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急急忙忙结婚的刘琴和丁旺家,吴小雨和徐超的婚事明显慢了很多,主要是他们两都没有拍电报回家,都是选择寄信的方式,而且他们都觉得两人需要相处的时间。 再加上他们结婚了就不能住在老乡家和知青点,需要盖自己的房子。 盖房子也需要时间,不是一两天就能解决的,所以他们俩一边上工、一边学习、一边培养感情。 方娜娜和何春花都为吴小雨感到高兴,她们一致认为比起杜玉竹,徐超对吴小雨是真的没话说,也更真实一些。 两人虽然偶尔会吵吵闹闹,但能明显感觉到吴小雨和杜玉竹在一起的时候更开心一些。 这边洛半夏看到刘琴和丁旺家的速度之后整个人都呆住了,她二哥究竟做了什么,竟然把他们俩的事直接推动到了这个地步,她正看戏看的热闹呢,两人怎么就要办婚事了呢。 深藏功与名的洛南星在妹妹崇拜的眼神之下跟她解释说:“丁旺家一直想要再娶个媳妇回家帮他照顾他妈和两个儿子,但是因为他之前的丰功伟绩,别说是青山大队,周围的大队都知道他打媳妇,谁敢嫁给他。” “这时候有个以前他高攀不起,但是现在他努努力就娶回家的女知青,他会不出手吗?他肯定会想尽办法让这个女知青嫁给他。”洛南星坏笑着说。 ”那丁旺家怎么能确保刘琴一定会嫁给他?就算有了陈三儿那件事,刘琴在青山大队也不是没有人追啊。“洛半夏还是有些想不明白。 洛南星笑着说:”所以才有了天黑之后他背着刘琴回青山大队那件事啊,既然还有追求者,那就让追求者自己退缩啊,不然你还以为刘琴崴脚那件事是偶然发生的?“ “那件事不是偶然发生的,难道还是丁旺家算计的啊。”洛半夏想也不想地说,这种事怎么可能会算计到啊。 “怎么不可能啊,他只要观察好刘琴走路的习惯,根据她的习惯设下陷阱就可以,丁旺家又不傻,他很聪明的,不然他打跑了第一个媳妇后,怎么还会有人要嫁给他。”洛南星拍拍洛半夏的头说。 听到洛南星的话后洛半夏都惊呆了,这丁旺家也太厉害了吧! 似乎看出洛半夏的想法,洛南星立刻严肃的对洛半夏说:“这种人聪明是聪明但是别和他有太多的来往,我只不过是在聊天的时候引导了一下,他就有了行动还让刘琴对他死心塌地,这种人是很可怕的,小妹,你别和他多接触。” 洛半夏的确想过了解丁旺家的想法,不过看到洛南星的表情她选择听哥哥的,洛南星的阅历比她多多了,听他的准没错。 洛半夏虽然涉世不深,但是她基本没被人骗过,这是因为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听话。 比如前世她爸妈给她留下天价遗产,她爷爷和大伯就告诉她谁的话都不要信,什么字都不要签,等她成年后这些遗产自然会有律师来找她,告诉她怎么做。 至于大堂哥就对她说了一句话:“二十五岁前不要谈恋爱,如果一个人真的爱你,他可以为你等到二十五岁,不然都是为了你的钱。” 洛半夏将这些话牢牢记在心里,凡是对她示好的人她都会说二十五岁前不谈恋爱,问就是热爱学习要专心学业。 不是没有人想过表面答应洛半夏,背后里该怎么就怎么样的,这样的人做的事第二天就会到洛半夏的桌前,用来给她增长见识。 洛半夏曾经不是没有动过心,不过后来的事实都告诉她,那些人都管不住自己,也不愿管住自己,洛半夏自然不会给他们好眼色看。 正因为年纪轻轻洛半夏见过了各种花招,所以她才不能理解刘琴怎么一头就栽进去了,明明丁旺家也没做什么事啊。 洛南星自然不知道自家小妹曾经的辉煌,只当她什么都不懂才不理解丁旺家的为人,又不想把一些腌臜事让洛半夏知道,只能让她离丁旺家远一些。 好在洛半夏听话得很,不让她做的事绝对不做,只在远处默默看戏。 而刘琴这段时间过的的确顺心,虽然未来的婆婆只能躺在床上但是个和蔼可亲的老人,丁旺家的两个儿子也和她关系很好,更别说丁旺家本人了,刘琴觉得自己眼光很好,找到个好人家。 因为忙着和丁旺家的婚事,刘琴都把对付洛南星和洛半夏的事暂时放在了一边,打算等结完婚后再解决这两兄妹。 而且等结完婚她就是名正言顺青山大队的人,有些平时青山大队内部流通的消息也会对她敞开大门,到时候更适合她发挥。 刘琴自以为自己找到了良人,却不知道青山大队家家户户都在拿她当原型教育家里不听话的女孩子,让她们好好长长记性,免得以后被人骗了都不知道。 当然大家表面上都是祝福他们百年好合,听得刘琴笑颜如花。 只有知青们觉得刘琴脑子不好,就算是嫁到乡下,大把的人不选,竟然选个带着孩子的鳏夫,还比她大那么多。 有了刘琴的前车之鉴,王曼曼和陈宛如和家里通了信之后,知道短时间回不了城后都起了在青山大队找对象的心思。 王曼曼虽然和卫凯有过一段时间的纠缠,但是这两年她性格变了不少,也能干了不少,有些人家见王曼曼变了不少也起了心思。biqubao.com 乡下的姑娘再好,怎么比得上城里的姑娘啊,再不能干也没事,反正家里能干的人多,不差她那一个。 至于陈宛如也有了嫁人的心思,她可不想成为第二个刘琴,嫁给比自己大十几岁的鳏夫或者老赖。 但是陈宛如的名声是真的差,再加上陈思山最近私下里说了她不少坏话,大家对陈宛如的心思更不大了。 别说陈宛如在这头急得团团转,那边陈思山竟然在出去玩的路上有了艳遇,虽然不是多漂亮,剩下人家姑娘是知青且有钱,一下子就把陈思山迷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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