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天鹏试探着说:“阿姨,以你的能力,完全能胜任集团高管,办公室主任这个头衔太让你屈才了。” 罗雨涵娇笑不已:“我说天鹏,怎么还叫我阿姨呢?我很年轻啊,别将我叫老了。私下场合,就叫我雨涵,我不介意。”biqubao.com 沈天鹏沉声说:“你再年轻,也是我的后妈,是长辈,哪能乱了套呢?” 罗雨涵笑得前仰后合:“我说天鹏,终究你还是太老实了。我俩在这里无论说什么、做什么,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俩不说,谁能知道?” 只要不是傻瓜,都能听懂罗雨涵的言外之意。 沈天鹏不想也不能斥责罗雨涵,因为她说得很隐晦,这种有心机的女人,可不能惹,如果她大声嚷嚷,说他非礼她,欲行不轨之事,那可是掉进黄河也洗不清! 以后,如果还住在这里,最好安装个隐形摄像头,关键时刻可以自证清白。 “天鹏,男人嘛,都是花心大萝卜。就说你爸,如果不风流,哪能生下你?如果不风流,哪会与原配离婚再娶我?谁又能保证,我是他最后的女人?说不定哪一天,他就将我赶出沈家!”罗雨涵期期艾艾地说。 罗雨涵说的有错吗?好像没有。 “天鹏,我很希望能够怀孕生子,可是你爸,小蝌蚪有问题,一时怀不上。我也很焦急啊。孩子是婚姻的纽带。如果我有了孩子,地位就稳固了。一日没孩子,一日就没有安全感,就像无根的浮萍。我承认我是个虚荣心很强的女人,好不容易嫁进豪门,哪甘心离开呢?唉,医生说,就算调理得好,你爸也有很大的可能不能生育。” 罗雨涵的话很多,也很有感染力,声情并茂,该笑时候笑,该哀怨时哀怨,如果投身演艺界,一定是一个出色的演员。 “天鹏,我就和你说实话吧,只要是你们沈家的血脉,我的孩子父亲可以不是你爸。”罗雨涵语出惊人。 罗雨涵果然很有心机。她想生孩子巩固自己的地位,就算沈海淼休了她,她仍然凭着孩子分得一笔财产。现在,沈海淼生育不了,她还是想生一个沈家的后代。 刚才,罗雨涵一一列举了沈西洲一门的后代情况,最好的对象就是沈天鹏。 沈天鹏似乎明白了,罗雨涵暗藏心机,大晚上的登门,怀着坏心思,那就是诱惑他上床。就算今晚不成,也是为下一次做准备。 一旦她怀了沈天鹏的孩子,可以冒充是沈海淼的。就算沈海淼知情,家丑不可外扬,也不可能大动干戈。再说了,孩子是沈家的,事实上是沈海淼的孙子,沈海淼大概率息事宁人。 让沈天鹏措手不及的是,罗雨涵忽然一把抱住了他。 “你,你——”沈天鹏虽然已经猜出罗雨涵晚上再次登门的意思,但如此大胆,还是无比惊愕。 “天鹏,等你成了西洲集团的新掌门,你可不能忘了我。”罗雨涵的身子很柔软,很芳香。 沈天鹏蠢蠢欲动,但是,关键时刻,他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有些事能做,有些事不能做。 特别是,他初到沈家,立足未稳,更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 “阿姨,不要这样,我爸知道了不好,再说了,没准就有人敲门进来。” “这个时点了,哪有人进来?”罗雨涵媚笑,“你爸爸现在正在呼呼大睡呢,哪会知道我俩的事?就算知道,又能如何?我这个当后妈的陪儿子说几句话,有错吗?” “说话没错,但你我这样搂抱着,就有错了。”对于罗雨涵这种有心机的女人,沈天鹏也很无奈。 “天鹏,我生是你们沈家的人,死是你们沈家的鬼。我不是风骚的女人,要不然,你爸爸也不会选择我的。” 罗雨涵不是风骚,而是有心机。她晚上来找沈天鹏,根本目的不是红杏出墙,而是想怀上沈家的孩子,借此获取巨大利益。 沈天鹏帅气阳刚,相比较五十多岁、每次房事不足三分钟的沈海淼来说,那是有巨大的优势。而罗雨涵也就是一个二十六岁的女人。 这时候,罗雨涵的手机响了。一看,竟然是沈海淼打来的。 罗雨涵脸色微变,柔声问:“海淼,你醒啦?” 沈海淼说:“雨涵,刚才口渴,醒来发现你不在,怎么还不睡觉?” 罗雨涵说:“海淼,十二点还不到呢。你是知道我的,喝酒之后睡不着,正在独自赏月呢。我这就过来陪你。” 挂断电话,罗雨涵有些失望地走了。 …… 沈天鹏和沈天龙的骨髓移植配型没有成功。 为了救治沈天龙,他的妈妈林雨欣又带着儿子去了国外求医。 沈家不缺钱,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沈天鹏离开沈家,至少在目前,他并没有回西洲集团上班的想法。 离开沈家前,沈海淼再次与沈天鹏单独交流。 “天鹏,作为父亲,我希望你能在西洲集团工作,我也不瞒你,一开始,我是将天龙作为接班人培养的。他各方面都很优秀,具备接班人的所有能力和素质。但是,天妒英才……”沈海淼眼眶湿润了,“他妈妈带他去国外求医,希望他好运。” 沈海淼又说:“天鹏,你选择继续在基层奋斗,我尊重你的意愿。在基层锻炼锻炼也不是一件坏事,但长期在基层,重复单调、乏味的工作,不说这个人废了,但至少不会有太大的出息。” 沈海淼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沈天鹏:“卡上钱不多,也就两百万,你拿着零花,密码就在卡背面。我为什么不给你很多钱?是因为我不希望你从此就丧失了奋斗和拼搏的意志。” 沈天鹏谢绝了:“我不要钱,正如你所说,我要做一个奋斗者,而不是寄生虫。” 然而,沈海淼执意要给钱给儿子,无奈之下,沈天鹏将这笔钱先收下,以备不时之需。 …… 离开沈家的沈天鹏,又回归到原始的身份——李恨水。 在沈家,他是沈天鹏。 离开沈家,他就是李恨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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