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胜利很兴奋,因为黑虎带着他找到了一个野猪群,足有二十多头野猪。 刚刚开的两枪,打死了一头足有四百多斤重大炮卵子。 黑虎带着它的狗儿子,还缠住了一头三百来斤重的老母野猪。 “砰!” “砰!” “砰!” 钱胜利接连开枪,直接清空了弹夹。 再次换上弹夹,继续开枪,直到清空弹夹。 可惜,钱胜利没有刘红军那么厉害的枪法,连续开了二十枪,也仅仅留下来五头野猪。 其他的野猪,都已经逃进丛林中,看不见踪迹。 “胜利叔,太厉害了,你一口气打死了五头野猪!”大山真心羡慕的说道。 “还行吧!”钱胜利淡淡一笑,快步往黑虎战斗的战场跑去。 他没有忘记,自家的黑虎,还在带着它的三个狗儿子,和一头老母野猪厮杀。 虽然大黑和二黑已经挂上了钳子,但是依然定不住发狂的老母野猪,战斗很惨烈。 三黑已经受伤,倒在地上,不知道伤势如何。 黑虎带着剩下的两个狗儿子,和老母野猪周旋着。 钱胜利重新换上弹夹,走到距离野猪十米左右的距离,打了个呼哨。 黑虎和大黑、二黑,听到呼哨,立马四散开。 老母野猪见三条烦人的狗,终于不再纠缠自己,顿时大喜,刚要逃跑。 “砰!” 一声枪响,老母野猪一头栽倒在地。 在运动中开枪,打移动的目标,钱胜利的枪法多少有点随缘,但是站稳了,瞄准打,打固定的目标,枪法还是很准的。 直接一枪命中野猪的脑袋。 打死老母野猪后,钱胜利顾不上其他的,赶紧收起枪,跑去查看三黑的伤势。 看完三黑的伤势,钱胜利脸上顿时没有了喜色。 三黑的肚子划开了一道口子,肠子都出来了,另外一条前腿,也骨折,露出了骨头渣子。 钱胜利满脸的伤心,拿出开水,把肠子清洗一下,然后塞进去,用纱布把三黑的身体牢牢包扎起来。 至于腿上的伤,钱胜利就有些无能为力。 就连把肠子塞回去,也仅仅只是尽人事听天命。 钱胜利轻轻抱着三黑,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 “胜利叔!三黑怎么样了?”大山已经把刚刚打死的野猪开膛放血,走过来关心道。 “大山,你快去找红军,让他过来救我家三黑!”看到大山,我说了好像看到了希望,急忙说道。 “嗯呐!”大山看到三黑前腿骨头都露出来了,也不敢怠慢,答应一声快速的向着刚刚枪声响起的方向跑去。 双方距离也就四五里路,都能够听到彼此的枪声。 此时,刘红军正在制作担架,‘梨花’和‘黄忠’经过他治疗后,虽然能够站起来了,但是毕竟都发生了骨折。 为了避免留下后遗症,刘红军还是准备辛苦一下,把它们抬下山。 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 猎犬最终的宿命,就是死在大山里。 老死在家里,对好的猎犬来说,是一种屈辱。 据老爹说,好的猎犬,在生命快要终结的时候,会偷偷跑进大山里,找一个地方,静静的死去。 “红军哥!” “红军哥!” “你们在哪里啊!” 刘红军突然听到,好像有人在呼喊自己,因为太远听不很清楚。 刘红军想了想,拿起枪,对着天上打了一枪。 不一会,大山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红军哥·······可找到你了!”大山喘着粗气道。 “怎么了?” “啊!‘梨花’和‘黄忠’也受伤了?”大山刚要开口回答,突然看到刘红军身边的两条狗,身上腿上包裹着纱布,顿时失声问道。 “你们那边也遇到麻烦了?”刘红军皱眉看着大山问道。 “嗯呐! 三黑受了伤,腿折了,骨头都露出来了!胜利叔让我过来找你!”大山这才想起自己来此的目的,赶紧开口说道。 “行,我知道了!胜利在什么位置?”刘红军皱眉问道。 “那个方向!离这里大约五里多路。”大山指了一下方向。 “你和石头,你们两个帮忙把‘梨花’和‘黄忠’抬下山,通知队长,派人过来拉野牲口。我去找胜利!”刘红军交代完,便拎起枪去找钱胜利。 “嗯呐!”大山答应一声,和石头一起抬起担架。往山下走去。 路上,刘红军忍不住感叹。 今天不该进山的! 昨天刚刚打了二十多头野猪,这是山神爷的赏赐。 今天继续进山,有些贪心不足,这是遭了报应! 如果是前世,刘红军肯定不信这个。 可是,这一世,都重生了,有些事情,由不得刘红军不信。 看来,老人说的对,作为在大山里讨食吃的猎人,要时刻保持对大山的敬畏。 走了大约三四里,刘红军举枪对着天上开了一枪。 不多时,前面也穿了一声枪响。 刘红军看准方向,快速的跑过去。 “胜利哥,三黑怎么样了?”张衍一边跑,一边问道。 “兄弟,你来晚了一步!”钱胜利眼睛有些红肿,抬头看着刘红军,露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怀里还抱着三黑的尸体。 刘红军赶紧上前,伸手在三黑的胸口处摸了一下。 “胜利哥,三黑还没死,还活着!”刘红军道。 “没死?还活着?”钱胜利满脸不敢相信。 “你把它放在地上!它还有心跳,刚刚只是假死!”刘红军一边说着,一边把自己的背包接下来,从里面拿出一哥针灸包,从里面拿出三根银针,也顾不得消毒,直接插进三黑的身体里。 这三针,非常有讲究,这叫夺命三针。 一般休克,心脏骤停等症状,三针下去,就能救回来。 所以叫作夺命三针。 是和阎王争夺生命。 三黑打了个喷嚏,苏醒过来。 刘红军把针起了,然后解开钱胜利刚刚包扎的伤口。 钱胜利包扎伤口的水平太次,根部止不住血,自己再晚来一会,这三黑就真的没了,失血过多而死。 刘红军拿出金创药,洒在伤口上,进行止血消炎,然后重新进行包扎止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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