医死了,也不关她的事吧? “嘿嘿,喝了一点点,放心,没醉,没醉。” 宋郎中这么说,事实上醉得都站不稳了。 搀扶着他的人是他的远房侄儿宋新,二十岁,模样清俊,身材魁梧,算是他的半个徒弟,刚来冯家村一个月,每天沉迷打猎,常往山里跑,学医自然学了个皮毛,比宋郎中还靠不住。 “宋大哥,你怎么不管管啊?” 冯小菀真的特别讨厌男人喝酒。 她男人兄弟三个,都是嗜酒如命,好在,她跟老三成亲后,在她的拳头下,男人戒了酒,可惜,她拳头管教出来的好男人两月前参军没了。 宋新红着脸说:“小菀妹妹,我这大伯,你也知道,管不了,你不给他喝酒,他生气要打人的。” 冯小菀不以为然,皱眉道:“他老胳膊老腿的能打得了你?你就是拿孝道捆绑自己!” 反正如果是她家的老人,她早管上了。 不论是打还是骂,反正他是别想摸到酒了。 喝酒能是好事? 除了坏事,还浪费钱。 冯小菀最喜欢钱了。 “菀丫头,你家谁受伤了啊?” 宋郎中本来醉得耷拉着脑袋,这会像是醒酒了,仰起头,用力睁开一双醉眼,问道:“你不会又把你二嫂打伤了吧?我都跟你说了,你力气大,不能乱打人的。” 说二嫂,二嫂就到了。 “冯小菀!好啊!好你个冯小菀!” 二嫂葛菜花双手掐腰,肥胖的身子晃晃荡荡过来了:“我家三弟才走没多久,你就把野男人勾家里来了!” 这妥妥往她身上泼脏水。 冯小菀自然不惯着,扫帚一拿,二话不说,就朝着二嫂挥了过去。 葛菜花一见她朝自己挥扫帚,那就不怕了,这扫帚可没她亲自动手厉害。 于是,她那个猖狂啊,当即大吼起来:“大家快来看看啊!小娼妇谋杀亲嫂了!” 她一嗓子吼出去,爱凑热闹的村民们很快围了上来。 冯小菀一点不怕丢人,见众人来了,就趁机问了:“你们来的好,我丢了个玉佩,绿翡翠的,红穗子的,形状像只大狗,你们谁捡去了或者谁偷去了,快些送来,不然,我查出来,可是要报官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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