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龙城也笑了笑,走到爱妻身后,用手为她捏肩:“他找你什么事呢?” “跟我订购了一批服务型机器人,打算运用到酒店里,另外就是想我教教他女儿怎么打理公司。”说到这里,夏潼忍不住道:“施大哥是着急了,我真担心他急出毛病来。” 厉龙城认可地点头:“心情很容易影响到病情。现在也没别的办法能让他放松下来了,除非立刻把他女儿调教成经商好手。”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一个人想要把生意做好,刚开始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积累经验,慢慢地才熟悉起来。 要么,这个人是天才,天生会做生意,商业嗅觉敏锐,不用人教。施盼儿自然不属于这类人。 “如果施盼儿是个老实人,我倒也不是不可以把周词给她当老公,这样她家的家产绝对稳稳掌握在她手里。”厉龙城叹气。 夏潼回头瞪了他一眼:“少乱点鸳鸯,你也不问人家周词愿不愿意。” “他……应该不太愿意!”周词这家伙,不喜欢千金小姐! “是吧,你都知道他不愿意了。”夏潼关掉电脑,下一秒,厉龙城立即从衣架取下外套帮她穿上,然后,夫妻俩手牵手地走出办公室回家去了。 孩子被父母带走,家里安静得很,一回来,夏潼就被考拉抱进浴室,鸳鸯浴,洗好被抱到床上时已经睡着。 察觉到眉心间的吻,她艰难地撑开眼皮嘟囔:“不要了,不要了。” “不能不要,吃完饭再继续。”厉龙城只是亲亲她,随即放过她,出去做晚饭。 因为估摸她这顿觉会睡两个小时,厉龙城精心炖了锅人参鸡汤,再炒三个小菜,有荤有素,等夏潼饿着肚子醒来自动跑到餐厅来,就开始吃饭。 香喷喷的人参鸡汤,喝得夏潼两眼发光:“老公,你煲汤越来越厉害了呀,七星级酒店的鸡汤都没你做的好吃。” “喜欢就多喝点。”厉龙城把鸡腿放到爱妻碗里:“别光喝汤,这只鸡也很嫩。” 夏潼点点头,埋头吃掉鸡腿,她吃东西不太喜欢有骨头的,所以咬了三四口鸡腿肉,就把鸡腿放在丈夫碗里了。 厉龙城习惯性戴上食品手套把鸡腿上黏着骨头的那些肉吃掉。 深夜,也许是那锅人参鸡汤太补了,本来已经进入清心寡欲时间的夏潼,在某人钻进被子里捣鼓了几下后,就情动了,卧室再次被无边春色蔓延。 这个深夜的确是将夏潼给累到了,第二天去上班,被江虞晚发现了眼袋。 都是已婚人士,江虞晚瞬间就懂了,体贴地为夏潼泡了杯咖啡:“厉总也不知道节制!” 夏潼狠狠点头:“他都超过三十岁了,怎么还这么……唉!你能不能帮我揉揉腰?” “能!下次你帮我揉。”得,这又是个被折腾的已婚妇女。 “他们又不是那些朝九晚五打工有压力的男人,自然不会像那些人一样,到了三十岁兴趣就下降了。”这一点,江虞晚已经看透了。 普通的男人之所以三十岁就能力下降,大多都是生活蹉跎的,女人也一样。 嘚嘚——秘书敲门:“夏总,施小姐来找你签合同。” “请她进来。”夏潼说着,让江虞晚别捏了。 江虞晚说你下次记得给我揉,就回自己办公室了。 施盼儿带来合同,合同上采购的机器人数量比昨天商量好的又多了一倍,施盼儿解释说是父亲的决定。夏潼没再问,握笔签名。 施盼儿注意到桌上放着的宝石雕像,唇角微微挑起:“这座雕像是爸爸的珍藏品,不轻易展示,但爸爸很欣赏夏小姐。” “你爸爸也是为了你。”夏潼说道:“你好好跟着周特助学习,就是你爸爸最大的希望。” “我会的。”施盼儿的目光再次落到雕像上,嘴角的弧度有几分冷,“放在阳光下,会更好看。” “是吗?”夏潼没想过这个,因为,光是这样摆着,雕像就已经很好看。 施盼儿起身,走到桌旁,挪了下位置,将雕像放在阳光能照射到的地方。 果不其然,在光芒折射下,雕像简直可以说是流光溢彩。 “合同已经签好,夏小姐,我不打扰你了。”没等夏潼问她愿不愿意留下来逛逛维恩集团,施盼儿收起合同就要走,仿佛一秒都不想在这个办公室多留。 既然她急着走,夏潼也就不说什么了,将她送到门口,旋即回到电脑前开始工作。 宝石雕像的光芒十分耀眼,夏潼的注意力一下子被它吸引,只不过盯着看不到一分钟,眼睛就被这些光芒晃得犯晕,赶紧把雕像挪回原位,不让太阳晒着。 楼下,施盼儿坐进车里,立即从包包拿出一个药瓶子,倒出一颗药放进嘴里,就着矿泉水吃掉。 司机见了担心地问:“小姐,这个是什么药?你是不是吃芒果过敏了?” “不是,这是维生素。”施盼儿语气冷淡。 回到酒店,施盼儿把合同交给施言斌,施言斌就对她说:“这么快就回来了呀,怎么不多待会儿?找话题跟她聊聊天呀。” 施盼儿抿了抿唇:“夏小姐很忙的,我在那里特别碍眼。爸爸,你不要强人所难了,我在千机集团慢慢学也行的。” “好吧。”女儿性格内向,不善社交,而夏潼作为一司之主,每天的确都很忙,这两个人磁场都不一样,没这么快相融。 “唐逸来了,你们两个好好相处。”施言斌说道。 施盼儿眼神陡然冷了几分,垂着眼眸乖巧点头。 唐逸,是施言斌为施盼儿选的夫婿。 长相斯文,戴着眼镜,气质偏向于书香气质,属于那种一眼就能知道这个人读过很多书的外形。 他一来到,就被施言斌安排进施盼儿的房间里了。 唐逸坐在沙发上等着她。 看到施盼儿,唐逸起身迎上去:“你还好吗?”m.biqubao.com “我很好。”施盼儿面色冷淡,远远地避开男人。 这五年来,唐逸习惯了。 明明当年是她亲口答应的婚事,现在却…… 唐逸握紧拳头,他明白,是他没本事,盼儿觉得他保护不了她。 “你爸爸已经答应,让我和你一起在千机集团学习。” “你?”施盼儿暗暗生气,又来一个捣乱的,施言斌真是嫌自己命长了是吧? 要不是不想他毒发身亡时被发现是中毒而亡,她绝对把施言斌立刻毒死。 “是啊,你爸爸告诉我,他已经采购了一批机器人运用到酒店服务中,我大学在a国费城读的就是机器人设计,做生意我暂时帮不上,但涉及机器人,我还是有些经验的。”唐逸的理想是当个机器人设计师,可惜读完书,家人不希望他在a国这么远的生活和工作,把他叫回来了。 回来的那天,他就看到了施盼儿,从此一眼万年。 只是,他的一见钟情似乎是一场苦涩的单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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