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军说道:“您的身体也好了不少,我带您回家吧,你来这边住,三个孩子每天都要公司、家里、疗养院到处跑,他们也很累。” 莫老太对莫军的三个养子视如亲孙,三个养子也是特别的疼爱奶奶,不管多忙,每天都要来见奶奶一面。 “让他们好好工作,一个星期来看我一次就行了,我住在这边比较有趣,不但可以去找容烟,还能找别的老姐妹老大哥。”莫老夫人一开始的确是奔着容烟住在这儿,可现在,她真的爱上了这里。 既然老母亲都发话了,莫军只能遵从,但他绝对不愿意继续留在这听老太太唠叨这个,找了个理由遁了。莫老太也不想勉强他,作为母亲,难得看到儿子对一个人上心,忍不住提醒罢了。 “当年,你跟她结婚,一天好日子也没过过,还被……唉,你都不知道,我暗暗担心了你多久。”莫军离开后,莫老太一个人坐在沙发里自言自语了许久。 弗天恩回到酒吧的休息室时,一直守在这里的保镖对他说道:“弗先生,金少爷和金小姐刚才来找你。” “他们还在这里?”弗天慢条斯理地脱下外套,保镖说“在”,他便沉默了两秒,而后启唇:“让莎莎过来找我。” 保镖应下,去找金俊莎。 金俊莎敲门进来,坐在书桌后面的弗天恩朝她招手,金俊莎乖巧地走过去:“舅舅,您去哪了。刚才我和哥哥来找您,想带您一起去住酒店,老是住在这也不好。” 如果只有她和哥哥,哪怕住在这里几年十年都不成问题,但舅舅来了,舅舅嗜酒成命,她和哥哥都觉得住在这会出大事。 对于年轻人的这个想法,弗天恩自然是猜到了,面上不动声色道:“你们住哪里我就住哪里。来,这张卡给你。” “叔叔,您给我卡做什么?”金俊莎接过银行卡,激动得双眼发亮,谁不爱钱,但舅舅已经给过这个月的零花钱了,莫名其妙又给,怪怪的。 “给你当嫁妆。”一句话,足以让小姑娘满脸通红。 “舅舅,您这张卡好沉重啊,我刚成年没几年,您就迫不及待要把我嫁出去了?您该不会想拿我出去联姻吧?我不要。” 弗天恩哈哈大笑:“傻丫头,舅舅怎么会让你去联姻。这是舅舅今天赚到的一笔钱,给你当嫁妆收着,以后结婚了就拿出来用,不会给你指派婚姻。” 金俊莎这才松口气:“舅舅,这里面有多少钱。” “十一个亿。” 金俊莎倒吸一口凉气:“这么多!” “嗯,你可要收好,别被你哥骗走。” 金俊莎感动不已,弯腰扑进弗天恩怀里:“舅舅,谢谢您!我就知道,从小到大,您和舅妈都是最疼我的。” 说完这话,金俊莎明显感觉到舅舅的身躯僵了几分,她心一紧,连忙解释:“舅舅,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提起……” “没事。”弗天恩拍拍她的后背。 “舅舅,您怎么赚的,出去一个下午就能赚到这么多钱。”金俊莎好想跟着舅舅一起赚钱,哪怕喝点肉汤,以后也能成亿万富婆。 “朋友早年送我一栋楼,现在有人想买,出了十一个亿给我。” “什么楼这么贵。” “地处本市最贵最繁华的科技园区,地价自然是贵的,不过买家很有钱,是z国最有前途的科技公司。” 这些话听着好耳熟,金俊莎绞尽脑汁回忆,不可置信地问:“舅舅,买你楼的该不会是维恩科技吧?” “是啊,莎莎长大了,居然也知道生意场上的事。”弗天恩很满意地勾起嘴角,终于引导到这个问题上来了。 “因为这家公司的总裁就是夏姐姐呀,原来双子楼的其中一栋楼居然是舅舅您的,要是我知道,我就回来跟你商量了。”金俊莎感叹着:“舅舅,我觉得你跟夏姐姐真有缘分。” 弗天恩但笑不语,薄薄的唇角勾着浅浅的弧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688/73931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