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逍遥_第322章 县报记者闫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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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有血有肉的女人,守了三年活寡,其中苦楚可想而知。
  “闫记者,他们怎么会跑错房间呢?”李恨水不解地问。
  “鬼知道他们有多心急!抓赌、抓嫖比什么都积极!去年我一辆电瓶车放在商场路边被盗,报警之后一年多了,毛用没有!”闫晗说着气话。
  “陆主任身体吓出毛病来,他们有没有赔偿?”
  “哪有?我事后倒是找他们理论,他们不认账,只向我道歉跑错房间,却否认小陆的病与他们有关联。小陆又好面子,不让我去找他们。此事就不了了之。”
  “这毛病应该能看好的。”
  “唉。”闫晗轻叹一口气,“小陆对我很好,我为了他,才外嫁到青山,他对我多了一份愧疚。现在,他那方面有毛病,对我就更多了一份愧疚。有一次,他喝酒之后和我说,闫晗,守活寡的滋味不好受,你找个情人吧,只要不和我离婚就行,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不说了,再说我就成了祥林嫂了。”
  闫晗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李主任,在我的心目中,将你看成小弟弟,别人我也不会说这么隐私的话。”
  “谢谢闫记者的信任。”
  “李主任,你是看我烧菜呢,还是看会电视?”
  李恨水心中想,我很想看你这个风情辣妈的好身材,但嘴上却说:“我想看看闫记者的厨艺怎样?”
  “李主任,不是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厨艺比酒店大厨差那么一丢丢,但比一般家庭主妇好。无他,惟手熟尔。因为我喜欢烹饪,一有空就刷刷短视频,看人家怎么烧菜。”
  “那我今天可以大饱口福了。”
  “李主任,如果喜欢,欢迎你常来做客。”
  “哈哈。我倒是想常来,但经常来,陆主任恐怕会有意见的。”
  “他有什么意见?这次晋升副科,还不多亏了你!没有你的大力帮忙,再过十年,他都不一定晋升副科。他平日里也多次念叨你,说你人好。”
  聊了一会,陆宗山回来了。
  “李主任,我家附近有个卤菜店的青山卤鹅非常正宗,队伍排得很长。这卤鹅味道挺不错的。”陆宗山一脸谦卑的笑。
  “好呀,等下我来品尝品尝。陆主任,现在工作还顺手吧?”
  “还行,孔祥辉对我很信任。谢谢李主任的栽培。”
  “孔祥辉现在什么情况?还是那么有个性吗?”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孔祥辉上次和我谈心,说到你,说你人好,不计前嫌,大力推荐他。要不是你的举荐,他也干不了主任。”
  李恨水哈哈大笑:“他总算说了一句人话。这倒是事实。我和他并没有任何个人恩怨,有矛盾也是工作上的矛盾。”
  菜肴上桌了。
  闫晗烧了五个菜,又买了三份卤菜。
  李恨水笑道:“这也太奢侈了吧,三个人八菜一汤。”
  闫晗嘻嘻笑道:“如果只烧两三个菜,那是待客之道吗?况且,你还是贵客。”
  陆宗山说:“最近天气乍暖还寒,剩菜明天我们接着吃,不浪费。”
  陆宗山拿来一瓶白酒和一瓶干红。
  闫晗莞尔一笑道:“李主任,我酒量不行,但你来了,我哪怕喝醉,也要舍命陪君子。这样吧,你喝一杯白酒,我喝一杯干红,如何?”
  李恨水笑道:“我也不能多喝,喝高了,不认识回家的路,或者,睡在路边花坛,就糗大了。”
  闫晗不以为然地说:“喝高了,就睡在我家。我家三室一厅,还有两个卧室是空着的呢。”
  陆宗山附和道:“对,晚上就睡在我家。就睡次卧室。”
  李恨水心想,要是喝断片,上错床,那就事情大了。
  闫晗烧的菜肴味道的确很不错,色香味俱全,可与师母时湘云相媲美。
  闫晗为自己斟满酒,拉着陆宗山,起身站起,一同敬李恨水:“李主任,大恩不言谢,没有你的鼎力相助,小陆还是小科员。今后还望你多关心、多提携。”
  李恨水笑道:“那是必须的。陆主任本来就很优秀嘛,理应获得提拔。”
  闫晗说:“他再优秀,也没你优秀呀!李主任也就二十六七岁吧。”
  李恨水说:“闫记者猜得很准,今年二十七。”
  闫晗啧啧赞叹:“二十七岁就是正科,估计是全县最年轻的正科吧。”
  “那也不是吧。”
  “李主任,你是孟书记身边的红人。孟书记又是市委常委,年轻有为。李主任也是年轻有为。”
  “闫记者,在职场,能力资历差不多,就只能比拼人脉了。甚至,人脉比能力资历学历更重要。就拿提拔副科这事来说,如果有人帮说话,那还不是小事一桩?但是,如果关键时刻没人帮你说话,也许到退休之前还是小科员。这就是现实。”
  “李主任说的倒是大实话,现实就是如此。”
  “陆主任好好干,争取干出成绩,等过了最低任职年限后,到时候有机会再帮你说说话。”
  副科晋升正科,一般需要两年。破格提拔不受此限。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
  有的人,就得了“副科病”,退休之前,还是副科。
  闫晗笑靥如花:“再过两三年,李主任最差也是副县长了。”
  “哈哈,谢谢闫记者吉言。”
  李恨水心里明白,只要他不犯错误,哪怕没有政绩,只要二姑和孟依然还在云川,两三年后,他升任副县长是大概率事件。
  朝中有人好做官。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李主任,坊间传闻,你是孟书记的老下属,还是她的老乡?”喝了酒的闫晗,脸蛋红扑扑的,煞是好看。
  “不是传闻,是完全属实。”李恨水没有说出口的是,我还亲吻过孟依然,还是舌吻。
  “怪不得孟书记如此信任你。你能力又强,又是她的亲信。任何领导都信任这样的下属。”闫晗作为县报记者,可不是职场小白。biqubao.com
  三个人边喝边聊。
  准确地说,是闫晗和陆宗山在聊,陆宗山话语不多,只是偶尔插话。
  一瓶白酒快要见底。
  干红也只剩一半。
  “酒不能再喝了。”李恨水说。
  李恨水酒量还行,今晚四五两白酒,虽然不少,但也不多。
  但他发现,陆宗山明显多了,这从脸色和说话可以看出。
  李恨水话音刚落,陆宗山就不省人事了。
  “李主任,小陆最多也就是四五两酒量,平日里最多喝个二三两,今天你来,他很激动,就喝高了。”
  闫晗叫了几声“小陆”,但陆宗山就像睡着了。
  “闫记者,要不要送去医院?”李恨水有些担心起来。
  “不用的,睡一觉就好了。以前也喝高过。”闫晗招呼李恨水,“李主任,麻烦帮我抬一下,将小陆抬到床上,怕他受凉。”
  两个人合力将陆宗山抬到主卧室床上。
  闫晗脱下陆宗山外衣,让他脸侧向一边,盖上被子。
  “小陆喝醉酒,会睡一宿的。我们就是将他卖掉,他也不知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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