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8,娶青梅当老婆_第100章进山掏獾子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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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丈母娘被开水烫了,还挺严重,所以我打算下午进山掏几只獾子。
  哥几个如果有空的话,下午和我一起进山。”刘红军也没有多说客套话,直接把自己的目的说了出来。
  “杨婶被烫伤了?”
  “杨家大嫂子被烫伤了?”
  “嗯!”刘红军点点头。
  “红军哥,我跟你去!”
  “红军哥,我也跟你进山!”
  “红军,这掏獾子洞,找我就对了!
  我熟啊!全榆树屯,就没有比我更在行的!”钱胜利咧嘴笑了起来。
  “红军哥,这掏獾子洞,不是那么容易吧?咱们也不知道哪地儿有啊!”大山犹豫了一下开口说道。
  “对别人来说,不容易,对你们胜利叔我来说,掏獾子洞,那就是手拿把掐,哪年我不掏十几二十只獾子?”钱胜利很是得意的说道。m.biqubao.com
  前面,钱胜利跟着刘红军进山打围,被打击的不行。
  现在,终于轮到他擅长的方面了,钱胜利都已经想好了,这才好好的出一出风头,让大山和石头见识一下,他钱胜利也不是吃干饭的。
  “关键是,这大雪封山,咱们上哪儿去找獾子洞。”石头道。
  “我早就看好了,在北岔那边有好几窝獾子,就等着农闲之后,进山去把它们掏了。”
  抓獾子,根据季节不同,方法也各有不同,秋天抓獾子则是以下对子捕捉为主,冬季,则是直接掏洞。
  对子,又叫吊劈,学名叫夹木,是打小围的一种,专可以用来捕猎狗獾,也可以用来捕猎狼。
  掏洞则更简单了,找到獾子洞,拿着铁锹顺着洞往里挖就行。
  獾子,学名叫作狗獾,冬天的时候,会冬眠。
  所以,掏洞,除了挖洞比较困难一点,别的很容易。
  这个时候,找到獾子洞,就可以把洞挖开,把在里面冬眠的獾子抓住。
  “那就没有问题了,咱们吃完午饭,就出发。”刘红军道。
  “好!
  红军,那我们回家吃饭了!”
  “红军哥,我们一会过来!”
  “还回去干嘛?在我这儿吃,吃完咱们直接进山。”刘红军道。
  “这个······”大山有些犹豫。
  “行了,别磨磨唧唧的!我还能差你那点粮食?”刘红军笑道。
  “大山、石头,你们不用给红军省粮食,他是真不差这点粮食。”钱胜利倒是没有客气,直接留了下来。
  “你们先做着,我去和面,咱们今天擀饼,我在炒个鹿肉丝,卷饼吃。”刘红军说完,就洗手,进厨房开始忙活起来。
  先把之前剩下的鹿肉,泡进凉水里,泡上化冻。
  接着洗洗手,又挖了几瓢面,加点水之后,开始和面。
  钱胜利一看,也没有闲着,拿出鏊子,找来三块石头,在厨房外面,把鏊子支起来。
  这三块石头,是早就准备好的,专门用来支鏊子的。
  很多人家里都有,当然也有用红砖支鏊子的。
  大山和石头,也很主动,跑到院子外面,抱进来一堆小麦秸秆。
  烙单饼或者烙煎饼,不能用木柴,只能用小麦秸秆或者玉米秸秆。
  最好的还是小麦秸秆。
  “红军,你这做饭的手艺,还真是不错啊!”钱胜利看到刘红军熟练的和面动作,称赞了一句。
  看刘红军面和的差不多了,钱胜利开始点火,烧鏊子。
  大山赶紧进屋,搬了一个矮桌放在鏊子旁边。
  都是庄户人家的子弟,就算是没做过饭,也见过家里烙单饼、烙煎饼,知道需要做什么。
  刘红军擀饼,钱胜利负责烙饼。
  两个人分工合作,很快三十多张单饼就烙了出来。
  “行了,你们先进屋等一会,我去炒菜。”刘红军道。
  刘红军进了厨房,把已经化开的鹿肉拿出来,刀光飞舞,不一会鹿肉就变成了一堆肉丝。
  接着又找了十几根干辣椒,切成丝。
  又准备了葱姜蒜。
  点火之后,刘红军挖了一大勺熊油,放进锅里。
  等油热了之后,刘红军把辣椒丝放进去,煸出香味之后,又加入葱姜蒜。
  稍微拌了几下,然后倒入肉丝,开始翻炒。
  一股浓郁的肉香在厨房里弥漫。
  大火炒肉丝,还是很快的,不大一会功夫,肉丝就炒了出来。
  因为炒的比较多,所以刘红军直接盛到盆子里。
  端着盆子走进屋里,放到炕桌上。
  此时,不用刘红军吩咐,大山和石头已经剥好了小葱,并且从缸里挖了豆瓣酱。
  这是东北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小菜。
  小葱蘸酱。
  “来,开吃吧!”刘红军笑着招呼道。
  “红军哥,你炒的这干煸肉丝,真是太香了!”大山称赞道。
  “这闻着就想吃!”石头也跟着称赞道。
  “你们快吃吧!我先去喂狗”刘红军笑道。
  刘红军出去,拿了骨头狗粮,把家里的十三条狗,全都喂了一遍。
  喂完狗之后,刘红军洗手回到东屋。
  看到钱胜利三人都没有开吃,都在等着他回来。
  “大家开吃啊!”刘红军笑着招呼了一句。
  也没有多谦让,刘红军直接拿起一张饼,夹了几筷子肉丝,放到单饼上,又放了一根小葱,卷起来,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钱胜利、大山、石头也不再客气,拿起单饼,也学着刘红军的样子,放上肉丝,卷上小葱,吃了起来。
  “红军哥,你这饭量也太大了吧?”
  “怪不得红军你这么厉害,你这饭量,一个赶我们两个。”钱胜利称赞道。
  “我这天天练功,从小肚子被撑大了。”刘红军笑道。
  四个人吃完饭,又喝了两碗水。
  “红军哥,这吃饱了,咱们进山吧?”大山拍拍肚子说道。
  “红军,我回家牵狗去。”钱胜利说完起身,回家去牵狗。
  “红军哥,我们回家去换衣服。”大山和石头也跟着说道。
  “行!咱们在小石桥那边汇合。”刘红军道。
  刘红军拿起自己的五六半自动步枪,仔细检查起来。
  进山之前,检查抢,这是一个猎人最基本的功课。
  检查完枪之后,刘红军拿出子弹,装填上弹夹,放进背包里。
  然后打上绑腿,拎着步枪走出院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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