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壮志见李恨水忙得不亦乐乎,笑着问:“恨水老弟,在和女朋友聊天?” 李恨水撒谎道:“是哦,女朋友再三叮嘱我,不要酒后乱性,还让我今晚必须给她交公粮,怕我在外面偷吃。” “恨水老弟,今晚不打算在会所消遣了?棒子国女团组合那几个姑娘过几天就要走了。” “走就走呗。感觉她们都是一个模子刻的,没有显著的外貌特征。” “哈哈哈。”袁壮志干笑几声,“恨水老弟,你有黑金卡,随时都可以来这里玩,不限今晚。” “行,以后骚扰袁总的机会多的是。对了,袁总,这里安全吗?” “绝对安全,这个我可以保证。这一点我都做不到,说明我袁壮志混得太怂了!第一,会所不对外营业,非常隐秘,知道的人极少,而且,都是在这里消费过的。第二,我和江州警方关系不错,他们中的某些人还时不时来我这里消费呢。当然,我不会说出他们的名字。” 袁壮志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最近赵明亮畏罪潜逃,被当场击毙,你们有更进一步的消息吗?” 姚富康接过话茬:“这事影响比较大,坊间众说纷纭。据可靠消息,赵明亮专门用一套旧房子存放现金、黄金及各种烟酒礼品,合计价值两千多万元,仅现金就有近千万。随后,又查抄了赵明亮其他的几处房子,搜出以他人名义存储的存折两千多万元。” 李恨水故意奉承道:“姚总信息灵通啊,我整天待在山旮旯里,要不是听你们聊起,我都不知道赵明亮已经死了。” 袁壮志不动声色地说:“赵明亮藏宝楼的事,我也听说了,和富康老弟说的差不多。我就是很好奇,省里是怎么发现赵明亮的藏宝楼?” 李恨水心中暗笑:是我提供信息给省里的。不过,他很想知道,外界传闻是怎么说的。 “袁总,省里发现了赵明亮问题线索,好像是有人举报。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 “富康老弟,赵明亮死了,谁接任他的职务,有确切消息吗?” “暂时还没有。袁总是想与接任者处好关系吧?可以理解。要不,我向组织部门的朋友打听打听,看省里有什么意向?” “好,你问问看。” 姚富康毕竟是姚金明的儿子,人脉广泛,朋友也买他的账。 很快,姚富康就打探出消息:省厅出入境管理局长冯若兰正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将赴任云川。 袁壮志竖起大拇指:“姚总,厉害!对于冯若兰,了解多少呢?” 姚富康边看手机,边说:“朋友是这么说的,冯若兰,女,四十二岁,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省厅有名的灭绝师太。” 袁壮志有些沮丧地问:“冯若兰的家庭情况?兴趣爱好?” 姚富康说:“我可以帮你问问省厅的朋友。” 不久后,信息回了过来,姚富康读道:“冯若兰至今未婚,喜欢运动、射击。” 李恨水插话道:“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嘛。” 袁壮志蹙起眉头,喃喃自语:“有句话说得好: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如果冯若兰爱好帅哥,我可以送;爱好金钱,我可以送;爱好古玩字画,我也可以送。可她爱好运动和射击,有些棘手啊。对了,冯若兰的主要社会关系有哪些?” 姚富康说:“单身女人,社会关系不会太复杂。我再来问问朋友。” 不一会儿,朋友告诉他,冯若兰出身在农村,父母亲都已去世,有个哥哥,在家务农。 袁壮志听后,惊讶地问:“什么?哥哥在家务农?以冯若兰的身份和地位,想将哥哥安置在城里工作,简直不是太容易,怎么会让哥哥在家务农呢?”m.biqubao.com 李恨水接过话茬:“姚总的朋友提供的消息,应该不会有假。冯若兰哥哥在家务农,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她哥哥文化水平低,没有一技之长,冯若兰不愿意让他留在城里工作,或者,她哥哥的能力欠缺。二是务农可以有多种解释,面朝黄土背朝天是务农,承包家庭农场,机械化耕种是务农;承包几百亩水面,养鱼养蟹也是务农。” 袁壮志点头道:“恨水老弟说的有道理。不考虑那么多了,庸人自扰。我来让棒子国女团过来,给我们唱首歌。” 女团一共六个人,穿着超短裤,短背心,身高都在一米七左右,脸型都差不多,不管是环肥燕瘦,身材都很火爆。 几个女孩一边跳舞,一边唱歌,劲歌辣舞。 唱的是外国歌,李恨水听不懂,只听到了几声思密达。 袁壮志侧身问姚富康:“你饭前的开胃点心是哪一个?” 姚富康指着最前面的那个女孩:“是她。” 这是一个身材丰满的女孩,大腿也很丰腴,不过,由于个子高挑,看起来并不胖。 “今晚是不是要换换口味?挑个苗条的?” “哈哈,今晚准备挑两个,一个丰满,一个苗条。” “富康老弟,你可要悠着点,别将自己整废了。” “死在女人肚皮上,也值得!袁总,你说是吗?” 袁壮志哈哈大笑起来。 “恨水老弟,有没有看中哪一个?”袁壮志扭头问李恨水。 “我觉得都还不错。”李恨水微笑道。 “我让他们都为你服务,这不是问题,但你有那么强的战斗力吗?” “说说而已,我得走了,女朋友又在催了,她怕我在会所里偷吃,我得回去交公粮了。” “又是一个惧内的可怜家伙。”袁壮志笑着说,“恨水老弟,这里来去自由。只要你有时间,随时可以过来消费,吃喝玩乐一条龙。如果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比如,要个乌克兰美女,或者,要个车模、空姐什么的,提前和我说,我负责安排到位,让你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感谢袁总的深情厚谊,今晚先走了。”李恨水起身,又与姚富康道别。 “恨水老弟,晚上可要悠着点。”姚富康笑道。 李恨水干笑几声,心想,今晚能拿下孟依然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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