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言面露不悦,对于这种耽误自己下班的人,他肯定不会给什么好脸色就是了。 “既然案件有这般进展,我们应该趁热打铁,继续追查下去啊!”栾玉录皱了皱眉头,提议道。 众人也都齐齐点头,表示肯定。 这都是什么社畜思想,是酒楼的酒菜不好吃,还是青楼小娘子的屁股蛋不好摸。 就让自己提出加班,你们这群古代人,没经过九九六福报的洗礼,是不知道人间冷暖不成。 想当初自己当刑警的时候,九九六都能算福报了。 忙起来,自己直接化身成为特工,直接零零七的工作,就差猝死在工作岗位上。 “信件我已经上交给指挥使大人,接下来我们只要等着消息就可以了,其他的不需要我们过问。” 是啊,该查的也查的。 现在他们只需要把整个案子的调查,整理成卷宗,交由上面处理就行了。 至于后续的发展,已经不归他们管了。 内城,最豪华的酒楼,清雅居。 这里一边不接待散客,只接待达官显贵,不接待商贾平民。 何炎端起侍女倒的茶水喝了一口,没有丝毫不自在的感觉。 反观庆言,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反而有些不太适应。 两人都身穿工作的飞鱼服,搭配上两人都不俗的颜值,让一旁侍奉的侍女,都有些痴迷了。 “说说吧,那名女子,究竟是何人?” 庆言不多废话,直入主题。 何炎招手挥退侍女后,才徐徐开口。 “她是公主,封号漓菱。” 庆言刚喝下一口茶水,瞬间呛的他剧烈咳嗽起来。 “你、你、你开什么玩笑。” 庆言口吃的说道,帅脸也被茶水憋的通红。 “我何故要骗你,你自己也看到了她乘坐的马车,确实是皇室专用的马车。” 何炎耸了耸肩,表示你爱信不信。 “那你呢?” “我爹是明亲王,我是他的独子。” 听到他的答案,庆言感觉头皮发麻。 这个经常被自己欺负,被自己各种戏耍捉弄的同僚,居然是堂堂皇室世子,权贵中的权贵。 庆言心想到,世子你好,世子再见,以后见到你我有多远躲多远。 “还请你替我保密,我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我的身份。” 庆言挑了挑眉,对方说出这种话了,摆明了在说,我是肥羊,快来宰我,快来宰我。 庆言整理了一下衣冠,清了清嗓子道。 “这个先放一边,我现在要说的是你擅自带着公主,加入探案队伍。” 庆言眼神瞬间锐利起来,用一种审视犯人的眼神看着何炎。 私自拐带公主出宫,还是带着参与有生命危险的查案队伍,就算他是世子,追究起来也要严肃处理。 毕竟,如果不是庆言果断带着大家撤退,说不定方明就带着身披甲胄的叛军前来追击。 他们就有团灭的风险,这种后果,庆言想想都觉得后背一阵阵发凉。 “你应该知道其中危险,如果发生意外,其他人可能会人头不保。” 看着庆言的眼神,何炎张了张嘴,有苦说不出。 毕竟,他也是被迫的,他不想走自己父亲的老路,在家当一个富贵闲人,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 正因如此,他才选择加入锦衣卫,成为一个最底层的锦衣卫。 何炎一声长叹,娓娓道来。 自己父亲从陛下登基之后,就成了一个富贵闲人,与世无争,安于享乐。 陛下赐予他们家明亲王公爵爵位,世袭罔替,只要大齐王朝还在一天,他们家就能安逸的过好每一天。 成也公爵,败也公爵。 因为爵位,他们家业绝了官场仕途,只能当大齐王朝的没有实权的权贵。 虽说,何炎的父亲并不在意这些,只要尝到年轻新鲜的鲍鱼,他就愿意当一个纨绔。 何炎父亲纳了十几房小妾,最小的一位比他还小五岁。 家中女眷众多,家宅却异常安宁,家中姨娘众多,却为他诞下十八位姐姐和妹妹,男丁只有他一人。 他从小就在女人堆中长大,受到家中姨娘万般恩宠。 简直就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 在他十八岁之时,他终于受不了这种家庭氛围,愤而离家出走,成为一名平平无奇的锦衣卫。 庆言从一开始嘴角带着笑意,到后面的瞠目结舌,再到后面的面色古怪,到最后的面目狰狞。 你特么跟我这凡尔赛呢? 老天爷我可以的,我生在有钱人家我也能破案,也能当锦衣卫的,一点都不会受影响的。 为什么我的身世是一个孤儿,而不是一个亲王独子? 这把我想重开,老天爷你看行不行? 一声长叹,庆言出声道。 “我一时竟分不清,起到底在说你的烦恼之处,还是在我面前嘚瑟。” 何炎也是一声长叹。 “那你可否替我保密。” 此时还不薅他羊毛,更待何时。 该宰狗大户的时候,就不该迟疑。 庆言眼珠子咕噜噜的转了几圈,带着微笑看着何炎。 不得不说,庆言的这笑容的确很帅,何炎却觉得这笑容阴森森的,让他忍不住拢了拢衣袖。 “你这件事情,很难办啊……”庆言沉吟道。 何炎刚准备开口,庆言却抢先一步,伸出两根手指头。 “二百,你给我二百两银子,我给你保守秘密。” 听到此话,何炎松了一口气。 没有一丝丝迟疑,“一言为定!” 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一大叠银票,拿出两张递给庆言。 看到这一幕,庆言都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 要少了,他手里那一叠银票,足足几十张,换成银子,那可是几千两雪花银呐。 庆言拿着手里略显单薄的两张银票,深呼吸起来。 羊毛要慢慢薅,机会有的是,一次薅的太多,羊就跑了。 庆言在心中默念着,用这些话来安慰自己。 交易达成后,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何炎也借此机会,诉说着自己的烦恼。 庆言一边翻着菜单,一边翻着翻白眼。 好想打死他,他实在太能装币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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