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在县城住一晚,得花老些钱啊?” “花不了老些钱,一个人也就几毛钱,你们要是住个单间,也就两三块钱的事。”刘红军见成功歪楼,笑着回答道。 “唉呀妈呀!两三块钱?花这老些钱呢? 那我可不去了,我可没那么烧包,有这老些钱,我能买好几斤肉了。”询问价格的妇女,一听两三块钱,立马拍着手喊道。 “吃肉啥时候不能吃啊?进县城住一晚,逛逛县城,长见识啊!”刘红军笑道。 “哪也不去,两三块钱,买肉够我家吃一个月的。” “红军,你这拿筐子干啥去?” “我去老院子,看看我那菜地,老些天没去看看了,顺便摘点菜回家。” “那你快去吧!” 应付完几个妇女,刘红军赶紧拿着筐子离开。 这些妇女,一个个都闲的五脊六兽的,真要是和她们聊起来,一天啥活都不用干,你就唠吧,保证不让话题掉地上。 打开老院子的门,刘红军走进去。 刘红军刚刚走进后院,就听到一阵扑棱棱的声音。 顺着声音看去,就看到两只野鸡,从后院飞起来,飞出院子。 靠! 两天没来,这野鸡居然飞院子里觅食了,这要是有个十天半个月不来,还不得在后院里做窝啊。 野鸡的繁殖能力很强,对环境的适应性也很强,基本上很难灭绝它们。 不过,现在比早年间,野鸡的数量也确实少了不少。 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进锅台里,这个还真不算是太夸张。 瓢舀鱼,就算是现在,也能做到瓢舀鱼,河沟子里鱼很多,只是大家都不太喜欢吃(鱼没有调料,不好吃,还费油)。 至于野鸡飞进锅台里,这个稍微夸张了一点,刘红军小时候,野鸡很多,冬天经常能从柴火堆里捡到野鸡。 冬天,野鸡经常会躲进麦秸剁里,在麦秸剁里掏个洞,在里面取暖。 晚上,拿着手电,过去一掏一个准。 另外,屯子周围的草丛里,田地里,麦场里,都有野鸡的身影,甚至有些时候,野鸡还会飞进住户家里,和家养的鸡抢食吃。 你要是不赶它走,它都敢跟着家养的老母鸡一块作息,有时候还会给你留下几颗野鸡蛋,充当伙食费。 野鸡飞进后院,只是一个小插曲。 刘红军很快就收拾心情,查看了一下自己的菜园子。 拿着锄头,把菜园子里的草锄一锄。 野草这东西,怎么锄都锄不干净,过一点时间,就会长出来。 其实,东北这边,很多人家的菜园子里,草都长的很茂盛,都懒得去锄。 反正菜园子够大,种的菜总够吃的。 也就懒得去锄,让杂草和蔬菜一块生长。 刘红军也是闲的没事,把锄地当作一种娱乐,才会隔三岔五的就锄地除草。 锄完草,刘红军看了一下,不需要浇水,这才摘了一些蔬菜,装进筐子里。 现在已经是六月下旬,在外面种的黄瓜,洋柿子,还有洋茄子,都可以吃了,刘红军都摘了一些,还有小白菜也摘了一些。 这才扛着筐子,出了老院子,关上门回家。 “红军,又过来收拾你的菜园子?” “是啊!” “你种的菜真好,这小白菜真水灵。还有这黄瓜,粉嫩带刺。” “嫂子,这个时候的蔬菜不都这样?你拿点回家吃去?”刘红军客套道。 “我家有,家里也种了不少,就是没你家长的好。” “·······”刘红军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话题。 总不能说,你要是少在街上唠会嗑,多到菜园子里除除草,也能长这么好。 只是这话不能说,说出来有点打脸。 “嫂子,拿根黄瓜尝尝,看看我家的黄瓜好不好吃。”刘红军拿起一根黄瓜,递给对方。 “你家这黄瓜,又粗又长,顶花带刺,看着就好吃。”对方也没有客气,接过黄瓜,在身上擦了擦,直接放嘴里,咬了一口。 完了又补充了一句,“嗯!好吃,又嫩又脆,还有股香甜味。” “我都是用咱们屯子里古井的水浇地,可能和这个有关系吧!嫂子喜欢吃,就多拿几根。”刘红军又拿出几根黄瓜塞给对方。 “你这,太客气了!”妇女嘴上说着不要,但是手里的动作,可是一点不客气,直接接了过来。 其实,很正常,刘红军拿着蔬菜出来,这妇女拦住刘红军,本身就是奔着他的菜来的。 虽然家里种了,可是正应了那句老俗语,自家的肉不香,人家的菜有味。 所以,还是别人种的菜更好吃。 刘红军送完黄瓜之后,就扛着箱子,往家走。 他刚才除草,说起来好像很短,实际上马上就快到中午了。 一路上,又遇到好几个人和他打招呼,刘红军也没有小气,又送出去不少蔬菜。 刚才摘菜的时候,刘红军就想到了这种结果,所以才会拿着筐子来摘菜,多摘了不少,就是为了应付这个时刻。 农村这种情况,很平常,我吃你棵菜,你吃我个瓜的,都不叫事。 回到家里,杨秋雁已经开始准备午饭。 “红军哥,你回来了?” “嗯!我摘了一些菜,中午你看着做饭吧!”刘红军把筐子放到厨房门口。 “这黄瓜长的真好! 洋柿子也能吃了?”杨秋雁看着筐子里的蔬菜,欢快的说道。 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一个洋柿子,用手擦了擦,直接开吃。 这些蔬菜,都是纯天然的,没有农药,也没有用化肥,榆树屯在深山里,也没有其他的污染,根本不用洗,直接吃就行。 “知道你喜欢吃洋柿子,所以我多种了一些,这些洋柿子我是在暖棚里育的苗,所以比其他人家熟的早。”刘红军笑着说道。 “红军哥,你真好!”杨秋雁甜甜的对着刘红军一笑。 “哈哈,给你种洋柿子,就叫好啊?”刘红军搂住杨秋雁的腰,哈哈大笑着问道。 “那当然了,你记得我喜欢吃洋柿子,才会特意多种了洋柿子。”杨秋雁靠在刘红军怀里,开心的吃着洋柿子,满脸都是甜蜜。 洋柿子很甜,杨秋雁的心更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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