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叶现在已经平复了心情,她们这一桌女客,除了她和两个女儿,其他的都是豪门贵妇。 而此时不止离她们远的那一桌女客在讨论,和李秋叶一个桌的一个富太也含笑对李秋叶说: “秋叶,今天这新娘子我居然觉得跟你长得有点相像。” 另一个富太接话:“是有点像,尤其是眼睛。” 大家都仔细看李秋叶的眼睛。 而李秋叶今天依旧是贵妇团里最美丽的一个,一袭咖啡色无袖长裙,一头青丝依旧披散到腰际。 四十多岁的女人身材依旧曼妙苗条,从背影看,令人浮想联翩,而岁月不败美人,她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皱纹,十八岁的女儿坐她旁边,完全是陪衬。 尤其是那一双眼睛,简瞳如秋水。 大家看着她,又回想刚刚看到的雨荨。 一个富太说:“咦,这么一看还真的很像啊,这眼睛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陈婉仪原本还在伤感,但是现在立刻也看妈妈的眼睛,而且莫名的就有些心慌,连忙靠到李秋叶身上,说道:“妈妈,我头有点疼。” 李秋叶原本在伸手摸自己的眼角,这一下注意力立即转移了,连忙看陈婉仪:“怎么了?” 众贵妇团的注意力也就落在了陈婉仪身上。 陈婉仪手捂着额头,说道:“不知道,就是突然疼起来了。“ 她皱着眉头,脸上看起来有些痛苦,李秋叶说:“那咱们赶紧去看医生。” 说着,扶着陈婉仪站起身来。 这时候陈婉茹回来了,她刚刚去了一趟洗手间,听说陈婉仪头疼,顿时问道:“怎么个疼法?” 陈婉仪是个老实孩子,没跟妈妈姐姐撒过谎,这一问只得含糊的说:“就是,就是有点疼。” 陈婉茹看她的样子,然后说:“应该是昨晚没睡好,妈,我带她去看医生。” 李秋叶还有点不放心,陈婉茹说道:“没事儿,我们很快回来。” 说着,不由分说就带陈婉仪走了。 这时候陈冠峰发现两个女儿离场,于是走过来问道:“怎么了?” 众贵妇团看到他,于是又纷纷打招呼。 陈冠峰对她们点点头。 李秋叶告诉丈夫:“婉仪说她头疼。” “可能昨晚没睡好吧。”陈冠峰说,女儿的身体健康每年都是有检查的,没听说有什么头疼的毛病,所以比较放心。 心想女儿大概还是因为季明浩结婚,情绪受到了影响。 他在陈婉茹原本的位置李秋叶的旁边坐了下来,揽住她的肩膀安慰她:“放心,没事儿的。” 李秋叶嗯一声,众贵妇看到陈冠峰这么细心体贴,心里就是一个羡慕嫉妒恨。 放眼她们整个贵妇团,谁不羡慕李秋叶。 这么多年独得丈夫宠爱。m.biqubao.com 她们呢,豪门贵妇,表面是光鲜亮丽,但是她们的丈夫哪个不在外面有花边新闻。 而现场的贵妇,除了陈淑仪的丈夫季正霆,和李秋叶的丈夫陈冠峰,其他人在外面基本有情妇。 但陈淑仪大家又没有这么羡慕,因为季正霆虽然不在外面沾花惹草,但是性子冷淡,常年不苟言笑,所以陈淑仪也并感觉不到多少丈夫的爱。 唯有李秋叶,是时刻被丈夫放在心尖尖上,几十年如一日爱她,不管什么场合,不管什么时候,他的眼里心里,都只有李秋叶一个人。 而陈冠锋又英俊高大,不像他们的丈夫,中年都有些发福了,陈冠锋常年健身,身材看着比小伙子还好。 众人看着他俩,一时羡慕,一时又不得不感叹他们是一对璧人。 李秋叶也知道众贵妇什么心态,所以不惹人注意了,对陈冠峰说:“我没事,你回你那边吧。” 陈冠峰点头,起身回自己桌了。 而众人对李秋叶又是一番羡慕恭维不提,随后,话题又转移了,到了今天的主角身上。 一个富太太说道:“秋叶,你和淑仪关系近,你跟我们讲讲,这新娘子是不是真的如传闻说的家境一般?” 谁说贵妇不八卦,只要是女人,就不爱八卦的。 现在终于说到正题了。 李秋叶还未答话,另一个富太太先开口:“听说这新娘子就是一般家庭吧,妈妈就是一公司打工的,爸爸啊,我之前打听到的消息是爸爸原本是失业在家的,是季家给他开了一个钢铁厂。” “啊?真有这种事?” “那可不,女方是没花一分钱,都是男方把这个厂开起来,客户也都是他们介绍的。总之这女方家庭就是很普通。” “真是没想到啊,淑仪这么看重门第,竟然让自己最疼爱的儿子娶了这么一个儿媳妇。” “淑仪也是被逼的,你没听说吗?女方都怀孕了,这才迫不得已娶了的。” “啊?真没看出来,这女孩子一看这么乖巧。” 李秋叶听到别人这么议论雨荨,就有些不太舒服,正要说话,这时又一个贵妇笑着对她说: “秋叶,我一直以为你们两家要联姻呢。” “对啊对啊,我们都是这么认为,秋叶啊,你不是很喜欢明浩的吗?一直拿他当女婿,这就这么让人把女婿抢了,真是为你有点打抱不平啊。” 贵妇团都看着李秋叶。 李秋叶微微一笑,她笑起来的时候就很美,让人移不开视线。 现在她就这么温温柔柔一笑,然后说:“你们不必为我打抱不平,姻缘天定,浩浩跟我们婉仪没有缘分,而新娘子雨荨虽然家境是平凡了一些,但是这孩子我之前就是见过的,很好的一个孩子。 长得美,性格又好,心地善良,内心又纯净,你们今天也看到了,眼睛这么干净的女孩子,能不单纯善良吗?这样的女孩子,哪个男孩子不喜欢?” 她的语速不紧不慢,说话声音也是依旧温温柔柔,而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秒,又对大家微微一笑,然后继续说道: “至于怀孕这件事情呀,两个孩子两情相悦,水到渠成,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呀。 你看今天他们多幸福,多般配呀,淑仪多有福气,年纪轻轻就要当奶奶,这点我们可是都比不上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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