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兄弟!”刘红军刚要走,又被王大魁叫住。 “王大哥还有事?”刘红军问道。 “那个,我们兄弟今天遇到一只熊罴,足有七百多斤。 这么大的熊罴,也只有红军兄弟你能打了! 我这不心思着,给你说一声,那只熊罴就在乱石滩那块。” “行,明天我抽空进山一趟,把它打了,回头卖了熊胆算王大哥一份!”刘红军爽快的说道。 “不用,不用!红军兄弟,我和你说这事,可不是为了分熊胆。 你能把那只熊罴打了,也算是替我们报了仇,熊胆我一分不要! 要不,你就是看不起我!”王大魁郑重说道。 刘红军无奈的摇摇头,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熊罴还没打呢,现在讨论这些,还为时太早。 整个榆树屯可不是只有他一个猎人,猎人还有好几个呢。 王大魁兄弟在乱石滩遇到熊罴的事,村里好几个人都知道,等到明天,估计全屯子都知道了。 说不定,到下午的时候,连附近的柳树屯的人都知道。 要知道,农村里,传这样的消息,还是非常迅速的。 回到家里,刘红军把两条鹿腿拿到地窖里挂在墙上。 这两条鹿腿,都是后腿,刘红军让大山和石头拿一条鹿腿,两个人拿的都是前腿。 刘红军准备明天用这两条鹿腿,招待给自己平整宅基地的人。 然后,又用草纸把四个熊掌包裹起来,然后埋在米缸里。 看看时间,已经是夜里九点多。 摸摸肚子,刘红军也懒得做饭。 从背包里拿出中午剩下的单饼。 刘红军又去地窖里拿出六七颗葱,简单吃点吧。 想了想,刘红军又拿出几颗鸡蛋,准备煮几个鸡蛋卷饼吃。 走进厨房,一掀锅,才发现,杨秋雁已经给他做好了晚饭,就盖在锅里。 之前,杨秋雁太激动了,忘了和刘红军说做好晚饭的事。 刘红军顿时感觉手里的单饼不香了,还是媳妇做的饭更好吃。 美美的享用完媳妇做的晚饭,刘红军把锅碗瓢盆洗刷干净,然后洗漱后,上炕看书睡觉。 转天,刘红军刚刚喂完狗,杨秋雁就跑了进来。 “红军哥!” “昨天让你担心了!”刘红军伸手把杨秋雁抱在怀里,柔声说道。 “我不是不相信红军的本事,我就是担心。”杨秋雁埋首在刘红军怀里,喃喃说道。 “我知道,你是担心我!”刘红军轻轻拍拍杨秋雁的后背。 “红军哥,我去给你做饭去!”杨秋雁感受到刘红军身体的变化,红着脸说了一句,跑进厨房。 刘红军低头看了一眼,不由苦笑。 年轻小伙精力旺盛,早上更是一个朝气蓬勃的时间节点。 深吸一口气,刘红军转身去洗漱。 刚刚吃完早饭,没多久。 “红军哥,秋雁姐!”大山和石头来了。 刘红军冲两个人点点头,转身进屋,拿出一个本子,坐到石凳上。 “大山,咱们和胜利一起打了一只熊瞎子,活捉一只小熊崽子。 熊瞎子重重三百七十九斤,两毛钱一斤,一共是七十五块八毛钱。 小熊崽子是五十块钱,两个加起来是一百二十五元八毛钱。 猞猁皮还没买,所以暂时先不分。 这一百二十五块八毛钱,按照咱们进山打围的规矩分成六份,我占一份,我的狗占一份,我贡献最大多占一份,钱胜利占一份,他的狗占一份,你占一份。 你有没有意见?”刘红军把第二次进山打熊瞎子的账,一笔一笔的给大山计算清楚。 一个小团队,想要长久下去,就必须要亲兄弟明算账,把账目算清楚,这样才能长久的合作下去。 “没有问题!我听红军哥的!”大山点点头道。 “你这一份是二十块九毛七,我给你二十一,让你小子占我三分钱的便宜。”刘红军数出二十一块钱交给大山,笑着说道。 “谢谢红军哥!” “大山,石头咱们三个进山,一共打了二十八头野猪,我自己留了两头,交给村里二十六头,交给村里的总重量五千八百九十六斤。 村里算账是五百八十九块六毛钱。 我留的两头老母野猪,算七百斤,同样按照一毛钱一斤计算,算七十块钱。 一共是六百五十九块六毛钱。 另外活捉野猪王一头,村里给了二百块钱。 市里的奖励还没下来,暂时不算。 暂时要分的钱,一共是八百五十九块六毛钱。 按照咱们进山打围的规矩,我占一份,我的头狗占一份,我贡献最大多占一份,大山占一份,石头占一份。 没有问题吧?” “没有问题!”大山和石头都摇头道。 刘红军数出一百七十二块钱交给石头,笑道:“也让你占我八分钱的便宜。” “谢谢红军哥!”石头接过钱,咧嘴笑着感谢道。 “今年冬天咱们好好干一个冬天,明年开春盖房子,绝对没有问题!”刘红军笑着说了一句,又拿出一百七十二块钱交给大山。 接着,刘红军又把最后一次和钱胜利、大山,石头账算了一遍。 把钱拿给两个人。 算完账之后,刘红军手里的钱,也就差不多了,虽然不至于一分不剩,但是剩下的钱,也不够给胜利的。 刘红军准备等回头和钱胜利,说一声,他的钱,等过一段时间再给他。 “昨天的一苗五品叶,两苗四品叶,如果你们不着急用钱的话,我打算过几年再卖。 如果你们急用钱的话,可以告诉我,我拿钱给你们。”刘红军又对两个人说道。 “红军哥,我们不着急用钱,你说什么时候卖,就什么时候卖!”大山开口说道。 光是刚刚分到的钱,就一百九十多,他现在真的不缺钱。 “我也不着急!”石头跟着说道。 “那行,那就这样! 现在咱们开始干活! 把昨天挖的桔梗和天麻处理好,然后才能拿到山下去卖!”刘红军拍拍手说道。 “红军哥,你就说怎么处理吧!” “很简单,先用水,把桔梗和天麻清洗干净,然后放到太阳底下晒干就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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