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答案让沈千婳不由一怔,但却也不是不能理解。 傅家是个什么地方,恐怕从傅君衡出生的那一刻,他就活在尔虞我诈里了。 沈千婳抬眸看他:“是傅渊镇?” 傅渊镇可不是个省油的灯,她才回国多久,就多次撞见他算计傅君衡,可见以前也没少做过这种事。 “是,也不是,傅家可不知他一个。” 沈千婳挑眉:“那我怎么只看到傅渊镇而已?” 傅君衡勾起薄唇,笑得不可一世:“因为其他人都已经被我.干掉了。” 他可不是逆来顺受的主儿,谁要是敢欺负他,他绝对会加倍奉还,久而久之,那些敢和他作对的人也渐渐销声匿迹,没了声音。 也就傅渊镇,仗着是他爸的亲弟弟,知道他下手会轻,才敢这样蹦跶。 沈千婳:“行,你厉害。” 白心疼这人了。 她刚下班回来,脖子酸痛得厉害,伸手揉了揉,起身准备去洗澡。 谁知傅君衡的动作更快,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扯入了怀中。 冬季的寒冷和男人的温暖碰撞,激出了沈千婳一身鸡皮疙瘩。 她瞪着美眸,质问傅君衡:“你干什么呢,放开我。” “婳婳,我被你吓醒了,你难道不应该补偿我吗?” “我没把你赶出我家就已经很好了!”沈千婳磨着后槽牙说。 傅君衡不以为意,他和沈千婳相处这么久,她是什么性格他最清楚。 刀子嘴豆腐心,当然,这只针对和她亲近的人。 如果是敌人,她会比任何人都要狠。 傅君衡将人禁锢在怀中,下巴抵在了她的肩上,脸埋了进去,故意压低了声音,露出脆弱的一面:“婳婳,你说我会不会有一天,真的被人暗杀了,到时候你会替我收拾吗?” “哼,祸害遗千年,而且我希望你死之前能立好遗嘱,把财产给小孩,谢谢。”沈千婳说得无情无义,可挣扎的动作却小了很多。 傅君衡笑说:“你真狠心啊,那我可要好好活着才行,遗产算得了什么,源源不断的财富才是真的有钱。” 沈千婳撇撇嘴,并不认同傅君衡的话。 夜晚太过安静了,一旦沉默下来,连心跳声都格外厚重。 沈千婳的后背紧贴着傅君衡的前胸,透过衣料,能感觉到男人逐渐加快的心跳。 她抿了抿唇,耳根渐渐红了起来。 男人哪里不知道她的变化,还恶劣的指了出来:“婳婳,你耳朵红了。” “你!” 沈千婳羞愤的扭过头去,想要破口大骂,谁知两人挨得太近,嘴唇蹭过了傅君衡的脸。 傅君衡的眼神又暗了几分:“婳婳,这可是你先的。” “我不是……”故意的。 后面三个字没有说完,沈千婳就被掐住下巴,封住了所有声音。 沈千婳倏然睁大了眼睛,和男人近距离对视。 五年前的那一晚,他们被药物迷惑,丧失理智,连记忆都模模糊糊,更别说去看清对方的容颜。 而五年后的今天,两人很是清醒。 沈千婳感受着男人的心跳,双手绵软地被人扣住,没了反抗之力。 忽然,男人松开了些,粗糙的指腹摩挲她脆弱的嘴角,视线盯着红唇,呢喃似自语:“婳婳,张嘴。” 说罢,他又吻了上去。 沈千婳失去了所有的反抗之力,她被吻得迷迷糊糊,只剩下一个念头: 这男人吻技真好。 不,这个念头从五年前就有了的。 当时的她也是被一个吻迷惑,才放纵自己和男人狂欢。 潮湿的吻氤氲了满室的气氛,两人如痴如醉,直到午夜钟声响起,沈千婳才如梦初醒,一把推开了傅君衡。 傅君衡抬眸看着她,暗色的瞳孔藏着难以抑制的情愫。 而他的嘴角也染上了沈千婳的口红,在夜晚格外醒目。 沈千婳欲盖弥彰似的捂住了嘴:“时候不早了,你、你早点休息。” 说罢,沈千婳逃也似的离开。 傅君衡凝望她的背影,指腹蹭过嘴角,留下一片艳红。 而后被攥进了掌心。 翌日,沈千婳艰难的爬起来,脸色苍白,眼下一片青色,昨晚失眠了。 她拖着疲倦的身躯走出去,发现傅君衡和三个小孩都已经离开了,饭桌上放着留给她的早餐。 沈千婳没有多想,走进洗手间洗漱。 谁知刚用牙刷碰到嘴巴,嘴角就一片刺痛。 她抬眸看向镜子,差点把镜子砸碎,嘴角被傅君衡那个杀千刀咬破了! 那个狗男人,下次见面她一定打死他! 而另外一边,傅君衡将沈陶送到青盛后,又陪着沈可可和沈理到了北林学院。 原本心情很好的沈可可在看到学校后,小脸皱成了一团,肉眼可见的抗拒。 傅君衡知道问不出什么,索性也没有开口。 车子在校门口缓缓停下,沈理先下了车,朝着沈可可伸手:“妹妹,我们走吧。” 沈可可缩在傅君衡的怀里,不想离开,眼睛湿漉漉一片:“爹地,可可不想上学了。” “没事的,爹地陪你进去,不会有人欺负你的。” 说着傅君衡打开了车门,抱着沈可可下车。 北林学院不让家长随意进入,所以校门口挤满了人,而且还都是在北市豪门圈有头有脸的。 傅君衡这一出现,很快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而当看到他一手抱着个小女孩,另一只手牵着个和他长相酷似的小男孩,直接惊掉了下巴。 特别是和沈可可、沈理同班的学生家长们,更是忍不住心中的震撼。 难怪他们一直觉得沈理有些眼熟,原来是像傅君衡啊! 等等,沈千婳的孩子像傅君衡,难道孩子的爹地就是傅君衡?! 学生家长顿感不妙,突然想起来这几天做的事情,心里更是凉成一片。 他们听信了池芯的话,觉得沈千婳是个为了目的不惜利用小孩的人,而她的小孩也是心机深沉,刻意讨好同学,怕自家孩子被带坏,他们特地叮嘱了,不让自家孩子和他们来往。 结果,现在却告诉他们,沈理和沈可可是傅氏的子孙?! 这个玩笑开大了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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