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8,娶青梅当老婆_第1章梦回78,进山打熊罴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1978年9月,长白山张广才岭,太平沟,榆树屯。
  一座很普通的东北农家院里。
  院子里有一棵高大的石榴树,石榴树上挂满了圆溜溜的,褐红色的石榴。
  硕大的石榴树下,有一座圆石桌,穿着一身军绿色衣服刘红军正坐在圆石凳上,拿着一块鹿皮擦拭着五六半的零件。
  刘红军擦的很仔细,一个零件一个零件的擦拭干净,然后组装起来。
  把五六半组装好之后,刘红军拉了一下枪栓,枪托顶在肩膀上,四下瞄准,查看枪的准星。
  “唉呀妈呀!”刘红军刚把枪往门口一瞄,就听到有人叫喊一声。
  刘红军赶紧收起枪,站起来,往门口走去。
  只见一个四十来岁的妇女,正坐在他家门口的地上。
  “桂花婶子?这是咋了?”刘红军赶紧上去把对方扶起来。
  “还咋了?你这孩子,咋这么虎呢?拿枪能随便对着人?”桂花婶子埋怨道。
  “桂花婶子,我在擦枪,里面没有子弹的!”刘红军嘴角挂起一丝笑容,嘴上解释着。
  “好生生的你擦枪干什么?你要进山打围?”
  “嗯呐!
  我准备进山采点药,顺便看看有什么野生口,打点回来!”刘红军平静的点点头。
  “你这一说,我想起来了,我今天早上进山的时候,看到老峪沟那边来了一只熊罴、
  那只熊罴老大了,足有六七百斤。
  唉呀妈呀!把我吓一跳,都没顾得上采山,就赶紧回来了。”桂花婶子拍着胸脯,夸张的比划着说道。
  熊罴,是长白山这边对棕熊的叫法。
  黑熊叫熊瞎子,黑瞎子,棕熊叫熊罴。
  “那正好,明天我进山采药的时候,顺便打了它,回头熊胆算你一份。”刘红军笑着说了一句,岔开话题问道:“对了,桂花婶子,你来我家有事?”
  “你不说,我还忘了!
  我家你秀芹嫂子,不是刚刚生了孩子吗?尿不出尿来,我来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办法?”桂花婶子这才想起自己来刘红军家的目的。
  “哦!这个是产后尿潴留,我给你拿点苏叶,你回去给秀芹嫂子煮水喝,喝上两次就好!”刘红军听了桂花婶子的话,很是淡然的说道。
  说完,走进屋里,从百子柜里抓出一把苏叶,用黄草纸包了,交给桂花婶子。
  “多少钱?”桂花婶子说着就要掏钱。
  “啥钱不钱的?这都是我爹以前自己采的药,不值钱的玩意。”刘红军摇摇头淡淡说道。
  “那行,你这孩子和你爹一样仁义。
  婶子就不和你客气了,回头我让你大奎哥,给你送几个红鸡蛋来。”桂花婶子也没有多让,接过苏叶,说了一句,转身快步离开了小院。
  送走桂花婶子之后,刘红军坐在圆石凳上,继续检查手里的枪。
  表面上刘红军很平静,可实际上,内心中刘红军一点都不平静。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六十大寿这一天,重生回到了1978年的秋天。
  他就是在六十大寿的酒宴上多喝了点酒,然后念叨了几句还是当年那个小山村好,人情味浓,又给孙子孙女们讲述他当年十五岁上山打猎采药的故事。
  虽然这样的故事,他讲了很多遍,可哪个老人不这样?
  也不至于让自己重生回到小山村吧?
  别看他是六十多岁的老人,可是心不老,年轻人的爱好他都有,网络小说,短视频,抖音他都玩。
  既来之则安之,刘红军继续检查着手里的枪。
  进了山,枪就等于自己的命!
  “红军搁家吗?”柳树屯生产大队的大队长杨广福站在小院门口喊道。
  “杨叔!我搁家呢!”刘红军听到杨广福的声音,这是自己未来老丈人,赶紧把枪放在圆桌上,站起来招呼道。
  当然了,现在他和杨秋雁还没订婚,所以还不是。
  杨广福对刘红军还是很喜欢的,喝酒的时候,和刘红军的老爹提过好几次,想让刘红军给他当姑爷。
  “红军啊!我听桂花说,你要进山去打熊罴?”杨广福走进院子,也没坐下,直接盯着刘红军问道。
  “嗯呐!”刘红军平静的点点头。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虎呢?
  那是熊罴,你一个人进山,给熊罴送口粮啊?”杨广福撅着胡子训斥道。
  “我知道是熊罴,我心里有数!”
