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掉没什么难度的约翰,沈千婳在附近定了个餐厅,让林臻臻把艾丽斯接出来,一起吃个午餐。 艾丽斯现在不大愿意出门了,不过沈千婳难得来m国,她也不想拒绝,于是和林臻臻一块儿来。 林怀枝也在其中。 林臻臻知道她是来收拾约翰的,见了面第一句便询问结果:“那个人还老实吗?” “还行,他不会再回来这边了。”m.biqubao.com “会不会是在搪塞你的?” 沈千婳无所谓的耸耸肩:“他有本事就来呗,不怕疼的话。” 那两个人以后会一直盯着约翰,而且她也在艾丽斯家附近安排了不少人,只要艾丽斯还活着,约翰就不可能再靠近她。 等再过几年,艾丽斯老师如果走了,约翰是去是留,就和沈千婳无关了。 沈千婳从来不打会失败的仗。 她都这么说了,林臻臻也放心了下来:“那就好,你也别太担心了,这几天陪着我好好玩玩吧。” “下次吧,我和朋友约好明天的飞机了。” “这么快?” 沈千婳微微颔首,刀子缓慢的划过七分熟的牛排,将其割开:“再不回去估计沈威海要跑了。” “也可能是进监狱。”沈千婳补充了一句。 谢忱会是压死沈威海的最后一根稻草,沈千婳很期待看到他绝望的表情。 林臻臻看着她周身散发出来的暗黑气场,默默移开了一些。 这个女人真的可怕。 吃过午餐,艾丽斯便有些疲倦了,她提出回去休息,看沈千婳要跟着回去,笑着推了推她:“你们去玩吧,我回去就要休息了,你们在家里也是无聊。” “可……” “没事,晚上再回来吃饭。”艾丽斯笑容慈祥。 她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沈千婳也只好应下。 将人送上车后,林臻臻扑了过来,亲昵的挽住了沈千婳胳膊:“走吧,去你的学校看看。” “你上次不是去过一次了吗?”沈千婳疑惑问道。 “上次忙着打听艾丽斯老师的情况,没有时间好好欣赏,所以再去一次吧。” 沈千婳闻言一笑:“好,正好我也想去。” 姐妹俩好不容易聚在一起,林怀枝不想当这个电灯泡,也先离开了。 沈千婳和林臻臻没有挽留,无情的前往学校。 这儿离学校有一段距离,沈千婳撑着手看了一路的风景,有些景色很陌生,也有些景色很熟悉。 她曾在这里生活了五年,她的肺里还残存着这里的空气。 这段旅途不太美好,却也见证了沈千婳的成长。 半个小时后,沈千婳和林臻臻下了车,第一眼就看到了庄严巍峨的学校大门。 再往里看去,是一座哥特式城堡。 学校没有限制进出,林荫小道到处都能碰到人。 有人讨论着学术,有人则懒散地晒着太阳,走进这座校园,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就好像她们也还年轻,很轻易就能融入其中。 林臻臻早就做好了准备,从包里拿出相机,一连拍了好几张。 沈千婳没去打扰她,按照自己的记忆往前走。 再走过一段路,绕过中央城堡,后面是一片不小的玫瑰园。 林臻臻看她行色匆匆,以为有什么急事,快步跟了上去:“婳婳,怎么了吗?” “到了。”沈千婳说。 林臻臻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下一秒睁大了眼睛,漆黑的瞳孔里倒影着一片璀璨的红。 眼前赫然是一片盛放的红玫瑰,每一朵都开得娇艳,在阳光中随着微风舞动。 林臻臻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景色:“这里怎么会有玫瑰园啊!” “校长种的,只有本校的人才知道。” 沈千婳想了想,拿出手机来,扔到了林臻臻的手:“帮我拍一张,我发给可可他们看。” 那三个小孩知道她来m国,正和她闹脾气呢。 虽然一张照片可能也起不了多大作用。 但万一呢? 林臻臻打开相机模式,找好角度拍了几张。 背景美艳,沈千婳更是实打实的美人,即使是站在阳光下,也依旧是最耀眼的存在。 自家女儿,沈千婳也不搞虚的,p都没p直接发了过去。 而远在大洋另一方的家里,傅君衡坐在床边,正用低沉的嗓音给三个小孩讲童话故事。 他抬眸看了眼,三人挨在一起,睡得正香。 傅君衡将故事书合上,起身准备离开,忽然,沈可可放在床头边上的手机震了下。 这是沈千婳为他们准备的,以防出了事联系不上她。 傅君衡前不久才获得把自己录进去的资格。 也就是说,会给沈可可发消息的,除了他,就只有沈千婳了。 傅君衡犹豫了下,还是将手机拿了起来,做贼似的打开,看到是沈千婳发来的照片,小心翼翼传到自己的号上,打算回房间再看。 他做得小心,没有惊动到孩子。 怕沈可可醒来后看不到沈千婳的消息,他甚至贴心的弄了个消息未读。 而后才蹑手蹑脚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不可一世的傅君衡没觉得自己这种行为有什么不好,沈可可是他的亲生女儿,沈千婳是他未来的妻子,看看消息怎么了。 傅君衡理直气壮,点开照片细看。 照片里只有一个人,正是沈千婳。 她站在玫瑰园前,冲着镜头笑得灿烂,人比玫瑰还要美上几分。 沈千婳是喜欢玫瑰的。 傅君衡勾唇一笑,他知道沈千婳的生日要送什么了。 彼时,沈千婳还不知道照片被傅君衡看了去,她还沉浸在玫瑰的美丽中。 她想住在这里了! 林臻臻也久久不能平复心情,举着相机拍了半个多小时,就差没有每一朵都拍。 最后还是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雨,让他们被迫离开。 翌日,沈千婳和谢忱踏上了回国的航班。 她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等到抵达后,直接带着谢忱前往谢家。 谢家自打儿子失踪后,就再无心经营生意了,好在他们的生意足够大,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现在还在北市享有一席之地。 车上,沈千婳瞥了谢忱一眼:“你没事吧?” 谢忱脸色有些白,双眸下有一点黑眼圈,看来他昨晚并没有睡好:“没事,就是……有点近乡情怯。” “没事的,我跟你一起进去。”沈千婳抓住他的手捏了下。 没有半分旖旎,是姐姐对弟弟的安慰。 谢忱稍微放松了些,他偏头看向窗外,很多地方已然陌生,可当看到林立在无数建筑物中的熟悉房子时,他的呼吸开始急促。 直到现在,他才真正反应过来,他真的回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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