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秦依依接触洛半夏几次无果后她学聪明了,不再想着和洛半夏直接搭上关系,而是从她身边玩的好的玩伴开始入手。 青山大队民风淳朴,大家待人处世都是带着一颗真心,本来大家就对城里来的知青有一分尊敬,更别说是集万千光芒于一体的女主秦依依,很快秦依依就和大家打成了一片。 在此期间洛半夏只是冷眼看着秦依依左右逢源并没多说什么,只是在秦依依不在的时候,大家聊到秦依依的时候偶尔搭一两句话。 当然这些话不是用来评论秦依依,让大家对她产生不好的印象,而是非常中肯的话,让大家形成一种她说话不会无的放矢的感觉,为以后打秦依依的脸开始打基础。 在冷眼旁观秦依依所做一切的时候洛半夏也开始观察顾清羽一行人,虽说书上把他们的性格描写的很具体,但洛半夏也知道一件事,书是书,小世界是小世界,书上只是纸片人,但小世界里是活生生的人,既然是人就会思考,一点点的改变不可怕,日积月累下来足以改变很多的事情。 不知道是不是洛半夏存在扇了第一次蝴蝶的翅膀,原本秦依依的目标应该是洛南星,但这次她的目标变成了洛半夏。 从救赎的白月光变成说得来的小伙伴,这里面能操作的空间不是一般的大。 纵然秦依依费尽心思打入洛半夏的小圈子,但她总觉得不顺畅,主要还是因为两者受到的教育不同,没有共同话题,就算勉强成为朋友,也没办法聊太多的东西,只能保持表面的友情。 一开始倒还好,秦依依聊着城里的新鲜事,大家总会很给面子的认真聆听,时不时发出羡慕的声音,极大的满足了秦依依的虚荣心。 然而很快这件事就被张明珠这位真正的小公主发现了,她来到乡下本来就很不开心,但是为了顾清羽只能忍下来。 结果发现在青山大队最受欢迎的女知青不是她竟然是秦依依,这还能忍! 等发现秦依依为什么受欢迎之后,张明珠那小炮仗的性子哪儿还忍得住,总会有意无意地出现在秦依依的周围,每当秦依依说起城里的事,张明珠就会用一种风轻云淡的语气将众人的目光引走。 一次两次之后大家发现张明珠虽然脾气不是很好,但她说的事比秦依依精彩,慢慢的大家都爱围着张明珠听故事。 张明珠见青山大队的大姑娘小媳妇都爱围着自己,内心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连追着顾清羽跑这件事都放了放。 当然大家聊这些事都是忙完了活,在河边洗衣服或者围着一起做活时才会闲聊,半点没有耽误正事,因此大家偶尔聚一聚大队长和张书记都不会说什么,只会感慨这一届的知青往往届都不太一样。 至于张明珠是怎么知道秦依依向大家显摆城里的生活,洛半夏深藏功与名,她牢记一件事,秦依依的风头越小对她越有利,有张明珠这颗棋不用才是傻子。 秦依依打入洛半夏的小圈子半途而废,不过总算是收到了一些好名声,大家都说新来的知青脾气好,亲近人,没有那么高高在上。 这让之前的女知青汪芸菲和丁馨心里都有些不舒服,现在的知青脾气好,那她们就脾气不好了呗。 心里有了气平时说话做事就会显露几分,秦依依倒还好她的心思不在这上面,反倒是张明珠有些受不了,觉得汪芸菲和丁馨是在找事。 三个人这段时间没少拌口角,只不过都被秦依依劝住了,唯有沈倩过的和透明人没什么区别,制作着自己的事半点不参与到几个人的是是非非中去。 至于男知青们那边,因着祁渊刚到就搬走了,屋子里不用挤六个人,大家凑合凑合过得还算可以,杨子尧不想住中间就拿点好东西和住在边上的许国栋换了位置,顾清羽就是顺势住在了他旁边,两兄弟为了隐私拉了个帘子过的倒还算不错。 原本顾清羽并不想通过秦依依探洛家的口风,但他又不想直接冲上去过早的暴露了自己的存在。 他的确是替大爷爷过来探口风的,但是临行前他爸和他哥把他喊过去好好说了一顿话,这让他心里有了别的想法,如果大爷爷的儿子找不到了或者回不去了,他就会被过继到大爷爷走失的儿子名下,到时候大爷爷大部分的遗产都是他的。 当然这些是他爸和他哥私下的想法,半点没让其他人知道,如果大爷爷的儿子或者后人找到了,大爷爷的一切自然是他们的,但是如果找不回来了,这些哪怕他们家得不到所有,也能得到大半,这让自小就知道大爷爷家有多有钱的顾清羽狠狠动心了。 但是想到大爷爷这么多年都在思念着走丢的儿子,顾清羽心里又很不是滋味,一开始他还在犹豫要不要动手脚,一直到来到了青山大队开始下地干农活后顾清羽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找到大爷爷家的后人,也一定不会让他们再回去,能回去的只有他,也只能是他。 至于他们?都已经在地里刨食半辈子了,也不差那后半辈子,最多等他继承了那大笔的遗产之后稍微照拂他们一点,也算是他的一点心意了。 顾清羽半夜睁着眼想着这些事睡不着,按照他们这么多年调查的结果,最后指向了城郊公社。biqubao.com 但是城郊公社并不小,能查到公社已经是极限,想再细查就必须来人实地了解情况,为此他们家同时下乡了好几个堂兄弟,就是为了满足大爷爷的心愿。 很明显顾清羽他们这一支起了歪心思,并不想把人找回去,反而在想着找不回去后他们能得到多少的利益。 顾清羽也没想到自己这边进行的挺顺利,来了青山大队没几天就找到了目标,真是天助他也! 整个青山大队基本上都是原装货,正儿八经的算快五十年前唯一被捡到的男孩儿只有洛南星和洛半夏的爸爸洛远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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