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8,娶青梅当老婆_第661章这不是打猎,是去进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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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头你去拿绳子,大山你去把那些野猪开膛放血,内脏掏出来喂给狗子。”刘红军吩咐道
  石头跑的很快,不多大一会功夫,就把绳子拿了过来,两个人一起动手,把黄毛子的四个蹄子拴了起来。
  直到这时,朱大海看到没有危险了,这才跑过来。
  “红军,这就把二十多头野猪给拿下了?”简宏杰有些不可思议的问道。
  “感觉很简单啊!
  你们就这么走过去,拿着刀子,一刀一个直接捅死了,和传说中的打猎不一样啊!”朱大海感慨道。
  “呵呵,有些事情,看着简单,但实际并不容易!
  你们别以为我们走过去一刀一个,直接捅死,很简单。
  实际上,一个不小心,野猪临死反抗的时候,是非常危险的。
  这大獠牙,甩到腿上,不仅骨头会断,还会豁开一道大口子。”刘红军笑着给他们解释着,生怕他们真的以为大野猪很简单。
  “这个我们知道,这叫会者不难,难者不会!
  这野猪要是真好打,也不会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了!”简宏杰很是认可的点头道。
  “每年伤在野猪嘴里,或者说死在野猪嘴里的猎人不少,比伤在熊瞎子和老虎嘴里的猎人,加起来还多。”刘红军笑着说道。
  刘红军又笑着说道:“海哥,明天回到屯子里,我给你们做麻辣野猪蹄。”
  “好啊!我还真没吃过麻辣野猪蹄,让你这么一说,还感觉有点饿了!”朱大海笑道。
  “那就是个吃货!说到吃,比什么都积极!”
  “人生最重要的三件事,就是吃饭睡觉······”
  “海哥,你不是说三件事吗?这才两件事啊!”石头愣愣的问道。
  “睡觉是两件事!”朱大海笑着拍了拍石头的肩膀道。
  “两件事?”石头挠挠头,没想明白,睡觉咋是两件事了。
  “哈哈,石头兄弟,你别理这个流氓。”简宏杰笑道。
  因为野猪群的入侵,导致大家都没有了睡意,处理完野猪之后,也不再进山洞睡觉。
  就守在山洞口,烤着火,随意的聊着,吹着牛。
  “咱们一会天亮了就返程,这次也算是收获满满。
  你们要是不过瘾,咱们路过乱石塘的时候,你们再去抓点沙半鸡。”刘红军对四人道。
  这次进山计划就是在山里住一晚,然后第二天回去。
  现在,光是野猪就二十六只,死的有十八只,活的黄毛子有八只。
  这么多野猪,一趟根本拉不回去,必须要早走一点。
  然后明天再回来一趟。
  “行啊,那就再去抓点树鸡儿,这个我喜欢吃!”朱大海第一个开口说道。
  “你们喜欢,那就多抓点,那个乱石塘的沙半鸡很多,一次抓个百十只也抓不完。”刘红军笑道。
  时间不知不觉,天开始放亮
  刘红军招呼大山和石头,一起把野猪抬到另外一侧的洼地里,用雪把野猪埋起来。
  冻了一夜,野猪尸体已经冻上,把它们抬到另外一个地方用雪埋起来,这样不容易被野牲口发现。
  其实,这也就是自我安慰而已,那些食肉的野牲口,尤其是喜欢捡食尸体的野牲口,比如红狗子,嗅觉都是非常灵敏的。
  刘红军他们就算是换了地方,它们也照样能够找到。
  把野猪换个地方,然后再把刚才留下的血迹什么的都处理一下,可以减少被发现的几率。
  当然了,刘红军也没有忘记,先把野猪的蹄子砍下来,带回家。
  这是刘红军之前答应朱大海他们的,回到屯子之后,给他们做麻辣猪蹄。
  忙活完这些之后,天已经大亮。
  刘红军等人开始做早饭,吃完早饭之后,把活着的黄毛子抬到马爬犁里,又把梅花鹿拴到车厢上,最后把哮天、黑龙、梨花也拴起来,这才出发启程回家。
  前面有三只头狗跟在马爬犁边上,后面还跟着四十只狗子,所以梅花鹿都很听话,很乖巧的跟在马爬犁旁边,慢慢的走着。
  路过老松树的时候,也没有停下去捡松子,主要是马车上拉的东西太多了,没有必要再去费功夫捡松子。
  晃晃悠悠又走了一个小时,马爬犁来到乱石塘。
  刘红军让大山把马爬犁停下,让朱大海四人好好的过了一把瘾。
  大山和石头也过去帮忙,中午都直接在乱石塘这边生火做饭,烤了十几只沙半鸡,对付着吃了一顿。
  下午又继续抓了一个小时,把整个乱石塘都逛了好几遍,连附近的树林都进去逛了几圈,这才罢休。
  不算中午吃的,朱大海他们抓了一百五十多只沙半鸡
  坐到马爬犁上,朱大海四人也不知道冻的还是激动的,满脸通红!
  这次进山的收获太大了,不仅抓到了活的梅花鹿,还有活的野猪,还有一百五十多只沙半鸡。
  下午三点多回到榆树屯。
  刘红军他们带着这么多猎物回来,自然又引起屯子里的人一阵羡慕妒忌。
  别人进山打猎,很危险不说,打到一头两头野猪,都能高兴好几天。
  哪像刘红军他们这样,每一次进山打猎,都好像是去进货,动不动就拉一车猎物回来。
  刘红军让大山和石头直接架着马爬犁来到养猪场,先把梅花鹿和黄毛子寄存在养猪场里,等回头朱大海他们走的时候再说。
  回到家里之后,刘红军让大山和石头,把沙半鸡褪毛宰杀出来,等着朱大海他们走的时候,好带走。
  另外还有把野猪蹄清理干净,一会好做麻辣猪蹄。
  “今天晚上,不能光吃麻辣野猪蹄吧?”刘红军先给朱大海四人泡了一杯茶,然后才开口问道。
  “我们客随主便,吃什么,你这个主人看着办!”朱大海很好说话的笑道。
  “那行,那我想想吃什么!”刘红军开始琢磨晚上吃什么好。
  中午的时候,大家就简单对付了一口,晚上自然要好好吃一顿。
  “刚才听村民说你们回来了!”钱胜利推门走进来。
  “胜利大哥,咋样了?”刘红军笑着问道。
  这次进山钱胜利之所以没有跟着去,就是留在村委开会,商量去城里当店员的人选。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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