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军躺在马车上,畅想着和杨秋雁婚后没羞没臊的生活。 虽然,上一世都已经经历过了,他对杨秋雁的身体也是无比的熟悉。 可,现在是十七岁的身体,充满了无尽的活力。 这种感觉,就好像,一觉醒来,原本年迈的老婆,突然又变成了青春美少女,还没被开发过的时候。 那种感觉,想想都刺激,让人充满了探索的欲望。 正畅想着,拉车的马突然发出一阵嘶鸣,然后快速奔跑起来。 吓得刘红军一下子坐了起来。 在山路上奔跑,这可是要命的事。 有道是,山路十八弯。 不管是上山还是下山,车速过快,都会造成车毁人亡。 刘红军伸手一把抓住缰绳,使劲一拽,嘴里喊道:“吁········” 马车奔跑的速度一缓,但是依然没有停下来。 无奈下,刘红军只得从车上跳下来,紧跑几步,追上马车,抓住马笼头,两脚抓地,使劲一拉。 刘红军的脚在地上磨出去一米多远,总算是让马车停了下来。 就在这时,从后面山坡上,突然蹿出几只青山羊。 这青山羊,也是长白山的野牲口之一,学名叫斑羚。 别看长得像山羊,可实际上它是牛科动物。 这么说也不对,应该说所有的羊,其实都是牛科动物。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青山羊背后,紧紧追着的一头金钱豹。 只见金钱豹一个跳跃,直接把一头青山羊扑倒,然后一口咬在青山羊的脖子上。 砰! 与此同时,刘红军手里的枪也响了! 金钱豹一个激灵,瞬间一个飞跃,跃上山崖,紧接着又是几个飞纵,消失不见。 怪不得,刚刚拉车的马会突然发狂,原来是闻到了猛兽的气味。 在某些方面,动物总是比人类更加敏感。 金钱豹逃走之后,拉车的大花马,也安静下来。 刘红军关上保险,把枪背在身后,美滋滋的走过去,把两只青山羊收起来。 一只是金钱豹咬死的,一只是刘红军打死的。 刚刚刘红军开枪,打的就是青山羊,一开始瞄准的就是青山羊,只是后面金钱豹突然出现咬死了另外一只青山羊。 虽然金钱豹更值钱,猞猁皮在两三千块钱的样子,那么金钱豹的皮,不会低于五千,甚至可能达到七八千,过几年,轻松上万。 但是,青山羊的肉更好吃。 是山里最美味的几种野牲口之一。 什么傻狍子,黄毛子,还有熊瞎子,和青山羊一比,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 更重要的是,金钱豹并不是那么好打,敏捷属性几乎点满的金钱豹,速度相当的快。 尤其是,在金钱豹出现之前,刘红军并没有发现它,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根本打不中金钱豹。 所以,刘红军还是坚持原来的目标。 收获两只青山羊,也不错。 最起码,这次下山,礼物不会显得太单调。 两只熊掌,对于山下的人来说,礼物绝对不算寒酸,但是,有些单调。 正好两只青山羊,给老爹送一只过去,老爹在山下,不知道又照顾了多少小寡妇,日夜操劳,吃点青山羊补一补。 普通的羊肉又滋补的效果,能够治疗肾亏阳痿、腹部冷痛、体虚怕冷、腰膝酸软、面黄肌瘦、气血两亏等症状。 而青山羊的肉,是普通羊肉的几倍。 所以,大哥不需要。 大嫂现在正处在哺乳期呢! 哺乳期的女人,是一个女人,成为女人之后,生理欲望最低谷的时候。 刘红军掏出侵刀,给两只青山羊,开膛破肚放血。 可惜,青山羊的血,是好东西。 他没有家伙什,也没有器皿去盛羊血。 刘红军把羊的内脏掏出来,羊肠子挂到旁边山崖的石头上。 其他的内脏什么的,全部塞进肚子里。 然后把两只青山羊,拎到马车上,架着马车,继续往山下走。 有了这一次的教训,刘红军不敢再像之前那样,躺在马车里,信马由缰。 主要还是,车厢里有了两只青山羊,他没地方躺。 一路晃晃悠悠的,终于来到了山下太平沟林场的场部。 其实,太平沟林场场部,也是在山上,只是相对于榆树屯等几个屯子来说,他是在山下。 大哥家也是一个独立的小院,也是三间瓦房,然后有两间东厢房。biqubao.com 和刘红军的院子,格局差不多,只是没有刘红军的院子大。 这一片住的都是林场的职工,全都是这种小院,是林场统一建造的。 刘红军在大哥家门口停下马车,拎着一只青山羊走进院子。 “红军,你怎么来了?这是打的青山羊?看着还挺新鲜。 你吃了没有?”周凤霞正好从厨房里出来,看到刘红军进来,先是惊讶,然后像机关枪一样,突突的问道。 “路上正好遇到,打了两只,给你们拿一只,另外一只我拿给关院长,找他批点青霉素。 没吃呢!”刘红军随身把青山羊扔到地上,然后一一回答大嫂的问题。 “你也不提前说一声,我这也没准备,你跟着咱爹一块先吃点,我再去炒两个菜。”周凤霞说完,转身又进了厨房。 “大嫂,不用忙活,我随便吃点就行!”刘红军喊道。 “你说打了两只青山羊?另外一只呢?”周凤霞又从厨房里探出头,问道。 “在外面马车里!” “你先拿进来,这边不比屯子里,人员复杂,什么人都有!”周凤霞交代道。 “哦!”刘红军答应一声,转身出了院子。 “你们干什么呢?放下!”刘红军大喝一声。 刚走出院子,就看到几个人,掀开自己盖在马车山的麻袋,正在往外抬青山羊。 “小子,别多管闲事!”看到刘红军出来,几个人并没有罢手,反而有恃无恐的危险起刘红军。 两个人往刘红军这边走过来,另外几个人则继续去抬青山羊。 “哥们吃你一只羊,那是给你面子!别特么不知好歹!”其中一个人,抽出一把刀,在手里挥舞着。 刘红军被气笑了,拿自己的东西,居然是给自己面子,这么不要脸的话,他还真是第一次听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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