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神秘大佬,她成了全球女首富_第716章 再美的女人都入不了他的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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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紫晴震惊地看着博弋阳,秦朝阳则是挑挑眉:“你能做主?”
  事关家族墓地,都是要过问家族里的长辈的,不然擅作主张会带来很恶劣的影响,还有可能会被赶出家门。
  比如清明扫墓,按照习俗惯例,每年都是整个家族在规定时间内一起去扫墓,先扫哪个墓,最后扫哪个墓,都是有安排的,而且只能扫一次。
  如果你贪心,想暗戳戳自己扫墓求祖宗保佑,家族里的长辈那是能气得把你打死再逐出家族。
  博弋阳道:“半年前我家的博氏墓地主礼权已经过手给我,但家族的长老也许会觉得我年轻行事不够稳重,保险起见,我得把墓碑的信息告诉奶奶,你们同意的话,我就回家一趟。”
  在这个选择上,秦紫晴自知没有决定权,所以她不说话,看着哥哥,等待哥哥的定夺。
  其实,最好就是迁移回自己家的墓地,这也算是“认祖归宗”了。
  “我们两家的墓地各在相邻的山头,说远也不远。”秦朝阳沉吟,片刻后抬起眼睛,严肃地看着博弋阳:“如果可以,那就按照你的做。”
  他的果敢冷静向来最能折服人,博弋阳还挺佩服的,他跟三人保证:“奶奶不会把这个秘密泄露出去。”
  不想耽搁时间,博弋阳这就开车走了。
  在处理这件事上,每个人都想做到不遗余力,尽善尽美。
  刘茵妃始终保持安静,其实内心早已风起云涌,她很担忧知道这个秘密的人数不断扩大。对女儿,她没有尽到一天为人母的责任,却带着破坏女儿幸福人生的危机而来,这叫她如何安定。
  “晴晴,安慰安慰你妈妈。”秦朝阳低声跟妹妹如此说着,起身上楼看小外甥,把空间留给母女俩。
  秦紫晴望着母亲失神的脸庞,便轻轻握住她的手:“妈,你别忧虑,奶奶人很好,她会理解你的。”
  刘茵妃叹气,女儿觉得好的人,那一定是好的,可她没见过那位博老夫人,并不知道其人如何,心中难免忧虑。
  历经过这么多见闻,也还从来没见过谁家愿意接一个不是自己家人的墓到自己家的家族墓地。
  母女俩心思有些重,而博家这边——
  博弋阳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说完后,博老夫人闭着眼睛消化了好一会儿,然后抓着孙子的手说道:“迁。”
  “你现在是博家的话事人,这件事你来处理,要处理得漂亮知道吗,那是一条可怜的小生命。”
  “我会的。”博弋阳很开心,果然,奶奶一定会同意。
  博老夫人觉得自己没有反对的理由,紫晴是她眼里优秀、懂事、乖巧的孙媳妇,她和阿阳相爱,将来博家是否和和睦睦,就靠她和阿阳了。
  从某种程度上,紫晴是因为那个出生才两个小时就与世长辞的小生命才获得秦家的资源,虽然彼此都不知道这件事,但她实实在在享受过资源。一日之恩,涌泉相报,迁个墓地算得了什么呢?
  “我是真没想到,原来秦昊和他媳妇这些年来这么混账。”博老夫人忍不住碎碎念,随即,老眼严厉地瞪着孙子,冷声道:“你以前也不好,鉴于你有改错的决心,我暂时不跟你计较这些,以后你必须老老实实地当个爱妻爱家爱孩子的男人,否则,我会死不瞑目。”
  “奶奶,我会的。”博弋阳举手发誓。
  博老夫人才不信他这套,发誓又不会灵验,有什么用呢。挥挥手:“去吧,跟紫晴一起做这件事,夫妻一体,以后遇到任何事,夫妻之间都要有商有量,不得隐瞒对方。”
  “嗯。”博弋阳从奶奶的院子里出来,迎面就看到父亲和母亲在不远处走来,正要来看奶奶。
  趁着还没被发现,博弋阳钻到观赏竹后面,在昏暗暮色里躲过父母的视线离开家。
  “夫人,阿阳和那谁好久没回来了,我说的没错吧,他们所谓的孝心都是一次性用品,达到自己目的就不管我们了,我倒是无所谓,可你和妈,多疼他们俩。”博父挽着妻子的腰,每一句话都充满怨气。
  博夫人觉得他晚上要是去墓地那里散步,鬼都会怕他。
  “他们不回来,还不是不想和你吵架。况且晴晴在看医生,需要清静的环境,他们在为生孩子努力,你这个当爸爸的,一点都没有同理心。”博夫人现在指责博父都不拐弯抹角指桑骂槐了,直接当面怼。
  博父冷哼一声,暂停聊天。
  迁墓之事定下来后,秦紫晴去找了风水师和算命师,定下来新墓地的方位和迁墓时间,等时间到,就把墓迁过去,整个过程,耗费了一个月时间。
  “现在算是尘埃落定了,刘阿姨,以后,你就定居在白城吧。”秦朝阳对刘茵妃说道。
  “谢谢。”除了这两个字,刘茵妃找不到别的了。
  也许,年轻的前半生,充满了心酸和眼泪,但此时,她仍旧觉得自己是幸运的。
  她和女儿重逢,有了“家”,女儿也有了“妈妈”,或许前面所吃的苦,就是为了等这一天到来吧。
  一个月的时间里,紫晴这边在处理迁坟,夏潼那边,则是打好了山庄的基地,准备盖房子了。
  这项大工程耗费了好几支优秀的工程队,夏潼和厉龙城这两个出钱的老板,都是下班后过来溜达溜达,看到大家在努力盖房子,就乐呵呵回家去了。
  千机集团,总裁办公室
  座机响起。
  厉龙城从电脑前抬头,伸手拿过听筒放在耳边,接待秘书的声音传来:“总裁,光雅集团的老总施言斌找您,施先生说和您是忘年交,但他没有预约。”
  “他说的没错,我和他认识的,我下去接他。”厉龙城挂掉电话,起身穿上西装外套,亲自到一楼。
  一见面,厉龙城就大步走过去,抬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施大哥,好久不见!”
  被他拍肩膀的中年男人,相貌儒雅,目光清正,笑道:“是很久没见了,有五年了吧。”
  “五年六个月了。”这位施言斌,是厉龙城刚创业的时候认识的,两人年龄差了二十几岁,在做生意的思路上却惺惺相惜,视对方为挚友。
  施言斌还救过厉龙城一次。
  当然,厉龙城救过施言斌两次。
  “五六年真的很久了,我应该早点来找你。介绍一下,我女儿,我想,你应该有一点点印象?”施言斌指着乖巧站在身旁的年轻女子问道。
  语气之所以这么不确定,正是因为施言斌了解挚友不近女色的性子,再美的女人都入不了他的眼。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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