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职,今日发生的事,让庆言感触良多。 不是说,这个案子有多离奇,只不过让他了解到人心的险恶,以及自己需要做的取舍。 原本,是他一个人牵着马,一边走一边思考着。 至于元芳,早就不知道到哪里野去了。 他的锦衣卫腰牌,也被系在元芳的脖子上。 它就凭借锦衣卫的腰牌,横行京都。 锦衣卫的同僚也都知道,这条狗是庆言的宠物,自然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正因如此,元芳都快成为京都一大祸害。 走着走着,原本一人独行,变成双人同行。 王千书这个糟老头子,居然跟着庆言,从镇抚司走了出来。 接着,庆言走了不到五十步,双人同行,变成了三人行,最后变成了四排。 庆言脚下一顿,脸瞬间黑了下来。 “你们三个,跟着我干嘛?” 庆言怒视,王千书、何炎、朱清三人。 三人都露出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容。 “我们这不是看你心情欠佳,我们三人约好了,一起去喝一杯,解一解忧愁。” 庆言露出怀疑神色,出言试探道道:“那我们去哪?” “清雅居。” “风花楼。” “都行。” 三个人,三个答案,还说是约好的。 这三人显然是没把庆言当人看,这是把自己当傻子来对待了。 回头一想,今天自己的心情属实是不怎么样,他本就有找个地方小酌几杯的想法。 既然有大冤种凑上门,何必要自己花钱买单呢? “行了,你们仨商量去哪儿,我都无所谓。” 庆言也乐意看心怀鬼胎几人,究竟作出什么妖来。 三人从一开始的激烈讨论,再发展到准备以武论道,最后发展到人身攻击,就差对着对方互吐口水了。 大街之上,三名身穿锦衣卫的官爷,就在人来人往的街上,互喷垃圾话。 引得许多路人指指点点,罪魁祸首庆言也加入群众队伍,对三人评头论足起来。 最终,三人终于达成统一意见,找了一家雅俗共赏的俏月楼,准备小酌几杯。 这俏月楼的确比其他的青楼要含蓄一些,不论是侍女还是清倌人,穿着都比较保守。 就连舞妓,都身着青纱,以面纱遮面,给人一种朦胧的美感。 酒菜上齐,其余三人都没有找小娘子来服侍,王千书也只好耐下性子了。 何炎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庆言,你和东厂算是不死不休了,你不会害怕吗?” 在何炎的眼中,庆言虽然为人跳脱,却不是什么狂妄之辈,不会无缘无故为自己树敌。 庆言一边整理这衣服,一边说道:“咱们穿着这身衣服,落到对方手中,本来就没好果子吃,多得罪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眼前之事,是把案子破了,等你真正展现出你的价值,日后你即便闯下大祸,也会有人护在你身前。” 听到一个比自己还小的人,用一种长辈的语气教育自己,何炎一开始心中还有些不服。 可是,再仔细一想,事实就是如此。 上司对你的忍耐程度,取决于你在他心中的重要性。 皇帝在每日早朝之时,也会给下面的人施压,让三法司、锦衣卫、东厂、尽快查明。 穆澜也受到上面的压力,他却从来没有给庆言施压。 结果就是,苦了栾玉录。 他以十夫长的官阶,却挨着主办官的骂,还吃着千夫长画的大饼。 论功行赏时,指挥使递上去的奏折的内容可能是。 主办官庆言及时手下等人…… 最后,他可能连署名都轮不上,简直是不要太惨。 众人一边喝酒,一边在雅间中欣赏舞妓曼妙的腰肢。biqubao.com 不知不觉中,话题又回到了案子上。 “如果真如你分析那般,赵嫔妃就是真凶,这都过了这么多天了,赵嫔妃可能已经把那金蚕线给销毁了,即便我们证明了方法的可行性,没有物证,我们依旧无法定罪。” 何炎说出心中顾虑。 “应该不会。” 庆言没有多做解释,直言了当的给出自己的答案。 从人性方面分析,那件凤袍,是她当初出嫁之时,兄长给他的嫁妆。 对她而言,其中的意义,非同一般。 除非万不得已,赵嫔妃不会把那件凤袍销毁。 再说,近日皇城后宫戒严,出入的人员以及物品,都会被经过层层筛查。 赵嫔妃想要处理起来,也绝非易事。 “唉,你们这些小年轻是真扫兴,来这种烟花之地,还要谈案子。”王千书在一旁抱怨道。 就在这时,房门被扣响,一位侍女模样小丫鬟走了进来。 “庆言公子,我家娘子请您过去一叙。” 说着,那名侍女指引众人视线,看向雅间对面。 不知何时,大堂对面雅间之中,已经坐着一名体态曼妙,带着轻纱的女子,静静的端坐在那里。 一双灵动美眸,正看向庆言的方向。 咕噜。 王千书吞咽口水的声音响起:“你家娘子是?” 侍女笑着答道:“我家娘子,正是俏月楼的当家花魁,雅琴花魁。” 雅琴花魁,曾经也是名动京都的花魁,不论是才识还是眼界皆是女中翘首。 加之性格冷艳孤傲,到现在还未有恩客。 在这个大男子主义盛行的年代,雅琴花魁成为众多男人追捧的对象。 有甚者,直接豪掷千两,只为隔帘听雅琴花魁弹奏一曲。 而现在,那位艳名远播的花魁娘子,居然单独邀请庆言,这事情要是传出去,估计庆言花魁宠儿的名号,真就坐实了。 就在这时,庆言却有些犹豫了。 他和这个雅琴花魁也只有一面之缘,而她却三番两次刻意接近自己,这让庆言觉得,很不正常。 毕竟,以花魁娘子的这种咖位,还不会把自己这种人放在眼里。 即便自己现在手握权柄,却只是暂时的,说不定那天就会变回巡街的锦衣卫。 “你回去吧,就说我和同僚有要事相谈,就不过去了,有时间我单独约见雅琴花魁。” “噗……” 王千书一口酒喷了出来,酒水呛入喉咙,让他剧烈咳嗽起来,脸色也憋红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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