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钱胜利捅死大炮卵子的同时,大山和石头也很顺利的杀死了两头老母猪。 这野猪太大,根本没办法活捉,只能捅死。 接着,又把另外四头小花楞棒子给活捉,用绳子把四个蹄子捆起来。 “大山,石头,给它们开膛放血,给狗子们吃点东西。”刘红军骑着马走过来,对傻笑的大山和石头说道。 “知道了,红军哥!”大山大声答应道。 过瘾了,终于过瘾了! 虽然只是捅死一头老母野猪,但是大山感觉非常过瘾。 打猎这么长时间,就这次捅死老母野猪,最让他感觉过瘾。 这让他感觉到了自己在团队里的作用。 大山和石头动作很干脆利索,直接从野猪的脖子入刀,然后往下划,直接开膛破腹。 钱胜利也把自己捅死的那头大炮卵子给开膛破腹。 鲜血哗哗的淌了一地。 刘红军在旁边看了,忍不住摇头,这要是有个空间,这些猪血就不用浪费了,可以收集起来。 红豆腐炖酸菜,还是非常好吃的。 直接把这些野猪收进空间里,回到屯子里能吃好几顿杀猪菜。 可惜,他什么都没有。 只能把内脏喂狗,肠子拿出来,给山神老把头上供。 因为一会还要继续打猎,所以这才没有喂饱狗子,只是让它们吃了个半饱。 等狗子们吃完内脏,又休息了一会,刘红军才骑着马出了这个山谷。 刚刚来到山岗上,就看到前面不远处,一群野猪正在疯狂的奔逃。 不过,奔逃的方向并不是他们这边。 而是背对着他们奔逃。 野猪一旦跑起来,能够一口气跑十几公里,都不带停歇的,直到跑不动为止。 “这不是有开枪的机会了!”说着,刘红军摘下背上的五六半自动步枪,把弹夹插进弹仓里,打开保险。 “砰!” “砰!” 刘红军对着前面往山岗上奔逃的野猪,连开两枪。 五六半自动步枪,枪管长度为0.521米,初速735米/秒,最大射程1500米,有效射程400米,800-1000米内都有杀伤力。 此时,刘红军距离那些野猪大约在五百米左右。 两枪过后,两头野猪伴随着枪声,直接歪倒在地。 “红军哥,这么远的距离,我们可没本事打中。”大山苦笑着说道。 “红军,你这枪法,比部队里的神枪手一点不差! 当年张桃芳,六百米的距离,能够精准命中目标,你这个比张桃芳更加牛逼。”钱胜利由衷的称赞道。 钱胜利这话并不是夸张,当年张桃芳六百米外狙击敌军,命中的算是半固定目标,而刘红军五百米距离,命中的是高速移动的目标。 野猪奔跑的速度能够达到六十公里每小时。 上岗速度会慢一点,但是也能达到三十公里左右。 这样的速度,能够命中五百米外的目标,说刘红军的枪法比张桃芳更厉害,一点不夸张。 当然不是说我们的狙击英雄不厉害,只是时代在进步,对军人的素质要求也变得更加严格,刘红军用的枪械也更加先进。 后世的时候,刘红军也是狙击手,经过的训练,要比狙击英雄更加严格,训练的强度也要比狙击英雄更加强。 训练时长,也不是狙击英雄能够比的。 可以说,刘红军的枪法是用子弹喂出来的,一份天赋,加九分汗水, 而战争年代的狙击英雄,更多靠的是天赋,是一份天赋,一份汗水,八份拿命拼出来的。 是的,战争年代的那些狙击英雄,真的是拿命拼出来的。 靠的是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拿命拼出来的。 “还行吧!”刘红军矜持的笑道。 随着刘红军的枪声,哮天已经带着狗子冲了出去。 枪声对于狗子来说,就是战斗命令。 哮天等狗子,追着野猪群的脚步追踪过去。 “走吧,咱们也跟着过去吧!”刘红军招呼一声,骑着马跑下山坡。 野猪虽然很能跑,但是又怎么跑得过狗子们,不管它们躲到什么地方,都逃不过狗子的追踪。 所以,刘红军他们并不着急,不紧不慢的骑着马,跟在狗子身后。 刘红军他们还真不敢骑的太快,这可是山路,虽然战马可以在山路上骑乘,但是他们的骑术不行。 在山路上,骑术不行,马跑的太快了,很容易受伤。 翻过一个山头,哮天它们并没有追上之前那群野猪。 倒不是哮天它们跟不上,而是遇到另外一群野猪。 看着和哮天等狗子缠斗的野猪群,刘红军忍不住感慨,这野猪繁殖力真是太强了。 太平沟十八个屯子,每年都会进行秋猎。 平时猎人们也会进山打猎,可是这山里依然有这么多野猪群。 其实,野猪的领地,并不是固定的,它们也是不断的移动的。 在更深的山里,比如野猪坳,盘肠山,每年都会有野猪从里面出来。 这在野牲口中叫作分群。 当一个族群大到一定程度,当年轻的野猪成长到一定程度,就会自动的进行分群。 因为,在原来的族群里,只有最强壮的野猪才有繁衍的权利。 那些稍微差一点的野猪,为了繁衍后代,就必须脱离原来的族群。 这些脱离出来的野猪,慢慢的又聚在一起,形成一个个新的野猪群。 不仅仅是野猪,其他的野牲口也存在这种分群,尤其是那些食肉的野牲口,分群的情况更是普遍。 比如狼群,经常会有狼脱离族群,组建成狼夫妻,然后繁衍出新的狼群。 这一次,哮天可是遇到对手了。 它遇到的是一个不小的族群,足有十几头野猪。 这十几头野猪,连黄毛子都没有,最小的野猪都是一百来斤的挑叉子,最大的大炮卵子足有三百多斤。 另外还有一头三百多斤的老母野猪,五头一百多斤的小母野猪。 这个野猪群经验也很丰富,遇到哮天之后,并没有四散奔逃,而是聚在一起。 围成一个圆圈,和哮天等狗子对峙。 在距离野猪群五百米的地方,刘红军四人停下,看着前方的战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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