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恨水有些惊讶:“徐欢欢四十二了?的确有些看不出来。” 罗雨涵说:“徐欢欢是单身主义者,至今单身,喜欢运动,健身、瑜伽、游泳、慢跑,而且还是冬泳爱好者,冰天雪地里,都要去游泳。运动使人年轻啊。我现在跟着她运动健身。” “你俩相差十六岁,能玩在一起,也许就是共同的爱好使然吧。” “我和徐欢欢算是忘年交。她这个人,没有心眼,说话直来直去,做事也特立独行。她不结婚,没有孩子,生活也一样丰富多彩。” “她是不是感情受过伤?” “恭喜你猜对了。她失恋后,认为男人都是陈世美,都是大猪蹄子,转而成为彻底的单身主义者。” “她不结婚,不代表没有感情生活,对吧?” “天鹏,我只能说,徐欢欢不是那种很随便的人,她是集团财务部长,薪水很高,而且,她还是网络作家,业余时间写过几部点击率很高的网络小说,有一部还出版了,赚了不少钱。她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不用男人养活,也不用看别人眼色行事。” 罗雨涵忽然凑到李恨水的身边,轻声说:“天鹏,有没有对徐欢欢心动呢?我最了解她了,不缠人,若是看对眼了,今晚就可以陪你上床。如果你觉得腻了,她绝不会缠着你。但我再强调一句,徐欢欢不是那种很随便的女人。” 李恨水呵呵一笑。徐欢欢不是随便的女人,但他也不是随便的男人。 不过,李恨水能够感觉到,罗雨涵安排的饭局是有意为之,目的就是让他认识罗雨晴和徐欢欢。 换一句话说,就是美色诱惑。 罗雨涵相貌算不上特别好看,工作能力算不上特别强,却能成功上位,成为江中首富沈海淼的妻子,主要靠的是心机和能说会道的嘴。 本来,沈天龙有望成为沈海淼的接班人,但人有旦夕祸福,患了严重的白血病,命都不一定能保住,更别说成为接班人了。 横空出世的李恨水成为沈海淼接班人的概率在大幅度上升。 而沈海淼暂时又没有生育能力,罗雨涵虽然是他的妻子,但总觉得地位不稳,因此,想方设法拉拢西洲集团最可能的接班人李恨水。 只要能拉拢,甚至控制住李恨水,她就会永远留在豪门,甚至攫取更高的位置。 不得不说,罗雨涵的算盘打得哗哗响。 对于罗雨涵,李恨水不得不多留了一个心眼,要不然,她摆上一道,就有些难受了。 总之,这女人想出任何主意、做出任何事,都是可以理解的。 李恨水不由得将罗雨涵和王可欣做对比,感觉这两个女人在性格上有相似之处。 “天鹏,我去更衣室换衣服,你就在这等着,欢欢和雨晴很快就要出来了。”罗雨涵朝李恨水抛了个媚眼。 李恨水心想,这女人就是让她陪上床,她都一百个愿意。 为了金钱、地位不惜手段,罗雨涵也算是奇葩。 徐欢欢和罗雨晴出来了。 罗雨晴穿着清凉,牛仔短裤配短袖t恤,大长腿白皙秀美。 徐欢欢穿着浅蓝色一字肩上衣,加黑色小开叉包臀裙,将她好看的臀型展现得淋漓尽致。 刚才在更衣间,徐欢欢应该是喷了香水,淡淡的清香。因为一开始李恨水并没有闻到香味。 “沈天鹏先生,什么时候领导我呀?”徐欢欢笑着问。 徐欢欢并不算是开玩笑,李恨水是沈海淼的儿子,如果来西洲集团上班,干高管是迟早的事,毕竟是家族企业。徐欢欢是财务部长,被李恨水领导完全有可能。 李恨水微微一笑:“暂时还没有来西洲集团工作的想法,不过,将来的事,谁知道呢?” “对了,上次雨涵介绍的小黄,虽然性格内向,但业务能力挺强的。财务人员不像营销人员,内向性格的人更合适。” 小黄就是黄春霞,随母姓。 “那徐部长可要多多培养,多多提携。”李恨水说着客套话。 再审案件还没开庭审理,李恨水还指望小黄的妈妈黄春霞做证人呢。 “沈先生推荐的人才,我们自然大力培养。” 闲聊一阵,罗雨涵背着坤包出来了。 罗雨涵穿着一袭白色的连衣裙,显得与其性格不相称的圣洁。 餐馆就在附近,罗雨涵早已订了餐。 这是一家西餐馆。 包厢很雅致,萨克斯音乐《回家》悠扬动听。 罗雨涵一边点餐,一边说:“天鹏,上次的家族聚餐,我压力很大,每次家族聚餐压力都大,但今晚就不一样了,没有任何压力。在家族,我是你的长辈。在这里,你可以不用考虑这些。” 徐欢欢附和道:“对,雨涵说得对,今晚,我也不一口一声沈先生了,我就叫恨水吧。” 徐欢欢柔和的目光落在李恨水身上,窃笑道:“不会怪罪我犯上吧?” 李恨水哭笑不得。 罗雨涵捂嘴笑:“欢欢,天鹏若是怪罪下来,命令你晚上陪他一夜。” 罗雨涵的玩笑开得有点大,徐欢欢并不在意,说:“天鹏会对我这个老太婆感兴趣?他要是感兴趣,也是对你和雨晴感兴趣。不对,不对,你是他后妈,虽然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年轻后妈,但不能乱了辈分。” 罗雨涵笑着说:“欢欢,你虽然年龄大了点,但保养得好,又没生过孩子。你看你那身材,特别是臀型,多少女人羡慕嫉妒恨,多少男人口水直流啊。” 徐欢欢笑得前仰后合。 罗雨涵接着说:“欢欢,你说天鹏帅气不帅气?阳刚不阳刚?” 徐欢欢笑而不语。 罗雨涵越说越有劲:“欢欢,天鹏是海淼的儿子,长得帅,有才华,是多少女人心中的白马王子。而且,我还透露一个秘密:天鹏单身。你呢,也单身,而且是彻底的单身主义者,你俩在一起呢,不用考虑道德羁绊,不用考虑是否结婚,大不了像《广岛之恋》那样,过了今夜,你是你,我是我。” 徐欢欢捂着嘴笑:“雨涵,怎么感觉你像是在拉皮条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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