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丈人家坐了一会,刘红军和杨秋雁就告辞离开,回了家。 还是那句话,老丈人家不用吃午饭,他们得吃。 下午,刘红军正在厨房忙活着的时候,知青们提前来到刘红军家里。 “红军,听说晚上吃火锅,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周卫国一进门就笑着问道。 “吃火锅,有什么好忙的? 我这正在熬高汤,晚上咱们就用这个高汤来涮锅。”刘红军笑道。 “红军,你说这倒腾山货,真不会有问题?”周卫国蹲在厨房门口,小声问道。 “是啊!红军,你和我们说说,这么搞,不会出什么事吧?”孙莉莉也凑过来问道。 随着王跃进、方伟山、段平安三人陆续回来,其他的知青也都开始意动。 他们这个时候,才明白,原来还可以这样做。 跑一趟,虽然辛苦点,但是能赚到城里工人好几个月的工资。 就连孙莉莉等女知青都忍不住意动,想要倒腾点山货回城里去卖。 “能有啥事? 不就是一些山货吗? 就你们带回家的那点山货,只要不是有人专门盯着你,专门去街道上举报,都不会有人去查你们。 就算有人查你们,你说自己在山里捡的,谁还能跑到榆树屯来调查? 就算是来调查,你觉得屯子里会不替你们说话? 既然是自己捡的,那就是自己的劳动收获,就不存在投机倒把的事情。”刘红军慢慢给众人解释着里面的道理。 其实不只是他们这些知青心动了,还有其他人也同样心动。 那些人,也是知青,只不过他们早已经在村里娶妻生子,或者嫁给了屯子里的人,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 平时,大家说知青,都是泛指那些住在知青大院里的知青,那些已经成家,从知青大院搬出来的,大家下意识的已经不把他们当作知青。 他们在屯子里结婚生子,这辈子都失去了回城的机会。 但是,他们在城里也有家人,也有自己的关系人脉。 知青能够做的事情,他们也能做,甚至可以做的更好。 和周卫国等人聊天中,刘红军知道,已经有好几个老知青,从生产队开了介绍信,然后扛着好几个麻袋的山货,离开了榆树屯。 没过多久,钱胜利三人也到了。 “红军,你这可就有些不讲究了! 你带着大山和石头他们在四九城买了房子,就把我给撇下了?”钱胜利一来,就拉着刘红军责问道。 “哈哈,胜利大哥,你想在四九城买房子,还不简单。 回头等老王再回四九城的时候,你跟着一起去,让老王的同学,帮你介绍一套就行。”刘红军不在意的笑道。 “算了,算了,我可没那闲钱,家里到处都是用钱的。”钱胜利笑着摇摇头道。 钱胜利不比他和大山、石头,想在四九城买房子那是那么容易的。 刚刚他说那些话,只是为了表达对刘红军他们的羡慕而已。 真让他买,他还真拿不出钱来。 他赚的不少,可是花钱的地方更多。 刘红军也没有承诺什么,等着吧! 等再过一两个月,可以带着他们进山去挖天麻,抓林蛙去。 运气好的话,差不多也能赚一套四九城的房子出来。 林蛙又叫雪蛤,东北三宝之一。 东北三宝,有好几种说法,人参貂皮乌拉草,人参貂皮鹿茸,林蛙油熊胆蜂蜜。 所以,林蛙油也是东北三宝之一,在过去,林蛙油也一直都是东北地区重要的贡品。 林蛙油的价格,一直都不便宜。 这个年代,是东北地区重要的出口创汇的产品之一。 尤其是香江那边,备受富豪们喜欢的珍贵营养品雪蛤油,就是林蛙油。 每年春天,四五月份的时候,都是他们这些山里的一场丰收盛宴,进山抓林蛙,挖天麻,也是他们的一项主要收入。 不过,屯子里人的进山,和刘红军的进山不是一个概念。 屯子里的人进山,也就是在屯子周围的山沟,河道抓林蛙,挖天麻。 经过这么多年的捕抓,开挖,屯子附近的山里虽然还有,但并不是很多,僧多粥少,每年都会因为抓林蛙、挖天麻闹出一些乱子。 而刘红军的进山抓林蛙,挖天麻,那是真的进山,是去那些罕见人迹的深山老林里去。 地点不一样,收获自然也不一样。 看人都到了,刘红军把家里的圆桌支起来,已经洗刷好的景泰蓝火锅摆在圆桌的中间。 “红军,这就是好几百块的景泰蓝火锅?”钱胜利看着景泰蓝火锅很是惊奇的问道。 “是啊!这火锅是不是很漂亮?”刘红军笑着回道。 “漂亮是漂亮,就是这价格,也真是······”钱胜利苦笑着摇摇头。 这景泰蓝火锅确实很漂亮,但是价格也很漂亮。 反正,他肯定不舍得买。 摆好景泰蓝火锅之后,把之前熬好的高汤倒进锅子里。 然后在中间加入点燃的木炭。 这些不用刘红军去做,王跃进这个四九城的人,就主动承担了这些工作。 刘红军此时,则忙着用刀切肉片。 埋在雪里的野猪肉、鹿肉、青羊肉,此时正好,在刘红军高超的刀工下,飞快的变成薄薄的肉片。 一盘盘的肉片端到餐桌上。 孙莉莉等人则把小白菜、小油菜,还有大白菜清洗干净,摆在餐桌上。 “可惜了,咱们没有麻酱,大家就用韭花酱凑合一下吧,愿意吃蒜的,大家可以自己添加。”刘红军把一小盆韭花酱放到餐桌上,笑着对众人说道。 “麻酱,我哪儿有啊! 我以为你准备了,所以就没提!”王跃进笑着说道。 说完,转身去知青大院拿麻酱。 “大家先喝点热汤,暖暖胃,这可是我用骨头和飞龙熬了好几个小时的高汤。”刘红军笑着招呼着众人,然后亲自给杨秋雁盛了一碗高汤。 “好,刚才闻着味,就有些馋了。”周卫国也跟着给自己盛了一碗。 一众知青,钱胜利三人,也都纷纷盛了一碗高汤,喝了起来。 一边喝高汤,一边等着王跃进拿麻酱回来。 吃涮肉,没有麻酱,味道绝对少一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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