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宋岩! “叶先生你好,请上车,华总有事耽搁,让我来接你去采购礼服。”宋岩见到叶凡,眼中闪过一抹复杂的神情,然后毕恭毕敬的打开车门。 “咦,那个女人没来啊,吓死我了!” 叶凡松了口气,不停的拍着胸口,等喘匀气后,他道:“采购礼服就算了,我这个人的命格不太好,你待会给我花钱,会被我牵连的。” 宋岩面无表情,淡淡的道:“叶先生误会了,咱们今天不会花钱,因为就在刚才,华总已经让人收购了中海最大的商场,你只需要到里面去挑选适合自己的衣服就行。” 嘶—— 叶凡倒吸一口凉气。 “这丫头,仗着有钱了不起啊。”吐槽一句后,他一屁股坐进车里,道:“行,那我就去拿几件衣服。” 变脸之快,连不苟言笑的宋岩,都不免嘴角微微扬起。 但他没有多说,跟着回到车里,发动了汽车。 就在即将离开商贸城的时候,宋岩的目光扫过广场上训练的岳青等人,眼中闪过一丝讶异。 “叶先生,那个保安教头,你们岳氏集团花了多少代价才把他请了过来?” “他教的这套擒拿手,我虽然没练过,但看得出来,绝对不简单。” 叶凡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他把岳青误会成了高手,忍不住莞尔一笑。 “实不相瞒,岳教头是我们岳氏集团的无价之宝,哎,能请动他,可不是钱的事。” 宋岩愣了愣,点了点头,认可道:“没错,这种高手,根本不在乎名利,能让他出马的,只有感情……哎,和我何其相像……” 最后一句,宋岩说得很小声,但还是没逃过叶凡的耳朵。 刹那间,他的眼睛亮了起来。 这家伙身手不错,听他的口气,来给华清池当保镖,是因为感情的因素。 莫非,他喜欢华清池?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 “叶先生,我早已交代,你尽管进去购物便是。”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他不奉陪了。 当然叶凡巴不得如此,哪个男人逛街,身边还带着另外一个男人啊! “哈哈,看来你肯定很忙,没事,你去吧,不过年轻人……” 他鄙视的撇了撇嘴角:“爱情,是人这一辈子最神圣的东西,岂能随便玷污?这个叶凡,不过是个保安,为人还如此不堪,华总怎么会喜欢他?” 这时候,叶凡已经走进商场。 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他转了几圈,看得兴致全无。 “我去,怎么连个卖山寨货的店都没有啊,不是这个牌子就是那个牌子,除了卖的贵,穿在身上别扭死了。” 这些年在山上,老头子天天让他穿质优价廉的山寨衣服,把他的品味的养刁了。 刚才去那些店里,服务员倒是的确都很热情,但那些衣服他一件都看不上。 骂骂咧咧一阵,转头看见一家女性服装专卖店。 “嘿嘿,这不是巧了吗?胡珊这帮娘们从总公司跑到天虹商城来上班,正想给她们发点福利呢。” “那就随便给她们买几套衣服,反正是苏丫头出钱,我借花献佛。” 想到这里,叶凡举步就走了过去。 本来他想给胡珊她们买富有情趣,又很清凉的外套。 但想了想,他作为领导,不能把自己的好恶强加在员工的身上,所以只好退而求其次,选了一家专门卖旗袍的店。 走进店里,看着衣架上挂着清一色细腰高叉的旗袍,叶凡差点没流口水。 他不能近女色,不代表不能看。 到时候胡珊等八个美女员工穿着旗袍上班,走动间那扭动的胯胯轴,肯定能让人秀色可餐! 咕咚! 叶凡咽了咽口水,脑海中一边想着胡珊等人的模样,一边认真的挑选着。 这时一名浓妆艳抹的女店员走了过来。 “臭乡巴佬,谁让你进来的!赶紧给我滚出去,这里的旗袍,最便宜都十几万起步,你弄脏了赔得起吗?” 那女店员开口就骂,同时把叶凡从衣架旁推向一旁。 “你不认识我?”叶凡吃了一惊。 他刚才转了十几家店,每一家都对他客气有加,从来没有谁用这种态度对他。 “认识你?”女店员上上下下打量叶凡,嘴角鄙夷笑道:“老娘上三代就是中海城里人,怎么会认识你这种乡巴佬?赶紧给我滚出去!再不滚,我叫保安了!” 一阵吵闹,把路人都吸引了过来,围在店门口指指点点。 那个女店员更加骄傲,对围观群众道:“大家都来看看,这个乡巴佬,刚才闯进我们店里,一边用手摸.我们店的旗袍,一边满脸怪笑,我看他肯定是个疯子。” “现在很多乡巴佬都是这样,手里没钱,连媳妇都娶不上,只能到商场里对着女性的用品浮想联翩。” “这种人,最恶心了!” “你说什么?你骂我穷就算了,为什么污蔑我的人品?”叶凡怒了。 他其实已经反应过来,宋岩肯定没想到他会进女装店,所以只通知了卖男装的店主,这才导致了误会。m.biqubao.com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他说不定还会给这个女店员道歉,没想到她得寸进尺,越说越难听。 叶凡给宋岩发去一条消息,表情逐渐冷漠起来。 面对他突然变化的眼神,那个正在当众羞辱他的女店员,心里莫名的打了激灵。 但接着,她继续指着叶凡大骂:“看什么看?老娘就揭发你了,你能拿老娘怎么办?实话告诉你,老娘的男朋友是钱爷的手下,你要是敢报复,我让他打断你的狗腿!” “钱爷?名字倒是好听,但在我眼里,管他有钱还是没钱,都算个屁。” 叶凡眯了眯眼睛,接着道:“马上给我道歉,否则,后果自负。” 女店员愣了愣,随即捧腹大笑:“哈哈哈,你们听到了吗?这个家伙竟然大放厥词,连钱爷的瞧不上,看来,是该把我男朋友叫过来,让你开开狗眼。” 说着,女店员拿出手机,就要打出去。 围观群众也纷纷摇头,神情复杂的看着叶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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