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恨水不动声色,微笑着说:“欢迎信总光临。” 信仰将目光投向罗雨涵,问:“罗部长,这位是?” 罗雨涵介绍道:“他就是海淼儿子沈天鹏。” 信仰态度变了,冷酷的脸上也挤出一丝笑容:“沈总好,很高兴认识你。” 李恨水也说着套话:“很高兴能认识信总。” 两人寒暄几句后,信仰去了宴会大厅。 李恨水对罗雨涵说:“信总的姓氏很稀罕呀。” 罗雨涵说:“是呀,姓信的人的确不多。” “你和信总很熟吧?” “谈不上多熟,信总是集团本土供应商,在一起吃过几次饭,仅此而已。” 李恨水不再多问了。 问多了,会引起罗雨涵的怀疑。 再说,罗雨涵非常精明,说话滴水不漏,很难从她那里套出话来。 李恨水以上洗手间为由,悄悄下了楼,在停车场转了一圈,果然又见到了那辆悍马。 正是罗雨涵和墨镜男在树林里玩车震的那辆车。 种种迹象表明,罗雨涵的情人就是信仰。 老爷子八十寿诞宴会即将隆重举行。 沈西洲无疑是今晚的主角。 但沈西洲的身体状况不是太好,这从脸上的气色和行动的敏捷性可以看出来。 李恨水第一次见沈西洲,他也是提前从医院出院。 年龄大了,就像老旧的机器,说不定哪天就停止运转了。 李恨水看见大伯沈海洋正在和江大桥攀谈。 江大桥也来了,这一点不感到意外。 沈海洋是京城负责组织工作的正部级高官,江大桥自然不会放弃接近他的大好机会。 没有沈海洋的帮忙,江大桥也达不到今天的位置。 而且,江大桥有野心,或者说,有上进心,还想在仕途上更上一层楼。 在豪华、宽敞的宴会大厅,李恨水赫然见到了胡映雪。 胡映雪正和沈天京在一起。 胡映雪并没有注意到李恨水,她也绝不会想到,李恨水也会出现在沈西洲八十寿诞的宴会上。 看得出来,胡映雪很勉强和沈天京在一起。 当沈天京拉着胡映雪的手时,被胡映雪挣脱开了。 李恨水有理由相信,胡映雪是在父亲江大桥的软硬兼施下参加寿宴的。 沈天京阅人无数,却对胡映雪死缠烂打,或许是越难以得到的东西,越觉得珍贵。 当然,胡映雪本身非常优秀。抛开她的才华不说,就是她的美貌,也会让任何一个男人难以做到心如止水。 在胡映雪无意中的回头一瞥中,发现了李恨水。 她就像被人点了穴道,动也不动,惊讶写在脸上。 “映雪,怎么啦?”沈天京循着胡映雪的目光看去,见到了淡然洒脱的李恨水。 “你也来了?”胡映雪终于从惊讶中缓过神来。 李恨水淡然一笑:“是的,想不到在这里又见到你。” 沈天京向李恨水投去不满的一瞥。 “映雪,我们去那边桌子。”沈天京强行拉着胡映雪的手,向邻桌走去。 “他怎么也来了?”胡映雪喃喃自语。 因为参加寿宴的,要么是沈家亲朋好友,要么是重要客户和供应商。 李恨水只是村长助理、挂职的镇委委员,怎么也来了? 沈天京天生心胸狭隘,上学时,就造谣辱骂成绩比他好的同学。他对自己的长相自卑,对阳光帅气的李恨水心生嫉妒恨。 他讨厌李恨水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已将李恨水视为接班路上的最大阻碍。 沈天京问:“映雪,你认识他?” 胡映雪随口道:“他是我的一个客户。” “客户?打离婚官司吗?” “不是。我就很好奇,他怎么也来了?” 沈天京故意提高音量:“映雪,你有所不知吧?他是我二叔的私生子。前不久才知晓自己的身世,见我们沈家是名门望族,就主动上门认亲!没办法,嫌贫爱富是人的本性!哪怕在沈家做一只癞皮狗,也比在山旮旯里强!” 沈天京的话语,不仅刻薄、撒谎,还充满怨恨,就好像李恨水真的抢了他的接班人位子似的。 沈天京是有意让李恨水听到,李恨水也确实听见了。 沈天京是故意为之! 这是一种赤裸裸的人格羞辱! 英国小说家、剧作家高尔斯华绥有句名言:人受到震动有种种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经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强烈的、最持久的则是在个人尊严上。 李恨水拳头紧攥,真想一拳打烂沈天京的猪头! 愤怒归愤怒,但李恨水一再告诫自己:一定不能冲动!千万别上沈天京的当! 今天是什么日子?老爷子八十大寿的日子! 现在是什么场合?嘉宾云集,盛大寿宴即将拉开序幕! 如果此时,他突然对沈天京大打出手,那会造成多么恶劣的影响! 一个成熟稳重的人,首先得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特别是负面情绪。 “沈天京,你在胡说八道什么!”胡映雪怼沈天京。 “映雪,你是帮我说话,还是帮他说话?”沈天京不满地嘟囔道。 胡映雪鄙夷地说:“我是站在正确的一边!” “你怎么知道我说的不正确?”沈天京反驳。 “沈天京,有完没完?现在什么场合,你不知道?你这是在挑事!” 客人们要么在交头接耳聊天,要么在玩手机,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边的动静。 李恨水迈开步伐,沈天京这种人渣眼不见为净。 李恨水找了角落处的一桌落座。 “李总,我们又见面了!” 郁郁寡欢的李恨水这才注意到了信仰坐在这桌。 “信总好,不要叫我李总,因为我不是。”李恨水还没从沈天京刚才的羞辱中走出来。 信仰阴鸷的眼神盯着李恨水:“现在不是,但将来是。” 李恨水笑而不语。 李恨水注意到信仰放在餐桌上的悍马车钥匙,故意问:“信总的座驾是悍马?” 信仰点头:“是的。” 李恨水又问:“我一直很喜欢这款越野车,信总的悍马多少钱呢?” 信仰随口道:“不多,也就两百万。这点钱对于李总来说,还不是九牛一毛?” 晚宴正式开始。 沈海淼致答谢词,然后是一整套的流程。 李恨水始终闷闷不乐,沈天京的羞辱言犹在耳。 餐厅里足足有三百人。 晚宴结束时,李恨水竟然见到了安琪。 安琪冲李恨水嫣然一笑,一只手主动挽住了身边一个年轻男子的胳膊。 李恨水凭直觉,安琪是故意做给他看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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