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红嫂子,你这话说的,我都有些罪恶感了,好像我很败家似得。”刘红军笑道。 “你别搭理她,她是羡慕你家的生活呢! 红军割肉喂金雕,那是人家的本事! 再一个,喂金雕,就得用鲜肉才行,这可不是败家,这是投资,和养狗子一样。”翠玲一边割了一块足有小二斤的肉递给刘红军,一边笑着说道。 “翠玲嫂子,多少钱?” “什么钱不钱的,你这不是打嫂子的脸?”翠玲一瞪眼道。 “嫂子,你这是卖的,你送给我了,别人咋办?”刘红军摇头拒绝道。 “红军,嫂子这肉可不白给你,我可是听说,你家梨花带崽了,等下了崽之后,给嫂子抱一只狗崽。”翠玲笑着说道。 “行啊!梨花刚刚怀上狗崽,到时候,翠玲嫂子过来挑一只!”刘红军爽快的答应道。 刘红军知道,这消息是钱胜利传出去的。 这自然是他的主意,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以后狗崽会更多,他养不起这么多。 要么送,要么卖掉。 相对比卖掉,刘红军更倾向于送给屯子里的人。 最起码知根知底。 像狗蛋四人组那样的,想要他家的狗子,屁都不给他。 “唉呀妈呀,翠玲,你可真会算计,一斤多肉,换一只好猎犬,这算盘打的。”王爱红咂舌道。 刘红军看了王爱红一眼,“嫂子,这个和肉没有关系,我家的狗崽,有人不给钱,我倒贴一点狗粮都给。 有人给我再多钱,我也不给。” 说完,刘红军转身就走。 留下王爱红的脸,青一阵白一阵。 想要叫骂,张了张嘴,终究没有敢骂。 这王爱红是谁,她是狗蛋四人组里面三癞子的娘。 因为狗蛋四人组在屯子里人嫌狗厌,但是这四家的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不然也不会给他们又买枪,又买狗的。 狗蛋四人组被大爪子吓坏了,虽然过去了半年,但是依然不敢进山打猎。 唯一让四家人感觉到安慰的是,狗蛋四人组不再做噩梦了。 但是,好吃懒做的毛病是彻底爆发了,以养病的名义,每天待在家里,什么活都不干,还得吃好吃的。 一句话,刘红军说了,我这病得吃老母鸡,得好好养着,才行。 四人家里,也带着下山去看了,也确实没有好办法。 也在山下找了中医,中医对刘红军的治疗方案,也表示了赞成,通过补养气血来温养心神,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所以,四人家里养的老母鸡,没多长时间就被吃完了,还从邻居家里,山下小市场买了不少。 可是,虽然四家的家底比较丰厚,可是一天一只老母鸡,也养不起他们。 所以,吃了一个月的老母鸡之后,就再也不再给他们买老母鸡,实在买不起。 无奈,四个人的嘴已经养刁了,一顿没肉都不行。 这不,听说这边有卖肉的,王爱红赶紧过来,买肉。 这才有了刚才的那一幕。 刘红军拎着肉,回到家里。 “红军哥,家里还有肉,你怎么又买肉啊?”看到刘红军拎着肉走进来,杨秋雁好奇的问道。 “这些肉,是用来喂金雕的,家里的肉都不新鲜了。”刘红军笑道。 “两只小金雕太能吃了,昨天吃了差不多有半只野兔!”杨秋雁道。 “嗯,小金雕,吃的多,长的也快。”刘红军道。 两只金雕幼崽,早已经睁眼,而且长的很快,一天一个样。 要不然,刘红军昨天也不会放下金雕,进山去找大爪子。 把肉放下之后,刘红军走进西厢房。 刚一进门,就听到金雕的叫声。 这才几天,木头箱子已经关不住他们,刘红军刚走进来,两个人就从箱子里跳出来,往刘红军身上扑。 刘红军伸出手,让两只金雕幼崽站到他的手上,托着它们走出西厢房。 两只金雕幼崽已经睁眼,可以让它们出来见见太阳,一直关在屋里,可不利于它们成长。 把金雕幼崽放到地上,刘红军走进厨房,把买回来的肉,切开,一分为三,拿着其中一份走出来。 两只金雕幼崽,已经把柳行街道当作它们的妈妈,从屋里出来,就亦步亦趋的跟在刘红军身后。 刘红军拿了个凳子,坐在院子里,把肉撕开,一条条的喂给两只金雕幼崽。 喂完金雕之后,刘红军没有起身,而是伸出脚挑起两只金雕幼崽,把它们轻轻踢出去,然后等着它们跑过来,再次踢出去。 这也是帮两只金雕幼崽健身。 野生环境下的金雕,虽然一窝产仔两只,但是最终只能活下来一只。 因为金雕虽然夫妻两个去捕猎喂养金雕幼崽,但是依然无法养活两只幼崽,于是为了争夺食物,两只金雕幼崽就会发生争抢。 其中一只,会被它的亲兄弟/兄妹,推出金雕窝,摔死。 这就是残酷的丛林法则,强者生存。 这是大自然法则下,挑选出最强壮的。 如今,两只金雕都被刘红军给抓了回来,不缺吃食,不用去争夺食物。 但是,他可不想养到最后,养出两只大胖子。 所以,自从两只金雕幼崽睁眼之后,刘红军就开始有意识的锻炼它们。 刘红军这边逗着金雕幼崽,那边杨秋雁抱着闺女大雪走出来。 看到两只金雕幼崽,闺女大雪顿时发现了好玩的,在杨秋雁怀里挣扎着,想要去抓两只金雕幼崽。 刘红军伸手接过闺女,让闺女坐在自己的腿上,看着自己逗金雕幼崽。 “爸爸!”闺女大雪对着金雕幼崽伸着手喊道。 “爸爸在这儿呢! 你个小丫头,见到什么都叫爸爸!”刘红军的脸一黑,轻轻拍了闺女的小屁股一下,笑骂道。 闺女学会叫爸爸了,不过只是无意识的叫喊。 一高兴了,看到什么,都叫爸爸。 这个让刘红军很是无奈。 自己的宝贝闺女,又不能真的打。 只能等着,等她长大了,自然就会懂事。 刘红军一边哄闺女,一边逗弄金雕幼崽,过来一会,看两只金雕幼崽露出疲倦之色,这才停下。 把闺女交给杨秋雁,他则抓起两只金雕幼崽,把它们放回西厢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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