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逍遥_第7章 美丽荷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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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晓丽不以为然地大笑:“我相信母猪会上树,但绝不相信我男人会出轨。你知道吗?我和他是青梅竹马,是彼此的初恋,我和他感情一直都很好。”
  魏晓丽顿了顿,盯着李恨水,就像审问犯人:“小李,老实说,是不是想挖墙脚?”
  李恨水摇头道:“我是有贼心没贼胆,听说陈伯康吃了扪心亏,两个鸽子蛋差点都被你捏碎了,我可不想重蹈覆辙啊!”
  魏晓丽笑得花枝乱颤,丰满的胸部上下起伏:“小李,我牙齿都被你笑掉了!陈伯康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撒尿照照自己是什么货色!有芝麻粒大的权力就想胡作非为!不过呢,小李,你年轻英俊,姐很喜欢呢。”
  李恨水连忙摆手:“魏姐,你可别引我上套!你和丈夫感情坚不可摧,墙脚异常牢固,到时候别墙脚挖不成,还赔了自己的吃饭家伙!”
  魏晓丽嘻嘻笑道:“小李,我刚才是逗你玩的。别看我大大咧咧,经常和男人开玩笑、说荤段子,但本质上,我很传统。我很鄙视红杏出墙的女人。那些出轨的女人,就应该被浸猪笼沉江!”
  魏晓丽的无心之语无疑戳中了李恨水的伤疤。
  他情不自禁地想到了王可欣。
  这时候,王可欣说不定又在某人的床上。
  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带给他的只是困扰和心碎。
  见李恨水陷入沉思中,魏晓丽轻声问:“小李,听说你爱人很漂亮,是不是想她了?”
  李恨水一脸苦笑:“魏姐,你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魏晓丽冰雪聪明,一下子就听懂了言外之意,便借坡下驴道:“小李,你看我,真的很八婆。不说了,你去准备孟总来山庄的安保工作吧。”
  李恨水心事重重走出魏晓丽的办公室。
  ……
  李恨水的手机响了,一看,是万晓雅打的。
  万晓雅年方二十,现在是江中大学体育学院大二学生,是李恨水大学恩师的独女。
  李恨水在读大学时,深受恩师器重。当年他也是万晓雅的兼职家庭教师,辅导她文化课。
  万晓雅中性化打扮,性格外向,大大咧咧,为人豪爽。
  李恨水一直将万晓雅看做自己的妹妹,不,准确地说,是弟弟。
  “哥们,我和同学们来云川了,明天和云川学院来场足球友谊赛。”万晓雅还像以前一样,称呼李恨水“哥们”。
  “晓雅,忘了和你说,我调到金汤温泉山庄了,山庄距离云川市区五六十公里,如果你们过来,我请你们泡温泉。”m.biqubao.com
  “哥们,不会是当上山庄经理吧?”万晓雅欢欣鼓舞。
  李恨水心中苦涩:“哪是呀?我是被发配到金汤温泉山庄,好不好?我不是经理,是保安!保安,懂吗?就是一个看大门的!”
  万晓雅咯咯笑道:“哥们,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这次云川之行,我是没时间了,等过段时间,我和爸爸、湘云阿姨去金汤泡温泉,顺便再看看你。”
  李恨水随口问道:“万教授身体还好吧?”
  万晓雅冷哼一声:“哼!假心假意!哥们,如果你心里真的有我爸爸,不会半年不去看望他!”
  李恨水辩解道:“晓雅,我不是忙吗?而且,你也知道,我妈妈身体不好,每次抽空回去,都在陪伴妈妈。万教授的恩情我没齿难忘。下次回江州,我一定拜见万教授。”
  万晓雅咯咯笑道:“哥们,别激动,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对了,下次去我家,别给他带香烟了。吸烟有害健康,不知道吗?”
  万教授烟瘾很大,李恨水参加工作后,每次去他家,都带上香烟孝敬他。
  李恨水嘴上敷衍着,心里却不以为然。
  “哥们,湘云阿姨最近又学了几道拿手菜,是不是嘴馋了?”
  “是的,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师母烧菜色香味俱全,回味无穷,堪比大厨。”
  李恨水不是吹捧,而是实话实说。
  时湘云是万晓雅的后妈,三十出头的年龄,已是江中大学艺术学院声乐系副教授。
  时湘云美丽、温柔、知性,棋琴书画无所不通,最厉害的是,她弹琴的手还能烧得一桌好菜。
  上天造人真是太不公平啊,竟然让如此多的优点集中在一个女人身上。
  万晓雅年幼时,亲妈就因为癌症去世。
  时湘云是万晓雅亲妈的堂妹,自幼家庭贫困,幸有万教授夫妇资助才完成学业。
  也许是出于崇拜和感恩心理吧,时湘云嫁给了比她年长二十岁的万教授。
  但这么多年,时湘云并没有生育。
  不同于其他的后妈,时湘云待万晓雅视同己出。
  两人感情,不是母女,却胜似母女。
  ……
  又到了夜里,江荷花在前台值班。最近她值夜班。
  夜深人静。
  “恨水哥。”江荷花向李恨水招手示意。
  “荷花,有事吗?”李恨水半个身子倚靠在前台。
  “恨水哥,今天卜世仁去我家提亲了,几个村干部陪同。”
  “什么?”李恨水一惊,“为他的傻儿子提亲?”
  江荷花点点头,神情凄然。
  “你同意了?”李恨水问。
  江荷花轻叹一口气:“我不同意又能如何?我家里人都同意了。”
  “怎么会这样呢?你家人难道不知道卜世仁的儿子是个傻瓜?”李恨水有些激动地说。
  “恨水哥,我的家庭情况你也知道一些。爸爸有病,妈妈身体也不好,爷爷奶奶年龄大了,身体也都不好,我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他们一个读初中,一个读高中,成绩都很好。今天,父母亲在我面前长跪不起,我哪能忍心拒绝呢?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别说是嫁给卜世仁的傻儿子,就是让我死,我也无话可说。”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李恨水也不好多说一些貌似高大上的话。
  “卜世仁给你家哪些承诺呢?”李恨水问。
  “承诺很多。第一,帮我转正,并负责将我调到文旅开发公司。第二,出资十万元为我家翻建快成危房的老房子。第三,将云川市区的一套新房作为婚房。第四,订婚时,一次性给我家十万彩礼。第五……”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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