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军的话,说的大山和石头一阵羡慕,他们也想过上天天搂着媳妇睡觉的日子。 这大冷天的,搂着一个热乎乎的身子睡觉,该有多么舒服? “你啊!别刺激大山他们了!”钱胜利笑着看了一眼满脸羡慕加憧憬的大山和石头。 四个人随意的聊着天,小火车不紧不慢的向着太平沟林场场部驶去。 而县城那边,富态中年人,正在听取手下的汇报。 今天富态中年人可谓损失惨重,不仅丢了面子,还丢了里子。 三块钱一斤的一级皮棉倒是市场价,但是他还送上五匹棉布。 五匹棉布啊! 虽然他不差这点钱,但是一想起来,就心疼。 “老大,打听清楚了,他们上的那班车是开往太平沟林场。” “太平沟?”富态中年人,若有所思的重复了一句。 突然想到了什么,脸色一变,“行了,这件事到此为止吧!” “老大?”寸头青年还有些不甘心。 “行了!不然你打算怎么办?追到太平沟去? 人家到了县城都不怕咱们,你追到太平沟,你感觉你还能回来?”富态中年人瞪了寸头青年一眼。 一句话说的寸头青年顿时无语。 是啊,不算了还能怎么办? 追到太平沟去,不是有可能回不来,是百分之百回不来。 寸头青年也不是一点世事都不懂,没少听家里人,听他便宜姐夫,听朋友们说起过,山里人的可怕。 那些山里人,好多都是解放前山匪的后代,一言不合就杀人的。 他们这些县城的人,已经很彪悍了,但是和那些山里人比起来,他们都是善良之辈。 当然了,这些都是传说。 传说这东西,说着说着就会变样。 刘红军四人在太平沟林场场部下了火车,刘红军先到邮局王队部打了个电话,让老丈人告诉杨秋雁,自己今天在场部住下,明天一早回去。 这才抬着东西来到大哥家。 看着刘红军抬着两包棉花,还有五匹棉布进来,刘老爹皱了皱眉头,问道:“你们去县城黑市了?” “嗯!去买了一些棉花和棉布,这不刚回来。”刘红军笑着回答道。 刘老爹眨巴了一下眼睛,最后还是没有说话。 他很想骂小儿子败家子,不过想到小儿子,买东西的钱都是自己赚的,又已经结婚分家,这些话也就没有说出来。 “刘大爷,这山外太危险了,今天要不是红军哥厉害,我们都差点回不来了。”石头终于忍不住,对刘老爹说道。 “怎么了?遇到什么事了?”刘老爹问道。 “今天我们·······”刘红军赶紧把今天的事情,和老爹说了一遍。 “姓杨的大当家,开黑市的? 是叫杨金宝?” “不知道,没问他叫什么,只知道姓杨,胖乎乎的挺富态,像个土财主。 光看样子,谁也想不到他是控制县城黑市的人。”刘红军道。 刘红军根本没有问对方的名字,失败者不配有名字。 “你这么说,应该是了,放心吧,他不敢追过来。”刘老爹点点头,对刘红军四人说道。 刘红军好奇的看向老爹,老爹以前到底是干什么的? 一身本事不说,连县城的人都认识。 上一世,因为他一直在部队,就连老爹去世,也因为出去执行秘密任务,没能赶回来,对于老爹的过往,也一直不知道。 “你这是什么眼神? 你以为养活你们兄弟两个,那么容易啊? 这场部的黑市,还有县城的黑市,就连牡丹江的黑市,我都去过。 二十年前,这杨金宝在他们的团伙里,还只是个跑腿的,我当初看着他还算机灵,才留了他一命。 后来,再去的时候,这小子已经变成了那个黑市的老大。 这小子,最大的本事就是够谨慎。”刘老爹看到刘红军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笑骂着解释了一句。 刘红军恍然,老爹当年去黑市,他隐约有印象,只是那时候他还小,不知道老爹是去了黑市。 只知道,每隔两三个月,老爹都会把他和大哥委托给邻居,然后出去几天,回来总会带回很多东西。 有吃的,有穿的,还有一些珍贵的药材。 钱胜利在旁边听了,却是另外一番感受。 刘家父子两个还真是黑市克星。 刘老爹二十年前,就曾经扫了县城的黑市,那句看着机灵,留了他一命,这里面可是隐含很多的信息。 二十年后,刘红军又差点扫了黑市。 说起来,刘红军还是比较善良的。 晚上,周凤霞回来之后,听说刘红军去县城黑市买了两包棉花,还有五匹黑布,又是一通埋怨。 两包棉花,三百二十斤,虽然很多,但是她想想办法,也不是买不出来。 都不用花三块钱一斤的价格,有两块钱就能买到。 刘红军嘿嘿笑着,讨饶,道歉,保证下次不会这么干了。 但是,心里却是没有当回事,再有下次,他还会去黑市买。 通过大嫂去买两块钱一斤的棉花,倒是能够买出来,但是这里面要欠不少的人情。 他不差这一块去,没必要为了这点钱,让大嫂去搭人情。 周凤霞说了几句之后,就起身去厨房里做饭。 等大哥回来之后,六个人推杯换盏,喝了起来。 酒桌上,大山和石头又把今天的遭遇和刘红波说了一遍。 “我靠,他姓杨的不想混了,居然敢敲我弟弟的竹杠! 红军,这件事交给我,等回头我去收拾他!”刘红波一听就炸了,嚷嚷着要去收拾杨金宝。 刘红波这话可不是喝了酒吹牛。 这个年代保卫科就是这么牛逼,尤其是大厂的保卫科,更是牛逼。 太平沟林场隶属大海林林业局,太平沟林场保卫科直属大海林林业局保卫科,在海林县城那也是有一定话语权的。 未来的森林公安局就是在保卫科的基础上建立的。 只要刘红波愿意花费一点代价,收拾杨金宝根本不是问题。 “大哥,我们也没有吃亏,他还送了五匹布赔礼。 这件事,就这样吧! 再追究下去,显得咱们有点得理不饶人了。”刘红军笑道。 刘红军自然不在乎什么得理不饶人,但是,刘红军不愿意让大哥为这事花费人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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