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恨水从储物间搬来一张折叠梯子。 他轻轻推开其中的一块集成吊顶,用手电筒向里面照亮。 果真有重大发现! 里面有一个黑色塑料袋。 塑料袋并不沉,不用担心压垮集成吊顶。毕竟,集成吊顶承重不多。 塑料袋里的东西,也许能揭开王可欣失踪之谜。 李恨水如获至宝,打开塑料袋。 塑料袋里东西并不多。 一个优盘,十几页记账凭证复印件,还有几页书信。 李恨水最先看的就是书信。 书信是写给李恨水的。 恨水: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也一定会来读这封信。 你读这封信的时候,我也许不在人世间了。 和你夫妻一场,对你愧疚太多,欠你太多,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会做一个本分的、称职的妻子。 你一直很想知道,谁是阿华吧? 今天,我就要揭晓答案,阿华就是王江华。 是不是很惊讶? 我说阿华是我的远房叔叔,其实只是一种借口。 公司很多人以为阿华是我的叔叔,这正是我和阿华想要的结果,叔叔这个称呼是我和阿华在一起的最好的掩护。 五年前,我第一次见到王江华,就被他深深吸引了。那年,我二十岁,他四十八岁。 那一次,他率队来我们学院调研,我作为学生代表与他座谈。 他有着俊朗的外表,棱角分明的脸,成熟稳重的气质,渊博的学识和敏捷的思维。最让我着迷的是,他那淡淡的磁性的声音。后来我才知道,他早年当过电台播音员。 座谈会结束,我在走廊遇见了他,他和我闲聊几句,希望我毕业后可以去他的公司应聘。我们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接下来好多天,他都没有主动和我联系。我有着一种淡淡的失落,不知道为什么很想和这个大我二十八岁的男人聊天。 大学在二十多天后,他忽然给我发了条短信,说他正好出差,能否出来见他? 我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了。 我们是在一家咖啡馆见面的。 他见多识广,谈吐很优雅,他说他去过很多国家,见过大世面。我发现自己很崇拜他。 后来,他主动谈到家庭。他说和妻子感情不好。妻子是个母夜叉,脾气暴躁,很霸道。 他还说妻子是个财迷,不仅将他的工资卡没收了,还试图掌管他父母亲的退休金,想当王熙凤第二。 他说要不是考虑到女儿的感受,他就要和她离婚。 他说女儿高考结束之日,就是离婚之时。 他又夸我美貌,有才华,说如果年轻二十岁,一定会追我。 我笑着说,你看起来并不老啊。 他笑了,大胆地说,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我一愣,问道,是忘年交朋友吗? 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希望你是我的女朋友,可惜,我不够资格,不仅年龄足足可以当你的父亲,还是一个已婚男人。 我红着脸,低着头,没有说话。 忽然,他抓住我的一只手,说,可欣,你知不知道,第一次见到你,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你,可是,这段时间,我一直将这份爱埋在心里,因为我不敢表白,因为我没有资格,我怕太突兀伤害你。哪怕我单相思一生,也不愿意伤害你。你知道那种单相思的煎熬吗?说实话,我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体验。 我没有推开他,这给了他莫大的勇气。 他用哀求的语气说,可欣,做我女朋友,好吗? 我没有吭声,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这时候,他竟然双手捧着我的脸,仔细端详,就像欣赏一件艺术品。 我想挣脱,可是浑身无力,便娇羞地闭上眼。 他竟然要吻我,我左右闪躲,说:王总,你不要这样,这是我的初吻,以后要给男朋友的。他说,我就做你的男朋友,好吗? 我一犹豫,他就用唇堵住了我的嘴。我的初吻就这样被他粗暴地夺去了。 事后,他用甜言蜜语哄我,让我毕业后就去他的公司干财务,不用有任何就业压力。 从咖啡馆出来,他让我陪他看电影,我没有拒绝,因为我打心底崇拜这个成熟稳重的男人。biqubao.com 他带我去了私人影院包厢,只有我们两个人。 电影开始放映了,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中,他搂我、亲我,甚至得寸进尺,摸我,甚至要更进一步。 我说我还是处女,他竟然说,将贞操给我吧,将来我娶你。 我说,第二次见面就这样,这不好吧。 他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 他将我抱在腿上,亲吻我,然后趁机掀开我的裙子…… 就这样,在私人影院包厢,他粗暴地夺走了我的第一次。 但我一点也不恨他。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我所渴望的。 如果从一开始我就拒绝他,也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事后,我说,我们的关系进展得也太快了吧? 他说,两个相爱的人,迟早会走到这一步。见面两次做,和见面两百次才做,有什么区别呢? 从此,我就成为他的地下情人。 大学毕业后,他兑现承诺,让我进了他的公司。 为了更好地掩护我和他之间的真实关系,我们就说是亲戚关系。 一个人的形象是会骗人的,说的就是他。 有一次,我意外发现他不止我一个情人,还有好几个情人,大多是涉世未深的女孩子。 他的话本大同小异,无外乎妻子是母夜叉,和妻子没有感情,等女儿高考后就和妻子离婚之类的话。 原来,他是一个猎艳老手。 可是,我已经无路可退,因为我骨子里是爱他的,我的第一次都给了他。 他对我的新鲜感逐渐下降,并有摆脱我纠缠的意图。 他多次做我思想工作,让我随便找一个男人结婚,这样可以掩人耳目,因为公司里有少数人私下议论,说我是他的情人云云。 后来,我才知道,这也是他甩包袱的一种办法。他有个情人,就是在他的极力怂恿下,嫁给了一个男人。随着他对情人越来越冷淡,他的情人心灰意冷,渐渐和丈夫的感情深了,后来离不开丈夫。他也就甩掉了一个包袱。 他相中了你,撮合我俩在一起结了婚。 我虽然和你结了婚,但身在曹营心在汉,心是属于他的,因为我真心爱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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