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军中担任卫长,现在退役了。”秦天龙道。 “卧槽,卫……卫长?!据说一个卫长能管千把人的吧?”马志远顿时惊呼。 看到他震惊的神情,苏大强也是一阵得意。 “对,最高时候管大几千呢!不过还好了,为国家服务嘛,多管些人,累点苦点都值得!” “大强有格局!据说卫长换到地级市,都能平替一城市首了!大强哪里找得这么个金龟婿啊,真羡慕啊!”马志远忍不住竖起大拇指。 “呵呵,都是我女儿比较优秀,天龙非要缠着娶我女儿,我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看他能为国家做贡献的份上,才勉强同意收他当女婿的。”苏大强摊摊手道。 “??” 旁边听到这话的秦天龙,直接满脸问号。 “那你女儿厉害,培养的不错!”马志远赞叹道。 这时,旁边的洪大宝突然问秦天龙:“你这么年轻在军中都能当卫长,怎么退役了?” “这个……”秦天龙笑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 “哦,个人原因?据我了解,军中好像当上卫长怎么也得三十岁往上吧,我还从来没听过三十岁以下的,你真厉害,让我开眼界了!”洪大宝冷笑道。 这话显然是在怀疑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马志远听闻,也不由地皱起眉头了。 是啊,二十多岁当上卫长,这太不可思议了。 不会是苏大强联合他女婿骗人的吧? “洪大宝,你什么意思,不相信我们?”苏大强佯装生气。 “不敢,前卫长一家,我怎敢不相信呢?以后还希望这位前卫长多多关照呢!”洪大宝讥讽道。 苏大强听到这些话,肺都快气炸了! 但他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因为这件事情本来就是编的。 “好了好了,大家都多大年纪了,别再斗嘴了,赶紧进去吧,大家伙都等着呢!”马志远感赶紧圆场道。 随后,马志远点头哈腰地请着洪大宝进去。 苏大强心中这个郁闷啊! 曲谦跟着进去的时候,也是整了整领子,冷笑地看了秦天龙一眼,那眼神中满满都是戏谑。 不过秦天龙并没有在意,因为他就没把曲谦当回事。 “爸,要不这聚会我们就不参加了吧,这种聚会就算参加也没啥意义。” 秦天龙感觉同学聚会就是一群老同学互相装逼的戏台子。 这也是他为什么从来不参加这种聚会。 苏大强是有冲动现在就想走,可是想到秋雅挽着洪大宝,他心里就不舒服。 “不行,现在走了,他们这些人该怎么想我,肯定以为我怕了,我现在不能走!”苏大强说完就,坚定的进了饭店。 秦天龙无奈,只好跟着一块也进去了。 来到包间,房间里今天大概来了十几个人。 因为好多同学都在江城,所以能来燕京的一般都是定都在燕京,或者是在这里上班,再或者就像洪大宝这种有钱,哪怕住在其他城市,也愿意不远千里来参加的。 包间非常热闹,好多年没见的老同学,相见甚欢。 通过聊现状,大家现在混得都挺不错,当然,能来参加同学会的一般也都是混得好的人,混的不太好的,索性就不来了。 而其中混得最好的莫过于洪大宝,尤其是他跟秋雅结婚一事,更是让整个包间无比的沸腾。 “宝总太厉害了,拥有数十亿的身价,这是我们几十辈子都达不到的高度啊!” “宝总,您就是咱们班混的最好的,不仅拥有滔天的财富,还拥有了咱们班男生高中时期的梦中女神秋雅,宝总,您就是人生赢家!” “宝总,您开的是库里南,我们是兜里难,这就是差距啊!宝总,我必须敬你一杯,我干了,您随意!” “来来,都别愣着了,大家都站起来,咱们给宝总敬一杯!” 洪大宝成了整个包间里最耀眼的存在,也成了高中同学眼中的神。 他就是说太阳西起东落,大家也不会有人反驳。 反观苏大强,一个人独自坐到无人问津的角落,高中时期靠着殷实的家境,他也算得上班里的风云人物,可现在,完全没法跟洪大宝相比。 这时候,班长薛耀松来到洪大宝面前:“宝总,我敬你一杯!” “班长,客气了啊,都是老同学,敬什么敬。” “那个……呵呵,实不相瞒宝总,我最近被裁员了,正愁着找工作,宝总,您看能不能看在老同学的份上,帮我找个工作啊。” 薛耀松尴尬地请求道。 其实,不是他现在家里老婆有病,需要钱治疗,最好面子的他绝对是不会拉下这个脸当众来求洪大宝的。 况且,薛耀松在高中的时候,还跟洪大宝闹过矛盾,以至于好长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 薛耀松能说出这话,显然心里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找工作啊,没问题,我一个电话,就可以给你安排一个经理的工作,年薪怎么着也得是你现在工资的两三倍。”洪大宝悠悠地道。 “真的?”薛耀松听完大喜:“太好了,宝总,太谢谢您了……” 不过没等他说完,洪大宝道:“那班长,作为回报,你能给我学声狗叫吗?” “啊?” 这话一出,整个房间一片寂静! “洪大宝,你过分了啊,让班长学狗叫,你怎么想的?”苏大强再也忍不住了。 “开个玩笑而已,不必当真嘛,既然班长部愿意那就算了。”洪大宝笑道。 “我愿意!” 薛耀松突然喊道。 “班长,你?”苏大强懵了,他知道薛耀松很爱面子的,而且他又是一班之长,他是疯了吗? “汪……汪汪汪……汪汪汪……” 薛耀松当着众人的面学狗叫。 “声音太小,大点声。”洪大宝淡淡道。 薛耀松立即加大声量,整个房间听得清晰无比! “好,你的工作我帮你安排了!”洪大宝满意的点点头。 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到此为止,没想到因为洪大宝帮薛耀松安排工作,立即导致其他几个男女按动不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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