  “你有个屁数!六七百斤的熊罴是那么好照亮的?老虎都不愿意招惹熊罴!”杨广福气道。
  “杨叔啊!老虎不愿意招惹熊罴,不代表我就打不了熊罴,我手里有枪的!”刘红军很平静的说道。
  “红军啊!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和老刘大哥交代?”杨广福吸了一口烟,沉声劝道。
  “杨叔,我从小跟着我爹练拳,十六岁跟着我爹进山,这大山我很熟的,老虎也照亮过。
  您放心,我不是冲动,我有信心,能够把熊罴给打了。
  五六半,我可以在二百米的距离,一枪爆头。”刘红军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态度坚决的说道。
  刘红军真的不是冲动,他敢进山打熊罴,是因为对自己的实力有着十足的信心。
  前世的时候,也就是今年的秋天,他就按照老爹的吩咐去参军入伍。
  当兵的第二年,他就上了南方的战场。
  战场上,他按照在山里养成的习惯,能打脑袋绝不打身体。
  因为,就算是打心脏,也不能保证一击毙命,因为心脏有长偏的,野牲口生命力旺盛,就算打穿心脏,也能存活一段时间。
  很多猎人,就是死在这上面,以为打了心脏,猎物就死了,结果上前查看的时候,被临死反扑,成了垫背的。
  唯有打脑袋,一枪爆头,才瞬间死亡。
  那一段时间,他是疯狂的,拿着手里的五六半,挨个点名,打爆了一颗又一颗脑袋。
  就连总指挥部,都知道,下面出了一个专打脑袋的狠人。
  也正是靠着这股狠劲,刘红军多次立功,最后成功被选拔进入中国第一支特种部队“利剑”。
  后来·······
  兜兜转转,几十年,没想到,又回到了1978年的秋天。
  刘红军闹不清楚,自己是做了一个四十多年的梦,还是现在正在做梦,又或者真的像小说里写的那样,重生了。
  不知道是因为梦境的原因,还是重生的原因,他的身体充满了力量。
  比当年他在利剑,最巅峰时候的力量还要强。
  如果当年在利剑的时候,有这个力量,他也能够争一争兵王。
  部队里卧虎藏龙,当年第一批选拔的利剑成员,个顶个都是军中高手,都是带着功夫的。
  有八极拳传人,有形意拳传人,有八卦掌传人等等,刘红军在利剑里面并不是最出类拔萃的,只能算是中等偏上。
  “你这孩子,是真犟啊!
  这样,明天我让胜利跟着你进山!”杨广福叹了一口气,只能退而求其次的说道。
  “谢谢杨叔!”这次刘红军没有拒绝,有钱胜利跟着,也是好事。
  钱胜利是柳树屯生产大队民兵队长,也是当兵的出身,参加过战斗,在村里也是比较有名的炮手。
  “你这孩子,还和杨叔客气什么?
  你爹之前和我说好了,等秋收之后,就把你送到部队上去。
  到了部队,好好干!”杨广福见刘红军终于松了口,欣慰的笑了起来。
  “杨叔,我不去部队了,咱们村里缺医生,我还是留在村里当个卫生员吧!”刘红军咧嘴笑道。
  上一世,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也曾风光过,也曾猖狂过,该享受的都享受了,晚年定居雪城,开始研究祖传的医术。
  虽然比不上老爹,但是也不算很差,在雪城也算是小有名气。
  他家实际上是形意拳的传人,但是医武不分家,他爹在形意拳上的造诣,比在医术上造诣还要高。
  所以,哪怕他家在柳树屯是独门独户,也没人敢欺负他家。
  他爹拳脚功夫厉害,枪法厉害,医术高明。
  给村里人看病,从来不在乎钱,你有钱就给,没钱给拿一捧棒子面,拿两个鸡蛋,甚至什么都不给,老爹也不在意。
  时间一长,村里人都称赞老爹仁义,更没有人欺负他家。
  这一辈子,不管这是现实,还是梦境,他都想轻松一点。
  打打猎,采采药,给村里人治治病,轻松一点活着。
  “你可想好了,留在屯子里,可是很苦的。
  能去部队,也是一条出路,你这个名额,还是董书记亲自给他战友打电话要的。”杨广福劝道。
  董书记是参加过抗美援朝战役的老兵,因为国家需要老兵回村里当书记,才自愿回到村里当了书记。
  不然,董书记完全可以在城里安排一个很好的工作。
  “谢谢杨叔,谢谢董书记,我真的想好了,留在村里当卫生员,村里的社员需要我!”刘红军态度坚决的说道。
  和刘红军约定了明天一早进山,杨广福就离开了刘红军的家。
  现在正是秋收的时候,大队有很多工作要做,这还是听杨桂花说,刘红军要进山打熊罴,杨广福才挤出时间过来看看。
  送走杨广福之后,刘红军继续摆弄着五六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8_168679/73927226.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