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言俯身,仔细检查了王朗的指甲。 因为工作的原因,王朗的指甲清理的很干净,但是他袭击杨典时,抓破杨典皮肤,残留的皮屑,也都在他的指甲之中。 果然不出他所料,结合王朗尸体上的特征,庆言已经确定,是王朗先动的手。 但是,在此之前,庆言还需要查明一件事。 一向胆小软弱的王朗,为何突然偷袭杨典。 要知道,杨典只是一个行脚商,在大佛镇休整也不会停留多久,两人的身份也极为悬殊,不太可能有什么交集。 现在,这两人却莫名其妙联系在一起,这让庆言有些想不通。 就在这时,庆言看向王朗家窗户。 只见窗前,王朗的妻子,正从窗边偷偷往院子里看,查看这边的情况。 庆言皱了皱眉,心中暗道。 “莫非,真如何炎所说,真的是奸情的原因?” 但是,杨典这种身份,也不是缺钱的主,花点钱去青楼耍耍不好吗?何必和王朗妻子姿容一般的老女人厮混。 显然,这个借口是说不通用的。 就在这时,院外路过的两个大婶小声议论道。 “你知道吗?这家的女人,和一个走商路的商人有一腿,这次过来好像会把她带走,所以这家男人去找那男人理论,然后还被杀死了,真是可怜呐。” 听到这话,庆言眉头一皱。 这种话,如果让王朗听见,即便他性格再如何软弱,也会怒火中烧吧。 庆言看了一眼身旁的肖竹,侧头叮嘱道:“你看着那个陈琪,不要让他跑了,我去去就来。” 说着,就朝着院外跑去,准备找那两位大婶询问一番。 庆言赶上两位大婶,赶忙喊住两人。 “两位大婶,刚才听你们说王朗妻子的事情,能不能说与我听一下。” 两位大婶止住脚步,看着面生的庆言,顿时心生警惕。 “你是谁啊?怎么出现在这里的?” 对付这种中年妇女,作为曾经的妇女之友,庆言很有经验。 手伸到身后,从储戒中拿出两包用牛油纸包住的牛肉干。 把东西递到两人面前时,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 “我是那王朗远房侄子,在大佛镇务工,听闻表叔被害,我这不是赶过来帮他入殓,好来尽尽孝。” 听到庆言的话,加上庆言谈吐优雅,加上帅哥本就容易让人产生好感,两位大婶的戒备之心就小了很多。 说着,庆言引着两位大婶,来到不远处的一处茶摊,开始闲聊起来。 “两位婶婶,我刚才听你们说,我这表叔,和一个商人有来往?”庆言一副求知欲十足的模样。 其中一个大嗓门的大婶咋呼道:“可不,附近都传开了,没人不知道,王朗因为这事,都快抬不起头了。” 庆言皱眉,不解道:“外面如此败坏她名声,我那表婶也不出来解释几句吗?” 另外一名大婶闻言,翻了翻白眼道:“就她那名声,还有败坏的空间吗?她那点事谁不知道呢?” 庆言嘴角抽了抽,心中暗道:“我说大婶,你是懂玩梗的。” 回头一想,这也恰恰说明,那陈琪的名声的确不怎么样,有心之人真想凭空捏造些什么,她还真不好辩解。 “那有没有提及,那商人是何身份?” 庆言为了稳一手,还是选择多问一句,如果说的那个商人,不是杨典的话,那这件事也许只是巧合而已。 大嗓门大婶明显是个百事通,抬头望天,作思考状。 “我记得好像是从京都来的吧?每次都会在那迎丰客栈住宿。” 旁边的大婶接话道:“是啊,那王朗也在那里做工,那陈琪怕是那时候认识的那人,两人在那时候才搞上的。” 虽说这是两位大婶扯老婆舌的说辞,但庆言觉得,这个说辞还是能站着脚的。 这种事肯定也不能完全凭空捏造,否则别人也不会信。 这事既然是被人精心设计过的,那自然有人在其中散布不实谣言,也许找到此人,就能揪出幕后之人。 想到这里,庆言就开口问道:“那不知这消息是从何人口中说出,可有证据。” “我听说,是村里二赖说的,说他有天晚上,在东郊河边看到两人在河边幽会。” “二赖?”这名字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人,毕竟能叫这名的,能是什么正经人? “二赖是我们村的一个小痞子,之前也惦记王朗老婆的,结果差点被王朗拿刀砍死。” 庆言瞳孔一缩,疑惑道:“这两人还有私仇?”biqubao.com 大嗓门大婶开口道:“那可不,这二赖打小就欺负人家王朗,王朗老实被欺负也是一声不吭,到了这年纪,娶了老婆对方还惦记,可不得和他拼命吗?” 看来这两人还真是积怨已久,所以说老实人不是没脾气,等他真正发怒的时候,可能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 想到这里,庆言决定就从这二赖下手。 消息是他散布出去的,他也有报复的理由,整件事和他脱不了干系。 庆言微笑道:“不知那二赖家在什么地方,我想去问他点事情。” 后来,在两位大婶的热心肠下,亲自带着庆言来到那二赖家。 去的路上,两位大婶不停的夸他长的英俊,要给他介绍对象,弄的庆言头大如斗,只能职业假笑的应付着。 把两位热情的大婶送走后,庆言这才打量起这二赖的家。 看着眼前的场景,庆言眉头皱了皱。 这地方说是家,不如说是茅草屋,实在太过破败简陋了。 王朗家虽然不怎么样,至少有门有庭院,看起来有一个家的模样。 而这二赖的家,给人一种随时都会坍塌的感觉。 庆言皱眉,却依旧很有礼貌的敲了敲门。 可还没等他敲门,门就打开一条缝,庆言一推门就直接开了。 庆言往里望了望,只见这破旧小屋内,一张陈旧的木桌上,摆了不少鸡鸭鱼肉,看起来就不便宜。 要知道,虽说大齐国力强盛,但还没到达顿顿大鱼大肉的情况,普通人家也只是逢年过节尝尝荤腥。 至于一些贫苦人家,一般都是买两斤肥肉,把肥肉炼成猪油,馋荤腥了,就弄些猪油来炒菜,尝尝荤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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