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军回到家里,杨秋雁已经做好了午饭,像一个小媳妇一样等着他回来吃饭。 不对,杨秋雁本来就是他媳妇,上一世是他媳妇,这一世,也马上就要成为他的媳妇。 大山和石头已经离开,杨秋雁留他们吃饭,被他们拒绝了。 这个年代,虽然不像七八年前那么困难,但是家家也都没有多少余粮。 所以,一般情况下,讲究人都不会在别人家里吃饭。 下午,刘红军也留在家里,和杨秋雁、石头他们一起洗刷桔梗和天麻。 梁师傅说后天有雪,虽然不知道真假,但是看杨广福的态度,是完全相信的。 不管如何,今天明天,必须要把这些天麻和桔梗洗刷出来,晾干。 下午,四点多钟的时候,生产队的大喇叭,开始广播。 “榆树屯的社员,请注意了! 榆树屯的社员,请注意了! 刘红军家盖房子,为了感谢村里社员帮他盖房子,他一个人不方便管饭,所以专门进山打了几头野猪。 所有帮刘红军盖房子的社员,派人到生产队大队部来领猪肉! 所有帮刘红军盖房子的,每家十斤猪肉!”杨广福在大喇叭上喊道。 专门点出了,是帮刘红军盖房子的人,能够分到十斤猪肉,如果没有派人去帮忙的,自然就没有。 不过,杨广福这些话还真算是废话,因为全榆树屯一百来户人家,都派了人过去帮忙。 就连那些知青,除了几个已经确定离开的,其他的全都去了北山坡,帮忙干活。 一段广播激起千层浪。 本来很安静的榆树屯,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家家户户都出来很多人。 虽然广播通知是每家派一个人去领肉,但是这么热闹的事情。 大家怎么可能每个人只派一个去。 虽然多去几个人,也不能多领一份肉,但是去看看热闹也好。 这么多人,大家聊聊八卦不好吗? 那些八卦消息,不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传播开的? 不多大会功夫,大队部,就聚满了人群。 会计苏有财拿着一个名单,开始点名。 “铁柱家的来了吗?” “来了!来了!”周秀芹庞大的身躯,左右一晃,就把周围的人群挤开。 周秀芹站在男人堆里都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此时站在一群一米六左右的妇女里面,那视觉冲击,真不是一般的大。 村里的杀猪匠,看了一眼周秀芹,也没有说话,刷一刀,割下一长条猪肉,接着有从后肘上割下一块,递给周秀芹。 第一刀割下来的是五花肉,这个年代最好,最受欢迎的肉,第二刀后肘肉则是瘦肉。 这也是为了公平起见,才这么分的。 不然,前面的人分的都是五花肉,后面人分的是瘦肉,村民肯定有意见。 所以,屯子里分肉,都是一块肥肉搭配一块瘦肉,这么分。 倒是没有细分里脊肉还是后肘肉,只分瘦肉和肥肉两种。 周秀芹接过来垫了垫,粗声粗气的说了一句,“老六,你这手艺还是那么厉害!” “我钱一刀的名字,可不是白叫的!”杀猪人咧嘴满是自傲的笑道。 钱一刀,钱家老六,榆树屯的杀猪匠,年年生产队杀猪分肉都是他的活,钱老六可不仅仅是榆树屯的杀猪人,他还是山下场部供销社的杀猪匠。 这年代干啥都讲究手艺,杀猪讲究一刀毙命,割肉讲究一刀准。 不要说药店里的抓药学徒,讲究一抓准。 就连粮店里的店员,别看平时牛逼轰轰的样子,但是人家手里真有手艺。 称粮食讲究一称准。 就是你要二斤棒子面,这边用瓢挖出棒子面,倒到托盘上,保证正好是二斤,不多一两。 “王大魁家里来人了吗?” “来了!”王大魁媳妇赶紧举手,往前挤。 她可没有周秀芹那本事,只能一点一点的顺着大家让开的缝隙,往前挤。 钱老六也是直接一刀,割下一长条的肉,外加一块后腿肉,递给王大魁媳妇。 “王二魁家里来人了吗?” “来了!”王二魁媳妇此时就站在王大魁媳妇身后。 王大魁和王二魁已经分家,自然是各算各的,毕竟两家也都去人帮忙干活了。 忙活了足足一个多小时,才分完肉,大家领到肉之后,都不急着回家,聚在一起聊着天,说说八卦。 每次有这样的场合,都是一次八卦交流大会。 谁谁家里老婆婆和儿媳妇吵架了,把家里的锅都砸了。 某某寡妇家里昨天晚上进人了,一直到早上才离开。 谁谁和儿媳妇········· 当然了,这些妇女也不傻,这样的场合传八卦也都是其他屯子的八卦,私底下才会传本屯子的八卦。 不然,那就不是八卦交流会了,而是骂架大会。 刘红军没有去参加分肉大会,杨广福安排人,把五头野猪的骨头都给他送了过来。 当然,这里面不包括排骨。 排骨是杀猪匠钱老六的。 还有猪头,则是几个生产队干部的。 忙活到晚上,终于把所有的桔梗和天麻全都洗刷完,并且晾晒上。 “大山,石头再搭把手,把所有的笸箩都端到屋里去!”眼看着太阳落山,刘红军对准备离开的大山和石头吩咐道。 现在晚上的气温已经到了零下,这药材,一冻一化,就不值钱了。 所以,要拿到屋里去,等明天有了太阳再拿出来继续晾晒。 四个人又把所有笸箩转移到屋里去,放到架子上。 刘红军家里,有专门放笸箩的架子,一层一层的,一个架子能放十几个笸箩。 这种架子,南方比较多,尤其是江南养蚕的地方,就是放养蚕笸箩的那种架子。 刘老爹专门找木匠制作了好几个这样的架子,就是为了晾晒药材的。 有些药材清洗之后,并不能再太阳底下暴晒,就只能用这种架子放在屋里晾干。 忙活完之后,大山和石头纷纷告辞回家。 杨秋雁也依依不舍的离开。 转眼间,家里就剩下刘红军和十一条狗。 先把十一条狗一一喂了,把‘梨花’、‘黄忠’和三黑抱出来放放风,然后才开始洗手做晚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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