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微微一笑:“这有什么没想到的?我是沈家的人,也没必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吧,这也不符合我一贯的性格。” 李恨水点头道:“也是。江州沈家赫赫有名,坊间也有不少传闻。其实,我对沈家的了解也只停留在传闻阶段。大家族嘛,毕竟离我们普通人太遥远,我们也只是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安琪凝神望着李恨水,柔声问:“恨水,你都听说过哪些传闻?是花边新闻吧?” “各类传闻都有吧。”李恨水说得含糊其辞,他听得最多的还是各种桃色新闻,关于沈家的。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豪门家族,传出桃色新闻也再正常不过。就像《红楼梦》里的贾家,如果放在今天,那绝对是桃色新闻满天飞,贾琏、贾赦、贾珍、贾蓉,时不时就成为桃色事件的主角。 “恨水,沈西洲是我外公,我妈是他的女儿。我外公三个儿子三个女儿。妈妈的望洲集团名字是我妈取的,创业初始,我外公提供了不少资金方面的支持。望洲集团的资产当然不能与西洲集团相提并论。西洲集团可是世界五百强,我们的资产总额只有西洲集团的零头。当然,这都不重要。钱嘛,是挣不完的,够用就行。” 安琪顿了顿,忽然问:“恨水,你愿意加入望洲集团吗?刚才看到那个卜世仁经理,他真的很不是人。在他手下工作,累啊!还有那个种植养殖基地,总共也就几百亩的地方,就算你能将其建设好,又算什么?平台就那么大呀!望洲集团虽然不是大集团,但起码给你干事创业的平台,你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再说了,望洲集团也正是用人之际。” 李恨水婉言谢绝了。 “恨水,你还是那么倔强!你以为我是在帮你吗?不是的!我是看中你的能力和才华!唉,你是怕我纠缠你吧?”安琪的脸上满是遗憾。 “不是的,安琪,我去了桃花村,发现自己深深爱上这个地方了。” “那好呀,等我们投资桃花村,你就专门负责桃花村这块的旅游资源开发,怎样?” “安琪,谢谢你的好意,容我再考虑考虑吧。” “好吧,我给你时间考虑。恨水,我虽然从小衣食无忧,但我从来就不是物质女孩,有人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想坐在自行车上笑,换成是我,坐在心爱的人的单车上,游走在美丽的乡村,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 李恨水相信,安琪说的是真话。 对于安琪这种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女孩,从小就锦衣玉食,不愁吃不愁穿,自然也不会拜金。拜金女通常都是那些对金钱极其渴望、出身寒门的女孩。 “恨水,脖子上挂着的是玉佩吗?”安琪发现了挂在李恨水脖子上的一根红色的细绳。 这的确是块玉佩,就是养母临终前交付给他的,这也是生母留给他的贵重礼物。 “是的。”李恨水将玉佩从衣服里露出来,“前段时间才挂上的。” 安琪盯着玉佩,眼神中露出无比惊讶的神色。 “恨水,这玉佩从哪里来的?”安琪的手托着玉佩,细细鉴赏。 “安琪,为什么问这个?而且,看你似乎很惊讶,难道你也见过这种玉佩?” “见过,质地、样式一模一样,而且,你看,这个玉佩是半心型图案,如果和另一块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完整的爱心造型。”安琪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恨水,你的这块是左侧半心型,我哥哥的那块是右侧半心型。”biqubao.com “你的哥哥?他也有一块?”李恨水不禁怔了,这只是巧合吗? 如果在没有得知自己的身世之谜前,李恨水绝对不会有这种联想。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是的,我二伯的儿子,他也有这样一块玉佩。” “也许只是巧合吧,这种玉佩,也许世界上有很多块同款呢。” 安琪摇头:“好像不是这样的,有一次老爷子,也就是我外公,指着我哥哥的那块玉佩说,这玉佩是祖传的,总共也就两块。这两块玉佩给了我家二伯。” “你外公很偏袒你二伯家吗?” “那倒不是。我外公祖辈在清朝时是地方大员,祖传物品很多。心形玉佩给了二伯,大伯家的孩子则是龙凤玉佩,叔叔家,还有其他家都有呢。比如,我就有一块白菜玉佩。玉佩就像一棵晶莹剔透的白菜,做工非常精美。不过,我没舍得戴在脖子上,怕不小心摔碎,在家压箱子呢。” 李恨水忽然有一种预感:自己难道和沈家也有某种关联?甚至,他也是沈家的人? 只是,他装作很淡定的样子,笑着说:“老祖宗在打造玉佩时,不可能只打造一对,只不过,正好有一对是你祖辈的。其他人家也完全可能有同样的玉佩。” 安琪似信非信地说:“也许是吧。下次我问问外公。” 李恨水犹豫了一会,说:“安琪,还是不要问了吧?我的这块玉佩是妈妈给我的,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给了我。和你哥哥的那块是同款,应该只是一种巧合。” 安琪转移了话题:“恨水,我妈妈其实不是我外公的亲生女儿,而是养女。” 李恨水又是一怔。 之前,他就听说过,沈西洲三个女儿中,有一个是养女,没想到她就是安琪的妈妈沈雨彤。 “恨水,是这么回事。我外公早年当过兵,那年他还是新兵,在练习投掷手榴弹时,由于紧张,加上缺乏经验,意外失手,手榴弹脱落。我外公吓傻了,不知道如何处置。手榴弹从拉出拉火绳到爆炸一般有三四秒的时间。时间虽然很短,但如果经验丰富,处置这种意外情况时间是够用的。好在我妈妈的亲生父亲是老兵,他在千钧一发之际将外公从生死线上拽了回来。我妈妈的父亲因此受了轻伤。两人成了生死之交。几年后,我妈妈的亲生父亲在一次演习中不幸牺牲。当时已退伍的外公便收养我的妈妈为养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654/73898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