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怀枝僵硬了下,他缓缓回过身,促狭的眉眼带着几分迷茫。 林臻臻不想让他走,为什么呢?她不是讨厌自己吗? 他沉默片刻,将疑问说出来:“为什么,我跟着你,你只会更加厌烦。” 林臻臻的耳根红成了一片,染得眼尾也绯红,她咬出唇,艰难道:“我、我不讨厌你,我只是不知道要怎么面对你,你明明和我说过姜晗昱不是好人,可我却信他不信你,你一定生气吧。” 她的话引得林怀枝发笑,原来她是这么想的。biqubao.com 抓住衣角的手忽然被林怀枝扯开,林臻臻错愕,没等她想些什么,一只温柔的手很轻的放在了她的手上,带着一丝试探,轻柔的揉了下。 “傻瓜,我要是生气就不会跟你过来了。” 林臻臻迟疑抬头:“真的吗?” “真的,我没生气,你以后听话点就好了。” “我尽量。”林臻臻不敢乱保证,她有时候自己都控制不好情绪, 林怀枝到底和她是青梅竹马,哪里会不知道她的性格,她能说到‘尽量’,那就是一定会办到。 飞机的旅客都已经离开,空姐温和的催促着他们,林臻臻抬眸看着林怀枝,慌乱的眼神里充满期待。 林怀枝叹了一口气,牵起了她的手腕,一个不会过分亲昵的接触:“走吧,记得给我导游费用。” 意思是他会陪着林臻臻。 林臻臻这才露出了一丝笑意。 林怀枝早就安排好了司机和酒店,两人出了机场就直接上车,准备去酒店歇歇脚再出来玩。 林臻臻是被安排的人,自然不敢有什么意见,她系好安全带,准备和沈千婳报个平安。 谁知手机刚拿出来,她的电话就打来了。 还真是心有灵犀啊。 林臻臻接了起来:“醒了?” “早醒了,到酒店了吗?”沈千婳打了个哈欠,懒散地倒进沙发里,长腿长手肆意舒展,毫无形象。 今天是周末,三个小孩不用上课,沈陶嫌在傅君衡家里太过无聊,就让傅君衡的秘书过来,把剩下两人接到那边去。 沈千婳也乐得清闲。 林臻臻:“还在路上。” “那到了跟我说,对了,你之前在沈家买的股票这两天都抛了,不会再涨了。” “你准备动手了?”林臻臻意外,她还以为沈千婳会再拖一段时间呢。 不过说来也确实是挺久了的,他们回国都有大半年了。 “差不多了。”沈千婳说。 这盘棋已经没有继续往下走的必要,不管沈威海下哪一步,沈千婳都能将对方将死。 林臻臻闻言有些担忧:“要不我回去陪你吧,我担心他们会狗急跳墙。” 她是见识过沈家人的手段的,以前为了公司和房产将沈千婳往绝路上逼,这一次被悉数夺回,只怕会更加疯狂。 沈千婳倒是不太在意:“不用,你照顾好自己就行,我已经不是五年前的沈千婳了。” 当初的她天真无辜,却被人利用,尊严被扔进泥里践踏,如今脱胎换骨归来,她绝对不会重蹈覆辙。 林臻臻却还是有些担忧。 旁边的林怀枝听了一耳朵,说:“我和傅爷说一下,他那边会安排好人保护沈小姐的。” 比起手无缚鸡之力的林臻臻,强悍的保镖才是最好的保护方式。 林臻臻闻言点了点头:“那行吧,有什么需要随时找我。” “嗯,好好玩,回头帮我向我的老师问好。” 沈千婳又和林臻臻说了几声,挂了电话。 想要整垮沈家不是件容易的事,不过多亏了沈若云,她为沈千婳提供了一条导火线。 现在就差一个点燃导火线的契机。 沈千婳并不着急,她联系了唐简,让对方着手准备,将现有的所有沈家股份都抛售,包括原来沈威海给的5%。 这样大肆抛售股票,不想惊动沈家的股东会都难,尤其是时刻盯着沈千婳的沈威海。 第二天,沈威海就找上门来,他没有绕弯子,直言要接手那部分的股份。 沈千婳露出意外的神色:“消息这么灵通,没少盯着我吧?” “少废话,反正你也要卖,不如把它还给我。”沈威海这两天因为沈若云的事心烦得很,没什么耐心和沈千婳讲道理。 他们也没有什么道理需要讲。 而比起他的着急,沈千婳要淡定很多,她若是不淡定,恐怕要被沈威海怀疑用意了。 沈千婳勾唇笑得妖冶:“沈威海,现在是你要和我买股份,不知道态度要好点吗?” “你!行,”沈威海深吸了一口气,放轻了语气,“说吧,你要怎么样才能将股份卖给我。” “那要看你这边的诚意了,沈家和傅氏合作,现在如日中天,这5%的股份能获得多大利益,你比任何人都清楚。” 沈威海攥紧拳头,开出了一个足以让沈千婳心动的价格。 沈千婳笑了声:“看来你真的很想要这股份啊。” “废话!”这5%决定了他在股东会上的话语权。 “我可以按原价给你。”沈千婳忽然说。 沈威海愣了下,将信将疑:“真的?” “当然,不过我还有个条件。” 他就知道! 沈威海说:“什么条件?” “把沈若云带过来,交到我的手上。”沈千婳单手撑住下巴,神态散漫,仿佛在向沈威海索要一只不足为道的小宠物。 沈威海脸色骤变。 沈千婳和沈若云积怨已久,两人早就成了死敌,真要把人给沈千婳,只怕是凶多吉少。 沈千婳好整以暇看着他挣扎,也不催促:“你可以慢慢想。只是我最近缺钱,可能后面谁的价格令我满意,我就会马上卖掉,到时候你想买也买不了了哦。” 说罢,她站起身,径直离开。 沈威海呆坐在原地,手脚一片冰凉。 沈若云再不好,也是他的女儿,可这一次如果不是沈千婳发来的录音,他还不知道沈若云原来早有异心。 异心…… 对啊,对沈若云而言,他们根本就不是一家人,而是可以随时利用的工具罢了。 他还有必要护着她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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