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莲婶子,你可别吓唬我!我以后都不敢出门了!”刘红军一脸怕怕的样子,笑着说道。 “看看你这挺翘笔直的鼻子,还有这公狗腰,以后秋雁可是有福了!”李香莲上下打量了一下刘红军,然后意味深长的说道。 “婶子,为什么红军哥的鼻子挺翘笔直,我就有福啊? 还有公狗腰是什么?”杨秋雁呆萌的问道。 好家伙! 刘红军差点破防。 这老娘们,还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还有自己的小媳妇,也是傻,什么话都敢问。 果然,附近的一众小媳妇,一听杨秋雁的话,立马嘎嘎笑了起来。 有个小媳妇,趴在杨秋雁的耳朵边,嘀咕了几句。 杨秋雁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头低着,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行了,行了! 你们一群老娘们、小媳妇,什么话都敢说。 我本钱大有怎么样? 我是你们得不到的男人! 你们也只有眼馋的份!”刘红军赶紧嚷嚷着,把话题岔开。 虽然这是每一个小媳妇都必经的场面,每一个小媳妇都是这么熏陶过来的。 不过,自己的小媳妇,自己肯定得护着。 刘红军的话,又惹的众人一阵嘎嘎大笑。 又看了一会,看看时间快十二点了,刘红军就带着杨秋雁回了家。 屯子里的其他人,都是一天两顿饭,下一顿饭,要在下午三四点钟才会吃。 但是,刘红军家不一样,刘红军家一天三顿饭。 十二点该回家做饭吃饭。 当然了,也是带着杨秋雁躲开这个虎狼之地。 自己小媳妇,现在接受这些知识的熏陶,还为时尚早。 等自己先培养培养,让杨秋雁学习一些新知识,然后再让她去接受那些老娘们和小媳妇的熏陶,也不迟。 回到家里刘红军去喂狗,把所有的狗放出来,放放风。 杨秋雁则是主动进厨房去做饭。 下午,倒是没有人来打搅他们了,钱胜利带着民兵队在现场维持秩序,杨广福和会计,则带着村里的劳力坐着小火车,下山去交公粮。 到了公社驻地之后,还要去接马车或者地排车,再一次从小火车上卸下来,倒运到粮所。 榆树屯还是比较幸运的,因为刘红军的提醒,榆树屯是第一个想到借小火车运公粮的。 于是,榆树屯就成了第一个交公粮的生产队。 第一个交公粮,还是很受优待的,粮食的评级都会比后面的宽松很多。 这也是,以往每年交公粮的时候,各个生产队都会抢着第一个来交公粮。 不是,大家多么积极的支援国家建设,而是越早交公粮,评级越宽松。 这宽松出来的可都是钱。 要不然,在秋收之后,杨广福也不会用现金收野牲口,去给粮所送礼。 目的就是让粮所验收员在验收评级的时候,给宽松一点。 前面说过,这个年代可没有什么仪器去检测粮食里的含水率,靠的都是验收员用牙齿,用嘴去判断含水率。 所以,含水率的评判,粮食的干净程度等等评级,验收员的主观性比较大。 不仅屯子里的劳力跟着下山去交公粮,好多的妇女也跟着小火车,下山去公社。 接着这个机会,去公社买点东西。 榆树屯虽然有代销点,但是,毕竟不如山下公社驻地供销社里的东西齐全。 没有人打搅,刘红军和杨秋雁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下午。 刘红军教给了杨秋雁很多知识。 虽然没有真正的突破那一层障碍,但是两个人解锁了很多神奇的姿势。 晚上,刘红军把恋恋不舍的杨秋雁送回家。 杨广福正在屋里喝酒,看到杨秋雁回来,立马交代杨秋雁去把刘红军叫进来。 “杨叔,公粮交完了?”刘红军笑着和杨广福打招呼。 “红军,这次多亏了你啊! 要不是你提醒我,我还真想不到借用小火车运粮。 还是你们年轻人脑子活。”杨广福很是开心,笑着说道。 看杨广福脸上的笑容,刘红军就知道,这次交公粮,粮所那边给的评级,让杨广福很满意。 “杨叔,我就是突发奇想,能借到小火车,还得是您的面子大!”刘红军赶紧谦虚着奉承杨广福。 这是自己未来老丈人,必须得哄着点。 “别站着说话了,上炕陪着我喝一点!”杨广福看着刘红军,很是满意的招呼道。 “对,对!红军,快上炕,和你杨叔喝点!”老丈母娘也是满脸堆笑的招呼着刘红军。 刘红军今天心情也很好。 重生回来,积攒的火气,在下午的时候,都在杨秋雁的帮助下,消散一空。 听了老丈人和老丈母娘的话,也笑着脱鞋上炕,陪着老丈人喝了起来。 “杨叔,接下来就该分粮食了吧?” “对,明天开始分粮食,然后就开始分家分地,你家还是多要细粮,少要粗粮?”杨广福笑着说道。 “对!高粱能不要的话,最好是不给我们。”刘红军点头道。 正常情况下,分粮食,都是按照各种粮食的产量,以及屯子里的人口,来进行分配。 但是,这里面还可以进行灵活调配。 比如,有些人家里半大小子多,吃细粮肯定是吃不饱,自然不愿意要细粮,想着多要粗粮。 你家分五十斤大米,你不要的话,可以换成一百斤高粱或者地瓜之类的粗粮。 又比如,你家分了一百斤高粱,可以换成五十斤的大米。 这个兑换比例,只是打个比方。 具体的比例,还是要根据想要调换粮食的人,以及数量来确定。 可能是一比二,也可能是一比三,当然也可能是一比一点五。 “一点高粱都不要,你们再过两个月可就结婚了,你光要细粮够吃?”杨广福提醒道。 “没事,粮食不够的话,我们再另外花钱买点好了。”刘红军满不在乎的说道。 杨广福默默的喝了一杯酒,他刚才还真是白担心了,自己这个女婿,还真是不差那点钱。 “对了,杨叔,这生产队分家之后,我这卫生室怎么办?”刘红军又提起另外一件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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