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谈话间,一辆布加迪威龙在草坪前停下,一名染着黄发的男子,捧着一捧极为夸张的鲜花,在几名年轻男女的簇拥下来到岳凌菲面前。 献上鲜花的同时,深情款款地说道:“菲菲,生日快乐。” 当着所有人的面,将礼盒打开,里面赫然装着一枚戒指。 “菲菲,这是我特意跑去法国为你量身定做的戒指,希望你喜欢。” “赵公子好浪漫啊,我都快要感动了!” “菲菲姐,你就接受赵公子吧。” 王子平等人在一旁为黄毛助攻。 这一幕被叶凡看在眼里,脸上的表情变得微妙起来,这个黄毛看起来极不靠谱,却深得王子平那些人的支持,足见黄毛在这些人中的地位。 岳凌菲上前,拿过花和戒指扔到一边,骂道:“赵楷,你烦不烦?我都说了,你没有机会的,我不可能喜欢你,你怎么还不死心?” 赵楷非但没生气,反而更加殷勤,“菲菲,你想要什么,只要你一句话,我立即给你弄来!” “我想要什么?”岳凌菲下意识往叶凡身上瞄了一眼,道:“就怕你没本事弄到。” 赵楷舔着脸,道:“你只管开口,我保证能给你弄到!” “算了吧,你可以滚了,我不想再见到你,影响本姑娘的心情!”岳凌菲拉下脸,丝毫不给赵楷这条忠实的舔狗任何颜面。 叶凡见状,也是好一阵哑然。 这岳凌菲在人前和人后完全就是两个人啊! 在人前是被舔,在人后是舔的那个人,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反差? 仔细品味的话,貌似还有些小刺激。 “菲菲,你别让我走好不好,一会儿我买单。”赵楷谄笑道,一副死缠烂打的样子。 岳凌菲也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留下。 “这位想必就是华小姐了吧?我知道你是菲菲的闺蜜,赵楷,省城总警之子,多多关照。” 赵楷主动伸出手,只是他的身份却吓到华清池了。 总警之子,这号人物即便放在中海,也是分量极重的存在,没想到在菲菲面前居然低微如尘土一般,着实让人吃惊。 “多多关照。”华清池微微点头。 “这位是?”赵楷看向叶凡。 王子平立即上前,在他耳边小声嘀咕了两句,赵楷脸上的笑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收起,没再继续问,显然失去了结交的兴趣。 随着赵楷的到来,现场气氛也被调动起来。 叶凡不喜欢喧闹,借故去洗手间。 出来时被一只纤纤玉手拉住,还没反应过来便被拉进女洗手间,刚想出声就被一只玉手堵住。 竟是岳凌菲。 叶凡一把拉开岳凌菲的手掌,有些生气道:“岳凌菲,你疯了?” 岳凌菲一脸委屈,道:“人家不是想向你解释一下嘛,赵楷他追求我很久了,但我一直没有答应他,包括他这次自作主张来给我庆生,我也完全不知情的。” 叶凡冷漠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那我不是害怕你多想嘛。”岳凌菲说着坏坏一笑,“这里一时半会儿不会有人进来,你要不要试试……” “打住!”叶凡拉开她的手,严厉道:“再这么不知分寸,别怪我翻脸了。” 岳凌菲气得直跺脚,愤愤道:“我怀疑你那方面有问题!我都主动到这份上了,你竟然还无动于衷!” 叶凡白了她一眼,懒得说什么,转身离开女洗手间,他可不想引起他人误会。 岳凌菲紧跟了上去,趁着四下无人大胆地挽着叶凡的手臂,却又被叶凡甩开。 好巧不巧,这一幕被同样来洗手间的赵楷看见。 “叶凡!” 赵楷咬着牙,从牙齿缝里挤出叶凡二字。 “敢抢我的女人,你找死!” 赵楷随即拿出手机,拨通一个电话交代了几句,接着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众人身边。 “菲菲,白鹿堂新开设的马术俱乐部貌似不错,咱们要不去玩玩?”赵楷主动提议道。 王子平等人一听纷纷激动起来,他们自小都上过马术课程,马术这项贵族运动往往也是他们趁机表现自己的机会,不容错过。 岳凌菲自然也是会骑马的,一时间来了兴趣,拉着华清池的手,道:“池子,你会骑马的吧?” “啊?骑马?”华清池一听脸色都变了,摇着头道:“我不会啊。” 岳凌菲拉着她,笑道:“没事,我教你骑,很容易的,等你学会骑马,你肯定会爱上那种骑着马驰骋的感觉。” 不容华清池拒绝,就被拉到马场。 马场内,几匹红鬃马已经备好马鞍,有专门的马童将防护背心送来。 “我就不需要了。” 赵楷对自己的骑术颇具信心,指了指旁边的叶凡,“给他吧。” “菲菲,我还是看你们骑吧,太危险了,我怕。”华清池看着面前的高头大马,顿时就很害怕,不住后退。 “哎呀,没事的,有我在,保证不会让你受伤。”岳凌菲拉着她,执意要教她骑马,“再说了,不是还是防护背心、头盔、护膝啥的。” “跟我坐吧。”叶凡伸出手。 岳凌菲和华清池都愣了一下,不约而同地问道:“你会骑马?” 叶凡道:“很难吗?” 华清池也是意外地看着叶凡,只是很快便变脸,“你没骑过马啊?” “是没骑过,不过这玩意儿一学就会,很简单的,我教你。”叶凡说得很清楚,华清池直翻白眼。 旁边张明昊、王子平等人听后,也是一阵冷笑。 “一学就会?还真敢说啊!” “你知不知道,我们从接触马术到精通马术,足足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到你嘴里就变得这么简单,搞笑呢?” “菲菲姐,你这朋友本事不咋地,吹牛逼挺牛逼。” 岳凌菲也有些担心,毕竟骑马有风险,尤其是带着人的情况下。 “叶凡,要不还是我教池子吧,我技术还不错,她跟我骑一匹马更安全些。” “不必。” 叶凡果断拒绝,向华清池伸出手,“老婆,信不信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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