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琪自己也知道,姑姑就算再疼他,也不可能违背姑父的意见。”我也不想变成这样啊,婉妹,你帮我!”杨琪抬起猩红的双眼,委屈仇恨交织着。 林若婉很好奇:“你是真的喜欢跟男人乱玩,还是被人算计的?我看你之前都是找的女朋友呀。” “我当然喜欢女人!别人怀疑我的性取向就算了,我都追过你的高中同班女同学,你居然还怀疑!” 那时杨琪刚二十岁,去林若婉的毕业聚会接林若婉,就对一个叫喜儿的女孩一见钟情。但是那个时候喜儿已经有喜欢的人,对杨琪的追求不为所动。 杨琪为之买醉,林若婉见他这么伤心,就灌醉喜儿交给杨琪了,让杨琪要了人家女孩就得负责一辈子。 然而杨琪睡了之后,对喜儿的新鲜感只维持了三个月,就把喜儿一脚踢开找了新女朋友。 喜儿的人生发生巨变,连大学都没读成。她还消失在了蓝城,据说是顶不住舆论压力,回乡下种田了。 林若婉和杨琪对此,毫无愧疚。 “那就是说,你被人算计了?吃了不该吃的?” 杨琪一直没声张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这会儿为了不让林家抛弃他,什么都顾不上了,说:“是那个秦紫晴把我搞成这样的!” “又是她啊?她怎么事这么多?”林若婉每次听到这个名字都会有些不爽,只因为,这个女人曾经是博弋阳的未婚妻! 杨琪也想到了这一点,眼眸一亮,看向林若婉:“博弋阳也在蓝城,你见过他没。” “没有。”听到博弋阳也在蓝城,林若婉的脸色好了许多,“他什么时候来的?” “你觉得我会知道?”杨琪耸耸肩。 林若婉点头,“你要是能知道,就不会被人弄成这样了,没想到秦紫晴这么恶毒,真是天使面孔蛇蝎心肠。” “管她呢,表妹,你赶紧回家,让你爸约见博弋阳,早点把博弋阳变成你的未婚夫。”杨琪鼓动着。 林若婉有些不自在,“管好你自己就行。” “你害羞了。”杨琪打趣。 林若婉从医院离开,就回了林家,想了想,还真的跑去书房找林先生,告诉他博弋阳来蓝城了。 “爸爸,我想嫁给博弋阳,当博家大少奶奶,你能帮我吗?” 听到女儿的话,林先生很是满意,笑道:“你的这个愿望就要实现了!博弋阳的父亲才跟我联系过呢,他也有意让你当他的儿媳妇。” “真的?”林若婉没想到惊喜来得如此突然。 “是的,他的意思是商业联姻,如果我们两家强强联手,也许就能压一头千机集团。” “又是千机集团啊?爸爸,你为什么这么想压千机集团呢?”林若婉满是好奇。 “因为这家集团的存在就像我们心中的一根刺,它太强大了,我们找不到他的根源,也越不过它触碰到更高的天地。简单来说,就是,有它在,我们这些人头顶上就像随时悬着一把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千机集团对准。你就说,你想不想一直当林家千金呢?” “想啊,我不就一直都是?”林若婉说道,“爸爸,你别太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你先把博弋阳跟我的婚事搞定吧,他来蓝城了,你把他叫到家里来好不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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