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屯子,大山和石头的兴奋劲还没有过去,今天他们可是过足了瘾,每个人都打了四五头野牲口。 总算不再是吃白饭的。 “晚上,咱们好好给大山和石头庆祝一下,在猎人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刘红军笑着提议道。 “好啊! 晚上咱们就炖羊肉,再炒几个小菜下酒。”钱胜利也笑着答应道。 今天的收获还是很大的,就算是按照五分钱一斤收,那他们最少也有六七百块钱的收入。 这还没算上,他们活捉的四只黄毛子,一只母野猪,这个肯定不能按照五分钱的价格收。 这五只野猪,完全可以放到养猪合作社下面去饲养,反正养猪场也是现成的。 村里的养猪场,以前屯子里就养过野猪,所以猪圈都是用石头砌筑的,也不怕野猪给拱坏了。 回到家里,一众知青还在他家里忙活着,这群免费的劳动力还是很可爱的。 “红军回来了?今天收获怎么样?” “那必须的,我们进山,还能空手? 各种野牲口打了五六十头。 看到没?青羊!”不等刘红军开口说道,石头就率先炫耀起来。 “这就是野生青山羊啊?我来你们屯子知青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青山羊呢。”赵建军笑着说了一句。 “大家晚上都别走了,咱们晚上炖一只,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刘红军豪爽的挥手道。 “好·····” “还是红军畅快!” “我哪儿还有花生,我去拿过来炸了。” “我哪儿还有几瓶好酒!” 一众知青大声叫好,但是也没有说白吃饭,纷纷开口,准备拿东西过来开饭。 “大家不用回去拿! 我这儿什么都有,大家带着肚子吃就行! 当然了,女同志们帮忙做饭就最好了。”刘红军大声说道。 “没问题,做饭的事,交给我们了!”一众女知青大声说道。 事情定下来,刘红军和钱胜利,动作麻利的把两只青羊剥皮。 其中一只剔骨分割,一会直接下锅炖了。 另外一只,之前刘红军就和钱胜利他们说了,刘红军自己花钱买下来,留着自己结婚的时候用。 青羊,就连刘红军也不敢保证,回头还能打到。 能不能打到青羊,关键在于能不能好运,遇到这种野牲口。 反正,刘红军重生回来两个多月了,也才遇到两次。 可见,现在这种青羊有多么稀少。 还记得老爹说话,他刚来榆树屯的时候,山里的青羊成群,只要进入深山,在草甸子附近,很容易就能找到这种青羊群。 现在,在山里转一天也不一定能够找到青羊群。 不过,也不用担心青羊会灭种,因为现在林场那边已经开始育种,培育青山羊。 林场可不仅仅是砍伐树木的,林场就像是一个闭环的小社会,各行各业都有,林木砍伐,矿产开采,农作物种植,药材种植,猪牛羊鸡鸭鹅等等的养殖。 还有各种加工业,木材加工,食品加工,粮油加工等等。 商业系统,依附于供销社系统,林场也有自己的商业系统,收购各种山货,然后对外销售。 林场还有独立的司法系统。 后世,直接改成了森林公安局。 众人一起动手,很快就做好了晚饭。 刘红军他们这边做饭的时候,生产队的队部,也是忙的热火朝天,苏有财带着人,忙着把后勤队运回来的野牲口过磅,记账。 记到各个猎人的名下。 然后开始宰杀,剥皮剔骨,皮毛、骨头放到一边,肉放在一边,等着回头给村民们分发。 杨广福已经早早的回来,看到运回来的猎物,乐的合不拢嘴。 太多了,这次打到的猎物实在是太多了。 光是野猪,就打回来一百多头,还有不少的傻狍子、马鹿、梅花鹿、青羊等野牲口。 这加起来,都有好几万斤了。 吃不了啊! 全屯子人一起吃,也吃不了啊! “老五,别都杀了,杀三分之一就行,其他的明天一早送到山下林场去。 嗯,那些傻狍子、马鹿、梅花鹿、青羊这些都送到山下林场去。”杨广福很是干脆的说道。 杨广福说完,起身背着手离开了队部。 来到刘红军家里。 “红军,这是炖的羊肉?”杨广福背着手走进刘红军家的院子。 “杨队长来了!” “杨队长!” “杨叔,您来了!晚上留下来,喝一杯?”刘红军看到老丈人,笑着挽留道。 “不了,你们年轻人在一块热闹,我就不掺和了。 我来和你说一声,明天你跟着队里下山一趟,把今天打的那些野牲口卖到林场食堂去。”杨广福笑着说道。 杨广福知道,刘红军之前打到的野牲口都卖到了林场食堂。 所以才会让刘红军去。 不要以为,林场食堂谁去,都能把野牲口顺利卖给林场。 太平沟十八个屯子,那么多猎人,有几个能够把野牲口卖给食堂的? 这里面,都是人情世故。 “行,我明天带着人去一趟。 杨叔,我想明天带着秋雁去牡丹江一趟。”刘红军爽快答应,然后说出自己的想法。 “去牡丹江干啥?” “这不是快结婚了嘛,我想带着秋雁去牡丹江买点东西。”刘红军笑着说道。 “行吧! 回头我跟你们开介绍信,晚上我交给雁子。”杨广福看了刘红军一会,才点点头。 一瞬间,杨广福想了很多。 这一去牡丹江,肯定不会当天去当天回,要在牡丹江过夜。 这孤男寡女的,去了牡丹江会发生什么事········ 不过,想到自己闺女马上就要嫁给这个臭小子了,杨广福也不再纠结。 “谢谢杨叔!”刘红军赶紧道谢。 “行了,你们忙吧!我走了!”杨广福摆摆手,然后背着手离开了刘红军的院子。 “红军,你要去牡丹江?” “嗯呐!” “红军哥,我也·····” “你也什么?老实待在家里!”石头刚说了一半,就被钱胜利给打断。 “胜利叔,我长这么大,连县城都没去过呢!” “那这次也不行,等过年的时候,叔带你们去县城玩!”钱胜利再次否决了石头的想法。 人家刘红军带着媳妇进城去买东西,你们一个个跟着去算怎么回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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