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8,娶青梅当老婆_第370章给闺女大雪分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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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吃过了,你们怎么才吃饭?”杨广福摆摆手道。
  “杨叔,这才六点,吃饭不是正好?”刘红军疑惑的说道。
  “哦!我忘了,你们是吃三顿饭的。”杨广福一愣,随即笑道。
  全屯子,也就刘红军一家,在农闲的时候,一天吃三顿饭。
  “爹,你过来是有事?”杨秋雁给杨广福倒了一杯蜂蜜水,递给杨广福问道。
  “你们这左右,还空闲着大批的乱石滩,按说清理一下,全都可以当做宅基地,可是北山坡都给你了,剩下的乱石滩,给谁谁都不要。
  这段时间,有不少人反应这个事。”
  “杨叔,我这北山坡原来是什么情况,大家都知道,我可是放弃了口粮田,换过来的北山坡。
  怎么?有人盯上我的后山了?
  是谁,我去找他聊聊。”刘红军沉声道。
  “你别着急,没有人敢打你后山的主意,就算是有人想打后山的主意,也先通过我这一关。”杨广福摆摆手,颇为霸气的说道。
  “那杨叔的意思是?”
  “大雪的户口也在屯子里,按照规定,也应该给她分地。
  今天村委商量了一下,反正你也不愿意种地,干脆把你房子周围的这一片地,全都划给你,当作大雪的口粮田。”
  “爹,哪有你这么坑自己外孙女的?
  那片地,才有多少?
  还都是荒地,乱石滩。”不等刘红军开口,杨秋雁先不乐意了。
  原本刘红军也想提意见的,结果杨秋雁先开口了,刘红军也不再说话,只是微微笑着,静等老丈人开口说话。
  “北山坡周围这一片乱石滩可不小,全部加起来,也有个六七十亩地,如果再加上东边、西边的一些边角地,能有一百多亩地。”杨广福对自己这个小闺女,向来都是宠爱的很,听到杨秋雁的话之后,连忙笑着解释道。
  这也是一个女儿奴。
  刘红军没有说话,把他房子周围的荒地,乱石滩都给他,这个倒是无所谓。
  他也不在意这些。
  刘红军考虑的是,这些地要过来,能够干什么?
  自然不能再建房子,也不能圈起来种树。
  一旦圈起来,就等于把房子给遮挡了起来,这个和别人沿着路盖房子,把刘红军的房子挡在里面,一样的道理。
  不管是从美观还是从风水上来说,都不好。
  “红军,你怎么考虑的?”杨广福见刘红军不说话,又开口问了一句。
  “行啊,我听杨叔的,不能让杨叔为难,那些地就当是分给大雪的口粮地吧。
  不过,这块地是什么情况,为什么分这么大的地给大雪,您都得在土地承包合同上标注清楚,免得以后我把这片土地改造好了,有人再找后账。”刘红军道。
  “有我在,谁敢!”杨广福霸气道。
  “杨叔,您现在在位置上,自然没有人敢,但是以后呢?他们不敢在村里说,跑到公社或者县里瞎说,总是麻烦。
  所以,咱们先把合同什么的都弄好,让董书记、苏会计,各个小队的队长都在上面签字。”刘红军道。
  “你啊!说你胆小吧,面对大爪子,你都不怕,说你胆大吧,你·····”杨广福指着刘红军,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
  “杨叔,这个和胆子大小没有关系,这叫先讲后不争。”刘红军笑道。
  之前北山坡的时候,刘红军也是这么要求的,如果不是公社那边对分田到户摸不准是对还是错,采取的是不反对也不承认的态度,不给分田到户的承包合同上盖章。
  刘红军都想让公社那边也给盖个章。
  不过,也不着急,后面还会再一次调整分地,那个时候,可以让已经变成太平乡的乡政府,在承包合同上盖章。
  “行吧,既然你这么说,那就按照你说的来。”杨广福无奈只能答应刘红军的要求。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秋雁,你再去弄两个菜,我和杨叔喝几杯。”刘红军对杨秋雁吩咐一句,起身从橱柜里拿出一瓶酒。
  “不用,我吃完饭来的。”杨广福连忙推辞着。
  “杨叔,吃完饭了,也可以喝一点。”刘红军晃了晃手里的茅台酒。
  看到刘红军手里的酒,杨广福瞬间不再推辞,咂咂嘴道:“那就喝点!这茅台还是上次和你爹一块喝酒的时候,喝到过。”
  “杨叔喜欢喝,一会走的时候,带两瓶回去。”刘红军笑着说道。
  这些茅台酒,不是大哥从他老丈人那里拿来的,大哥拿来的那几瓶茅台酒,早就喝完了。
  这个是,刘红军通过王跃进从四九城那边买回来的。
  前段时间,王跃进又回了一趟四九城,这次带的货,是刘红军准备出售的天麻,并且又帮刘红军带回来十几本医书。
  并且,还顺便给刘红军带回来四箱茅台。
  值得一提的事,随着今年天麻需求量的增加,天麻的价格也随之暴涨。
  今年国家天麻的出口量,直接增加了一倍。
  一等品的价格已经达到了70块钱一公斤。
  刘红军都没想到,四九城那边天麻的价格会这么高。
  这就是地域的差别,山下公社药材收购站,一等品天麻的价格才十五块钱一斤,一公斤也才三十块钱。
  原本刘红军想着,运到四九城能够多卖几块钱,结果多卖了一倍还多。
  当然了,王跃进也因此大赚了一笔。
  三千多斤天麻,卖了十多万,刘红军占其中的四成多,接近五成,分到五万多块钱,刘红军则因此大大的回血了一波。
  扯远了。
  刘红军拿出茅台酒,杨秋雁又去炒了两个小菜过来。
  翁婿两个喝了起来。
  “红军,养鸡场马上就要开始修建,你那边有什么想法?”
  “我哪有什么想法,我对养鸡又不懂,有专家在,你们多听听专家的意见,定下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就是。
  其实,最难的不是管理规定的制定,而是执行。
  大家都习惯土法养鸡,一旦实行科学养殖,大家肯定不习惯,这个时候,就靠你们的执行力度了。
  如果,执行力度不行,再好的管理制度也等于零,再好的科学养殖,也避免不了瘟病的发生。”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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