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杨秋雁说了一会话,刘红军拿着一张图纸,找到刘招娣。 “招娣姐,秀芝嫂子,你们看看这个,能不能缝制?”刘红军把手里的图纸交给两人。 “这是什么?怎么看着怪怪的?” “这是我给我家狗子,准备的衣服。 早就想缝制了,只是之前,一直忙着照顾我家大雪,忘了这个事。”刘红军道。 劳动布早就买回来了,只是后面刘红军忙着照顾杨秋雁,后面又天天忙着带孩子,把这件事给忘了。 今天提起进山打围的事,刘红军才想起来。 “你还真是舍得,这么好的布,就给狗子缝衣裳。”刘招娣无语道。 “招娣,红军家的狗子可不一样,要是我家狗子能天天带回七八十来只猎物,别说缝衣服,就是给它们缝棉袄,我都愿意。”秀芝笑道。 “招娣姐,秀芝嫂子,缝制这一件,我给一块钱,你们别嫌少。”刘红军又笑着说道。 “这,太多了!” “这一件狗子的衣服,就一块钱,这也太多了!” “不多,这可是劳动布,而且你们看了,我这是四层劳动布叠在一起缝制,招娣姐,你们一天都不一定能够缝制一件。 我这布比较多,回头肯定会有剩下的,到时候,招娣姐和秀芝嫂子要是不嫌弃,可以给家里的孩子缝制一两件衣服。”刘红军道。 “不嫌弃,怎么能嫌弃呢,劳动布正好耐磨,家里的小子天天瞎跑,衣服三天两头的划破。”秀芝率先开口笑道。 “行,那我们就不和你客气了!”刘招娣也跟着点了点头。 心里知道,刘红军这是在偿还她们的人情。 你帮我,我帮你,关系,不就是这么处出来的? “红军,这个得量一下尺寸,不过,我可不敢给你家狗子量尺寸。”刘招娣笑着说道。 “没事,我看着,你们量就行。”说完又进屋,找出来一根软尺。 然后打了个呼哨。 家里十几条狗子,立马跑了过来。 刘红军冲着哮天一招手,把哮天叫到身边,直接一把抱住狗头,笑着拍了拍哮天的背,让它安静下来,“别乱动,给你们量量尺寸,回头好给你们做衣服。” 然后才对刘招娣道:“你们量就行。” “好!”刘招娣这才小心翼翼的上前,给哮天量尺寸。 村里都知道,哮天实际上是一头狼,所以,平时大家见了哮天都是躲得远远的。 这时候,虽然刘红军抱着,但刘招娣还是有点害怕。 好在,有刘红军抱着,哮天还算是比较老实,刘招娣这才胆子大了一些,开始量尺寸。 刘招娣一边小心的量着尺寸,一边和刘红军交流着缝制的方法。 刘招娣和秀芝都是心灵手巧的人,很快就明白了刘红军的想法,这个就和坎肩一样,就是给狗子缝制一条坎肩和围脖,护住狗子的脖子和肩膀。 “脖子和肩膀可以分开缝制,这样也方便拆卸。”刘红军也把自己的一些想法和刘招娣两人说了一遍。 很快,就给哮天量完了尺寸,刘红军拍拍哮天,放它离开,接着又伸手一招,黑龙颠颠的跑了过来。 如今,黑龙虽然打不过哮天,失去狗王的位置,但也妥妥的第二头狗,除了哮天没有哪条狗能和它争锋。 就连那头黑狼,也不行。 黑狼终究不是基因变异的品种,虽然被刘红军用药膳养着,但终究没能突破种族限制,虽然比一般的野狼大一些,但是因为年轻没有经验,还是打不过身强体壮的黑龙。 刘红军再次如法抱住黑龙的头,方便刘招娣量尺寸。 如此,一条条狗子全都量完尺寸,刘红军把布抱出来,给刘招娣和秀芝一人一批,还有相应的黑棉线,卡扣等等。biqubao.com 两个人简单分了一下工,然后带着布匹离开刘红军的家。 送走刘招娣之后,刘红军和杨秋雁洗漱睡觉。 可惜,随着闺女大雪慢慢长大,再也没有剩饭给刘红军吃。 每天晚上,还要起床给闺女换尿布,喂奶。 转眼第二天,刘红军早早起床,练拳洗漱做饭。 和杨秋雁吃了早饭之后,把杨秋雁母女二人送去老丈人家,这才回到家里。 换了一身进山的衣服,拿出五六半自动步枪仔细检查了一遍。 这段时间,刘红军忙着照顾闺女,这枪已经好长时间没有擦拭。 检查好无误之后,才从箱子里拿出一盒子弹,把五个弹夹装满,剩下的子弹,也都放进背包里。 打好绑腿,背上背包,带上狗子们,出门前往屯子外面和钱胜利汇合。 这是,昨天喝酒的时候,约好的。 刘红军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进山,也有点怀念,所以在喝酒的时候,和钱胜利约好,一起进山。 听到刘红军要进山,大山和石头也要求跟着去,为此还专门请了假。 在屯子西边的小桥汇合。 这次他们准备往西走,进深山。 刘红军把背包放到马车上,也爬上马车。 刘红军挥动马鞭,赶着马车往杨木沟方向走。 哮天带着一众狗子在前面开路。 “你们在林场上班,感觉怎么样?”刘红军靠在背囊上,随口和大山和石头聊着天。 “我在保卫科上班,有红波大哥照顾着,挺好的!”大山咧嘴笑着说道。 “我在营林科,跟着技术员在苗圃当学徒。” “苗圃是个好地方,平时还是比较清闲的。”刘红军笑道。 大山和石头的工作都不错,一个在保卫科,一个在营林科,这都是林场比较重要的部门,比钱胜利媳妇去的供销社要好很多。 山下林场场部的供销社,属于林业局的附属企业,是和供销社共建的单位,以林场为主。 现在,看上去供销社是很不错的单位,但是未来,随着国家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供销社全都走向末路。 林场这样的单位,未来也会遇到困境,现在那些看似风光的附属企业,未来全部都会被抛弃,全都变成下岗职工。 不过,刘红军并没有说出来,供销社破产,那也是十年以后的事,现在说了,也没有人相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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