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神秘大佬,她成了全球女首富_第606章 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一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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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嗣,我好累啊,婚纱太重了。”
  婚房,厉星瑶从金嗣背上下来,双腿麻得几乎走不动,坐在婚床上,仰着愁眉苦脸的精致脸蛋看着老男人:“你帮我揉揉腿好不好?”
  “好,我先去弄给你洗脚的热水。”金嗣半蹲下,手掌托住星瑶的小腿,将高跟鞋脱下来放在一旁,然后起身走进浴室。
  星瑶仰躺在床上,眯起眼睛,望着天花板发呆,天花板上居然雕刻着很多可爱的小天使,每一个都那么神圣纯净。
  “宝宝,我先给你洗脚。”老男人拎着半桶水到床边,星瑶嗯啊了一声,就感觉到双脚被放在热水里。
  星瑶睁开眼,不好意思地道:“我发现我刚才说错了,其实腿不累,累的是脚,穿太久高跟鞋了。”
  话音刚落下,就感觉到脚板被男人的大手握住,轻轻的按摩带来舒适的感觉。
  按摩一直到水凉了才结束,星瑶的脚舒服多了,金嗣把她的脚擦干净,她立马穿着拖鞋满屋子转,看到窗户旁边的桌子上摆放着吃的,眼睛瞬间亮起来,将婚纱裙摆一收,坐在桌边慢悠悠吃起来。
  “宝宝别吃这么多糕点,我让人给你准备一碗面吃。”
  金嗣直接打电话给自己秘书,让他处理这件事。
  星瑶吃点心的动作慢下来。
  很快,秘书就送来海鲜长寿面,星瑶吃得津津有味。
  窗外已经黑透了,到处亮着灯。
  星瑶站在窗边,灯光倒映在眼睛里,美得很不真实。
  “阿嗣,我长这么大也参加过很多次婚礼了,但还是第一次有在晚上结婚的,刚才你背着我在黑夜里的路上走,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一天。”
  也许是夜色太温柔吧,星瑶的心脏也变得极度柔软,埋藏在心底深处的那份最柔软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来。
  而有人接住了她这份柔软,并且收藏,妥善安放。
  看灯看得眼睛有点疲惫,星瑶忍不住用手捂嘴打了个哈欠,金嗣摸摸她的头柔声道:“换衣服睡觉吧,今晚没事做了,明天才敬酒。”
  “好。”星瑶刚说完,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有人来了。”星瑶甩了甩头,决定还是别睡了。
  来的人是弗天慧叫来的,特地来通知他们:“二爷,二夫人的父亲母亲过来了,老夫人让你带二夫人去见个面。”
  “好。”金嗣刚关上门,刚才还没精打采的小妻子就兴高采烈扑到他怀里:“走走走,去见我爸爸妈妈。”
  夜爵墨和厉南辞行程保密,也不可能跟其他亲戚一样出席酒宴,他们能过来这边,已经是做了最严密的行程保护才能出现。
  “爸爸,妈妈。”许久不见父母,星瑶仿佛回到了孩童时期,伸手抱住他们舍不得放手。
  今天的感受和以往不一样,哪怕以前是去旅游,星瑶都没有这种因为离开父母而伤感的情绪。
  “好孩子,爸爸妈妈祝福你,以后你有了自己的家庭,一定要用理性和责任感来好好经营,知道吗?”厉南辞和平凡的母亲不一样,作为上位者,很难在外人面前流露出任何有关于母亲的柔情。
  “我会的。爸爸妈妈,你们见过哥哥嫂子了吗?”
  “还没,我们回去之前会先跟他们见面的。”厉南辞叹了声气,抬手抚摸女儿的脸。
  此时,夏潼等人已经来到金家,弗天慧亲自招待,安排了最大的休息厅给他们吃席。
  金俊莎知道母亲要亲自招待小婶婶的家人,屁颠屁颠跟着过来帮忙。
  “妈妈,我说的没错吧,小婶婶的嫂子跟舅妈长得好像。”金俊莎俏咪咪地跟自家母上大人咬耳朵。
  弗天慧嗔了眼女儿:“不许说这种话,没有人愿意和无关人员长得相似。”
  “哦,我知道了。”金俊莎乖乖闭上嘴巴。
  很快,弗天慧就让人先送酒席到这个包间,她陪着众人一起吃饭,很快金俊莎的父亲也过来了,夫妻俩一起坐在这里陪吃陪喝。
  金俊莎的爸爸叫金桥,目前掌着金家,外人喊他“金爷”。
  “你怎么来了。”对于丈夫的到来,弗天慧是意料之外的,明显夫妻俩没有通过气。
  至于为什么不知道,当然是因为彼此商量好,她负责招待弟妹的娘家人,而金桥负责招待金家来的亲戚,他却突然跑到这里来,弗天慧很不解,沉沉地警告道:“我可不去招待你家亲戚。”
  金桥在桌子底下握住妻子的手,看着她流露出安慰的眼神:“我让俊冥代劳了。”
  你自己不招待,让儿子代劳,你跑来这里做什么?弗天慧正想继续质问,就见自家丈夫笑眯眯地冲弟妹的哥哥厉龙城而去,端着酒杯去跟人家敬酒了。
  “厉先生,久仰大名,我是金桥,金辉集团的负责人。”
  弗天慧:……
  在弟弟的婚礼上谈生意,要是被老夫人知道,多半能把这儿子打废。
  弗天慧也不能去把人拉回来,只能当做没有这个老公了,不然谁丢得起这个脸。
  “嫂子,我以果汁代酒,敬你一杯。”看出弗天慧在尴尬的夏潼,端起橙汁敬弗天慧。
  弗天慧望着她的脸,不禁失神,好几秒才反应过来,端起红酒回敬,说道:“我预先跟厨师知会过了,他送来这里的菜,孕妇都能吃,你不用忌口,阿嗣说你这一胎养得很好,没有要忌口的食物,对吧?”
  “对啊,没想到阿嗣都跟你说了。”夏潼颇为受宠若惊。
  “这是应该的,星瑶愿意嫁给我们家老二,是老二的福气。”这句话,弗天慧由衷而言,以前她都担心金嗣会孤独终老的,以他的脾性,他要是孤独终老,也没人敢反对,还好,现在有媳妇了,婆婆一直以来的愿望终于圆满了。
  话音刚落下,夏潼手袋里的手机嗡嗡嗡地震动,夏潼对弗天慧点了下头,把手机拿出来,是容瑾打来的电话,这一定是有急事了。
  “我出去接个电话。”夏潼拿着手袋出门去了,走到旁边的露天花园,站在假山旁边正要接听电话,一个黑影突然从身后靠近,她的手被用力扣住。
  “你来这里干什么!”陌生的男人,充满仇恨的怒吼。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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