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妈妈就吃不了苦,跟着别的男人跑了,是我一个大男人,一把试一把尿的把你养大,你知道这有多辛苦吗?” “后来好不容易盼到你毕业,希望你早点赚钱,能减轻家里的压力,结果你非要复兴什么百草堂,不仅没给家里挣钱,还要我继续养着你。” “结果我养了你这么久,就盼着你能找个好婆家,让我也过几天好日子,结果你……好好的大白菜,怎么就让猪拱了啊。” 司洪华越说越激动,最后声音都带上了哭腔。 刚才还在埋怨他的司丽娜,这时候满心愧疚,转而不停的安慰起了他。 “爸,你别说了。” “这些年的确辛苦你了,可咱们的好日子马上就要带来,你想想,百草堂已经有人给我们翻新 我又在市医院刘青牛主任手下实习,以后出去,就是刘主任的徒弟,很多人都会认这块金字招牌的。” “还有,有件事我一直没给你说,那就是我现在,其实是市医院的最大股东。” “市医院的最大股东?” 司洪华吃了一惊,随即发现王氏父子同时安静下来,顿时明白过来,王氏父子上门的真正意图。 “爸,你相信我,我肯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司丽娜趁热打铁,继续对司洪华道。 王氏父子,知道功败垂成,心里暗暗叹气。 却不料下一刻,司洪华骤然板起了脸:“既然你是市医院的大股东,那你更不能和那个小保安在一起了,因为他根本配不上你。” “如今最好的办法,还是和王家联姻,你既是市医院最大的股东,嫁过去之后,我就不用担心你被欺负了。” “爸,你。”司丽娜都无语了。 王氏父子,则同时大喜过望。 就在这时,房门敲响。 “你就是司叔叔吧。” 叶凡在即将关门的瞬间,笑呵呵的道:“我叫叶凡,是司丽娜的朋友……” “什么?你就是叶凡?”司洪华上上下下再次打量一番叶凡,目光中写满了审视。 一旁的田国富也赶紧道:“沈先生,我叫……” 却不料就在这时,司洪华直接把门摔上,根本就不给田国富自我介绍的机会。 然后,他的声音在门里面不屑的响起:“一个臭保安,空着双手,也敢带着老爸来提亲,你们脸皮太厚了!我家司丽娜,就算嫁给猫,嫁给狗,都不会嫁给你们叶家。” 门口,吃了闭门羹,又听到司洪华一通抱怨的两人面面相觑。 叶凡尴尬的是,自己居然被认成了田国富的儿子。 而田国富则无奈苦笑。 他都不记得,已经又多少年,没有被人如此对待了。 “爸。” 好在不一会儿,里面就传来了司丽娜的声音:“叶凡是我朋友,你干嘛把人家关在外面啊。” 接着房门再次打开。 这回出现在门口的,是嗔怒之下,又带着淡淡暗喜的司丽娜。 王氏父子一番花言巧语,让司洪华非要把她许配出去。 她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叶凡和田国富的出现,就是救她于水火之中。 “叶凡先生,田首富,你们快进来。” 把叶凡和田国富请进来后,司洪华还是一副不爽的样子。 “呵呵,还叫田首富,也不知是你父母脸皮厚,还是你自己不知羞耻,敢叫这个名字,也不怕真首富过来找你麻烦。” 司洪华一口气说完,突然感到屋里的氛围不太对。 原本坐在沙发上的王氏父子,不知何时已经诚惶诚恐的站起来,目不转睛的盯着田国富。 “难,难道你这老东西,真,真的是……” 司洪华结结巴巴,一句话还没说完,果然听到王氏父子同时叫了出来。 “田首富,不知您老光临,我父子有失远迎,还请见谅。” “啊?你真的是,田首富啊。”司洪华大脑里嗡的一声,直接倒在沙发上,失去了知觉。 好在房间里会医术的人不少,应付这种情况都很有经验。 经过司丽娜的一番推拿,司洪华终于重新睁开眼睛,对着田国富不停的弯腰。 “田首富息怒,我有眼无珠,居然闹出了这种笑话,还请你大人大量,千万别往心里去。” 田国富连忙道:“沈先生你这是要折煞老夫啊,老夫这次来,其实是有要事求令千金。” “咦,你有事要求司丽娜?她一个小丫头,有什么事值得你降尊纡贵?莫非……” 司洪华的目光随即转向旁边站着的叶凡,心中惊骇莫名。 这叶凡到底什么身份,居然能让田国富来为他提亲? 如果田国富真的开口,要让自己把司丽娜嫁给叶凡,那自己该怎么选? 叶凡一看司洪华的眼神,就吓得额头上不停的冒冷汗:“司叔叔,你别误会,我和田首富不是很熟。 这次是他顺路把我捎过来的,路上他给我说了一些,好像是想请司丽娜姑娘,去给别人治病吧。” “请司丽娜去给别人治病?”司洪华吓了一跳,而后不停摇头:“田首富,你的玩笑怎么越开越大了?司丽娜哪里会给人治病啊,她才刚到市医院实习。” 能给田首富帮忙,从此平步青云,司洪华当然高兴。 但他根本不相信司丽娜的医术,害怕到时候人没救回来,反而让田首富一怒之下,让他们在中海失去立足之地。 王炎纶也笑着道:“田首富,实不相瞒,我是市医院的董事长,市医院所有医生的水平,没有人比我更清楚。” “市医院医术最高明的,自然是姜院长和李副院长两人,在他们两位下面,则是刘青牛这种骨干医生。 年轻一代里面,虽然司医生在实习期间表现得不错,不过论起医术,和犬子还是有一些差距的。” 王昊愣了愣,有点没反应过来。 被王炎纶瞪了好几眼,才恍然大悟。 这是要让他抓住机会表情,万一药到病除,丰厚的诊金自然少不了,关键是能得到田首富的人情! 虽然有点冒险,不过这个险,值得冒! “田首富,鄙人不才,愿意为田首富排忧解难,那位病人在何处?”王昊自信的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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